進來的人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發上的史密斯,和躺在床上睡覺的葉飛,他們舉槍射擊,子彈紛紛朝著史密斯飛去。
史密斯反應迅速,一個閃身躲在了沙發後麵,利用沙發躲開了這一波攻擊。
他是躲開了,躺在床上睡覺的葉飛就沒那麼幸運了,雖然大部分子彈是衝著史密斯去的,但也有幾顆子彈是特彆關照他的。
在穿著西裝的幾人,破開房門的時候,葉飛就已經被破門時的響聲給驚醒了,但他還沒來及反應,就被子彈給擊中了。
得,自己現在是個“死人”了,還是好好睡自己的覺吧,相信史密斯一個人是可以搞定的!
這麼想著,剛要起身的葉飛就又躺了回去,心安理得的裝著死人,睡自己的大覺。
史密斯見葉飛沒動靜,就知道這個家夥是不想出手,風水輪流轉,這回成葉飛看戲了。
既然葉飛不出手,那就自己來。
葉飛想的也沒錯,來的這幾個西裝男確實不是史密斯的對手,眼見第一輪攻擊沒有奏效,西裝男還想著來第二輪。
但他們想多了,史密斯已經不會再給他們出手的機會,躲在沙發後麵的史密斯,從沙發後麵探出身子,舉槍反擊。
他幾乎不用怎麼瞄準,僅憑開槍的聲音就判斷出了,幾個西裝男的位置,連續幾槍下去,西裝男就紛紛的倒下了。
真帥不過三秒!
從破門而入,到幾人躺屍,也就是幾秒鐘的時間。
“還裝死呢,人都已經解決了。”史密斯關上房門,以防路過的人看到屋裡的場景,看著床上躺著的葉飛,史密斯無語的說了一句。
葉飛中的幾槍都集中在上半身的位置,鮮血已經染紅了潔白的被子,但好在有了被子的緩衝,子彈並沒有擊穿葉飛的身體,他身下的床單並沒有事兒,不影響葉飛休息,隻需要換一床被子即可。
兩個男人住一間大床房,多加一條被子,是很合理的事吧,葉飛的被子不能蓋了,這不是還有史密斯的麼,史密斯的被子還好好著呢。
身上黏糊糊的,並不舒服,剛洗完澡,還得再洗一次。
於是剛躺下沒多久的葉飛罵罵咧咧的起了身,又衝了涼,蓋著史密斯的被子看著他說道:“怎麼你的仇家這麼多的嗎,咱們才剛到酒店沒多久唉?”
這隻是一句調侃的話,葉飛也知道這並不是史密斯的仇家,從幾個西裝男的穿著來看,就知道這不是普通的尋仇。
什麼樣的尋仇會穿著正裝?不方便行動不說,還容易引起彆人的注意,這又不是在走紅毯,也不是白天需要辦公,哪用得著穿的這麼正式?
隻有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他們習慣了無論在任何場合,都要穿著正裝,因為他們需要注重自己的形象,也需要讓自己看起來更加的嚴肅。
人們對穿著西裝,打扮的很正式的人,第一印象就是,這個人做事很認真,是個精英。
不知道這個印象是怎麼來的,反正大部分的人都是這麼認為的。
在一些注重儀容儀表的場合,你穿著邋裡邋遢,哪怕你是個有錢人,大概率也會被攔下來不讓進,這個前提是攔著你的門衛不認識你。
如果你穿的很正式的話,門衛估計是不會攔的,就算他不認識你。
門衛也是很會看人下碟的,前提就是他不知道你的身份。
史密斯當然也知道這是葉飛的調侃,他也並不在意,撿起剛才因為躲避槍手射擊,而灑落一地的報紙的其中一份說道:“我想我知道,那個需要骨髓移植的大人物是誰了。”
“噢?拿過來我看看。”葉飛也來了興趣,坐在床上,半倚著床頭,招呼著史密斯把報紙拿過來,讓自己也看看。
“你自己不會過來看麼?”史密斯才不會理會像個大爺一樣,懶得下床的葉飛,想看就自己下來,自己是不會過去的。
“切,不看了!反正你需要行動的時候,知會我一聲就行,我先睡了,你就慢慢的研究吧。”
史密斯不過來,葉飛也懶得再起床,反正他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看不看都一樣,於是就對史密斯說了一句,有事招呼自己之後,就又睡了過去。
這次就算天塌了,地……算了,愛咋咋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