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帶來了利益,利益是權利的基石,權利越大,基石越穩,利益越大,權利越高!
“哦,行了吧史密斯,槍不會殺人,拿槍的人才會!”利茲簡直想不明白史密斯是怎麼想的,隻要史密斯點頭同意,那他就能分一塊蛋糕,就算分到的蛋糕比較小,那也足夠史密斯後半輩子衣食無憂了,要是換成自己,自己一定會同意,都不帶猶豫的。
利茲話裡的意思也很明顯,槍支管控跟死不死人沒關係,這個國家並不會因為槍支管控就不死人了,也不會因為槍支管控就多死人了,隻要有人想殺人,用不用槍的,照樣能殺,這是人的劣性!
槍本身是死物,它不會主動去殺人,隻有拿著它的人,才會利用他去殺人。
賣槍是一門生意,你槍支管控了,不讓我賣槍了,那就是不讓我做生意了,那我就沒錢了,我沒錢了,就等於我沒命了,簡單來說就是,槍支管控就等於要我的命!
史密斯怎能不明白利茲的意思,但他覺得利茲的說法並不全麵,槍是死物不錯,但槍是一種武器,有武器在手,人的自信心總是會莫名膨脹,膽子會變大,他敢利用槍,去做一些自己平時根本不敢做的事。
如果沒有槍了,那麼他會在做事之前思考很多,想一下自己做這件事的得失,畢竟有很多槍擊案,都是因為有人腦子一熱做出來的。
槍支管控之下,槍擊案件必然會大大減少。
這是史密斯明白的道理,但他知道自己說出來沒用,也不看看他麵對的是什麼人,翰莫森,一個軍火販子,專門靠販賣槍械發家的,你不讓他賣槍了,不等於要他的命嗎?
拉特裡齊,一個政客,他雖然不直接賣槍,但他和賣槍的人,也就是翰莫森達成了協議,也算是間接性的賣槍了吧?
跟這兩種人說一些天大的道理有用嗎?沒用的,說不定人家懂得比你還多。
話不投機半句多,史密斯也懶的再說什麼了,如今事情都已經弄清楚了,也是時候該了結了:“退後,都退後,不然我就殺了他!”
一邊勒著拉特裡齊的脖子往後退,史密斯一邊嗬斥周圍,持槍對著他的保姆們。
保姆們忌憚史密斯勒著的拉特裡齊,生怕惹怒史密斯,讓史密斯做出什麼不理智的行為,投鼠忌器之下,他們也隻好讓出了一條路。
“哦,不要!我沒有選擇的……我不想死……我應該成為總統的!”拉特裡齊嚇壞了,說著胡言亂語的話,希望史密斯放他一條生路。
他也沒想到史密斯會這麼莽,在他的飛機上,麵對他眾多的手下,還敢綁架自己,他怎麼敢的啊?
他看的檔案裡,沒說史密斯這麼莽啊,隻說了他的實力很強,要是早知道是這樣的話,他說什麼都不會跟史密斯見麵。
隻能說,人都是會變的,檔案裡的東西,也不一定就是正確的!
“是嗎?你明白那意味著,你將置自己的利益於人們之前。”麵對拉特裡齊的求饒,史密斯不為所動。
他的意思也很明顯,你坐在什麼位置,就要辦什麼事,你競選時說的槍支管控,讓你贏得了民眾的支持,但你還沒坐上總統呢,就已經推翻了自己的說法,明麵上一套,背地裡又是另外一套,你坐上總統的位置之後,還會記得自己對民眾的承諾嗎?
不會記得的,因為你已經給出了答案!
還有,你為了自己能活下去,讓那麼多無辜的孕婦和嬰兒失去了生命,就僅憑這一條,你就該死!
槍支管控不管控的,我根本不在乎,我隻覺得,得有人為那些孕婦和嬰兒的死,付出代價!
“我會在其它方麵做好事的,”拉特裡齊嘴裡繼續說著服軟的話,“我會重新為人民著想,利用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我會重新在人們麵前宣誓……”
直到現在,拉特裡齊都不知道自己錯在了哪裡,他還以為自己推翻槍支管控的提案,是導致史密斯火大的原因,雖然這方麵的原因也有,但他沒想到的是,史密斯隻是想為那些孕婦和嬰兒,討回公道。
或許在拉特裡齊的心裡,自己是個議員,是個大人物,那些孕婦和嬰兒能為自己獻出生命,是她們的榮幸,管她們是不是自願的,隻要自己有需要,她們就該死。
“後退,都後退!”嗬斥著周圍想圍過來的保姆們,史密斯此時已經不在乎拉特裡齊說些什麼了,他現在想的是自己該怎麼全身而退。
還有,葉飛呢?掉廁所裡了?這麼久都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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