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心隻是笑了笑,沒有說話。
這有什麼不好相信的,她相信自己小叔子的為人。
但是好像是忽然想起什麼一樣,黎凱卻是拍了拍腦門,說道:“嫂子,要是爹娘問起,就說是你給我的錢買的。”
“啊?”唐心有點驚訝。
小叔子這是做好事不留名,還要把好名聲套在她頭上?
看到大嫂疑惑的眼神,想了想,黎凱還是認真地解釋著:“爹娘不知道是我們自己出來做賺了錢,而且娘要是看到我掙了點錢就買東西,會生氣的。”
但是他們都知道嫂子手頭鬆,所以同樣的東西如果知道是嫂子買的反而就不會生氣了。
好吧,這理由讓唐心無語,可是她又知道小叔子說的絕對真實。
畢竟這時候的人都不太好過,手上有點錢的話,都是要想辦法攢起來的。
這麼一想,好像,在隊上就隻有她是一個異類了?
好吧,唐心覺得她錯了,以後還是不要這麼的高調做事深埋功與名的好啊。
回到家裡,黎父黎母還在編果籃呢。
雖然之前已經做了一百個,但是二兒子說了,人家那邊已經驗過貨了覺得他們做得好。
黎凱乾脆也就做了人情,這次帶過來的果籃就送給了陳利國,讓他也能拿出去當樣品不收錢。
而他們談好的是,這一次黎凱就先拿一百個果籃出來,陳利國是打算先試試效果。
畢竟這一百個禮盒也要400塊錢了,差不多他半年的工資呢。
不過陳利國直覺是不夠的,彆看一百個禮品果籃聽著是不少,可是他家的親戚多。
而且這種東西傳出去風聲,隻怕其他人也會找他要,那這樣這個東西就可以多做幾次了。
雖然幾個人一開始就製定了協議,以後算是合夥的關係。
這也是為什麼唐心提議在一開始每個人拿出十塊錢本金的原因,總共四十塊就放在那裡作為應急備用金,主要也是他們合作的憑證。
除了白紙黑字的合同之外,每個人都有真金白銀的付出,這樣的合作關係才更具有穩定性。
而按照這個時代的貨比金錢的價值,唐心思考了許久,才覺得不多不少十塊錢是最合適的。
陳利國先給了五十塊錢的定金,回去之後黎凱就和家人一起把一百個禮品果籃包裝好,然後再趁夜摸黑進城把東西都給處理掉了。
要說以唐心的精明程度,又如何不知道陳利國給的價錢和他最終出手的價錢之間肯定是有出入的。
那也沒辦法啊,這是一個特殊的時代,像她這種個人根本就無法出手這樣大批量的高檔禮盒。
最多也隻是平時想辦法去黑市賺點零花錢,真正的想要乾點什麼,就必須找那種有關係有門路的。
哪怕是知道陳利國會倒買倒賣賺差價,作為最上遊的供貨商,唐心絲毫不擔心這個問題。
她隻需要知道自己的貨被收走了她也收到了錢,那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