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龍不是大媽類型的,他對女孩子誰搶誰的問題完全沒有看法。相互不反感,能“互惠互利”,就沒什麼問題。
如果不是真的要驅趕“釘子戶”,林義龍也不會想到拿韓雨曦的身份做文章——至於裡麵摻雜了多少不忿的情感,他自己也說不太清。
林義龍對張揚是沒什麼惡感的,在某種程度上,正是張揚的提醒讓林義龍對韓雨曦有了些防範。
“我想,義龍你在英國,對她也很了解吧。”張揚問道。
“原本我以為是這樣,卻完全不是。”林義龍答道。
“那這種情況,你能幫幫我嗎?”
“很遺憾,我要指出的一點是,這終究是你的家事,我一個外人不好插手,何況跟我也沒什麼聯係。”沒等張揚說完,林義龍就打斷了她的話。
“確實,我的情感方麵跟你是沒有什麼關係的。我找你過來,當然不止是傾訴情感這麼簡單。”張揚把臉上的淚痕擦去,端坐在林義龍的對麵,“我覺得我和我丈夫間的感情沒法拯救了,所以我想找一個律師幫我看看,爭取取得最大的收益。”
“這倒沒什麼問題。我這邊暫時卻有些不便。這個事兒,我感覺你應該去找張佳雯的丈夫,你知道他是搞這方麵的,我對於家長裡短的事兒不太習慣。”張佳雯是兩人的另外一個同學,她的丈夫是婚姻家庭方麵的執業律師。
“所以,身為老同學,我想請你幫我參謀參謀,計算計算,我能在這場失敗的婚姻中獲得什麼,以及我到底需不需要把這個事兒提升到法律層麵解決。”張揚說道,“義龍你不會連這個老同學的忙都不幫吧。”
“我自然不會不幫。”林義龍問道,“可是,你已經下定決心了?”
“什麼意思?”
“你要知道,我國法律要求,離婚訴訟是先庭上調解,調解不成再進行判決;甚至有些時候連調解都不用,你的丈夫和他的代理人可以試圖與你達成庭外和解。假如——我僅僅是說假如——你因為和解或者法院調解決定與你丈夫複合,你的代理律師在這個問題是十分被動和尷尬的。”林義龍開始解釋這方麵的程序,“就算是和解,在很多時候,你要付出的訴訟費也是不小的負擔,所以假如你決定找代理人,就要下定決心,中途而廢的話,是沒有什麼好結果的。”
“是如果我放過這一次,就會有下一次和第三次,我不會就這個問題進行任何妥協。”張揚毫無情感,沒有停頓地說出了這段話。
“下定決心就好。”林義龍答道,開始像之前工作那樣提出問題,“你們有孩子麼?”
“有一個小男孩。”張揚說著,“四歲了,但是我不打算這麼帶著他進入我的下一段人生。”
“你打算好了?”林義龍這樣問道。
“沒錯。”張揚說道,“雖然我也很想要孩子,可你也理解。每次看到孩子,我都會想起之前的種種,快樂的已經忘卻,隻剩下憂傷的。“
“哪怕可能在財產分割上,會有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