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林義龍和艾米吃過很晚的“早午飯”去了車站,在月台分手。艾米回倫敦,林義龍去自己的律師樓“工作”。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這個單一司法區,律師職業是有區分的——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林義龍之所以從事後者而非前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他的所有法律老師都表達過這麼一個想法——即如果一個法律顧問或者非訴律師把爭端訴諸法庭,那麼這個律師一定不是一個好律師。即使法庭開庭審理(過堂),如果事務律師們的手段高超,很多判決甚至不需要出庭律師們進行庭辯,隻是走個必須流程就萬事大吉。
這其中很多原因是因為“過堂”的時間長,耗費精力大,對財力的要求也不低,沒有幾個當事人願意走冗長的程序完成訴求。大部分的時間,事務律師們都在試圖找對他當事人有利的證明材料,然後利用這些證明材料在和解過程中向對方當事人施壓,為當事人謀取最大利益。
至於如何整理材料,用什麼方式分析,用什麼方式呈現給對手和其他利益相關方,以及證明力不足材料如何應對,怎樣施壓對方都是律師的專業經驗的問題。
有過ec經驗的邦妮,這些經驗是很豐富的。
林義龍午飯時和邦妮談起了他即將著手的行動計劃,不過邦妮並不屬於“已經親密到負距離”的集合內,所以還是隱藏了他的真正意圖,用了“主要客戶”這個稱謂。
“客戶真的要這麼做麼?”邦妮問道。
“已經確定了,但是方式沒想好。”林義龍正在研究池塘那邊的能源行業和交通行業,認為有非常大的入手空間,“你覺得,我們客戶會在這種情況下被ec問詢麼?”
“問詢是一定的,但不一定是麵對麵的形式.....”邦妮仔細考慮了一下林義龍的立場,談及到了問詢流程和其中的瑕疵,“......大概就是這樣。”
“這也行?”林義龍聽到邦妮的審查流程有些瞠目結舌。
“當然啦,我相信,ny的策略應該跟我們是一樣的,畢竟香江ec是跟著學得。”邦妮說道。
“這真是太無趣了。”林義龍終止了兩人的談話,不過邦妮方法的思路對林義龍有些啟發,可還需要進一步查證的,於是就換了話題。
整個下午,林義龍除了必要的郵件,把自己沉浸在邦妮的啟迪的方案中,甚至邦妮下班離開時,都沒察覺。
“終於完成了。”晚上七點,林義龍終於做完了所有方案,往基雷的住所去。
從律所門市往家走的這段距離不算遠,隻有4公裡,坐公交車很快就到。
“媽媽,好像是爸爸回來了!”在遊戲室裡,譚雅聽到開門的聲音,提醒著納迪亞。
納迪亞於是帶著譚雅和娜塔莎去門廳,正好看到林義龍換拖鞋。
“爸爸!”譚雅和娜塔莎跳著,要林義龍抱著她們。
林義龍先跟納迪亞接吻,然後象征性地走兩步,把女兒們抱進遊戲室,讓姐妹倆繼續玩去了。
在臥室裡換了件衣服,林義龍就去廚房,和正在做晚飯的薇拉接吻。
“鄉村農舍派?”林義龍蘸到了薇拉嘴唇上的湯汁,立即嘗出來晚餐的內容。
“沒錯!”薇拉答道,“我打算試試給譚尼卡和娜塔莎這個,配沙拉。”
“hmm.....隻要你不往沙拉裡麵加酸奶油,一切都好說。”林義龍說道。
“這句話是在說的實在是太晚了......”薇拉拿出了一盤生菜色拉。
林義龍這一點得誇讚一下英國人,也同樣要誇讚一下俄國人——她們吃得東西實在是太簡單了。拿小耶昂姐妹的食譜為例,早餐在家喝燕麥粥、牛奶和水果,午餐吃蔬菜三明治或者幾片奶油餅乾,晚餐可以吃烤肉沙拉——考慮到林義龍在她們這個年齡段還在喝奶粉配蔬菜泥米糊,倒也不能說女兒們吃的不好。
“爸爸為什麼先吃沙拉?”娜塔莎問道。
“不應該先吃頭盤/主菜/甜品這樣的順序麼?”林義龍教導道。
“但媽媽就兩個搭配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