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法律服務者,那位格裡芬先生最好能夠明白他試圖代表哪方的公平正義。”義龍道,“還挑了一個伴娘在我身旁的功夫說就算是私下裡也不見得適合的話題。這方麵我是有這種切膚之痛的,我希望他也能注意一下時間場合。”
“他並沒有說什麼實際的東西吧。”許振坤反問道。
“沒有,所以我儘我可能地‘提醒’。”林義龍反而笑了起來,“如果我們共事同一個雇主,是不會著重詢問自己的同僚是不是法律職業者的,那你覺得從他自我介紹開始我會對他應該是什麼樣的印象?”
“這確實是他的問題。”許振坤同意了林義龍的看法,格裡芬這樣說確實不大合適。
“所以,也不用怪我對他的那種態度,他做他自己工作我做我自己的工作。”林義龍繼續解釋道,“無論是那位格裡芬先生還是其他律師,有一些你不想對律師說的話,你一定不要勉強自己說出來——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幫你聯係其他律師處理你的事兒,但從不自己上陣的真正原因。如果同樣都是你的律師的話,我們就是平等的代理人。現在的情形,我隻能作為你的朋友給你一些超過超過律師職責的意見,但如果作為律師......就很難控製你需要和其他律師交流些本不應該告訴他們的內容。”
“你想得真周到。”許振坤明白林義龍是什麼意思了,反正兩人隻能共同進退,並不需要許振坤來特彆防範。
此後,林義龍就開始和許振坤的母親用漢語聊起自己父母在英國遇到的文化衝突和生活難題,以及自己覺得能透露的一些自己生活有意思的事兒,把好友留給他自己的妻子說說悄悄話。
“伴郎,能跟你聊兩句麼?”許振坤的嶽父湊到了林義龍跟前,推了推他。
“請說。”
“我們到天朝,到底需要注意些什麼?”
“並不需要,在我這幾次經曆的天朝的答謝宴上,主人的嶽父嶽母就有點類似於社交晚會的榮譽嘉賓,就向振坤父母在這次答謝宴這樣做就可以。”林義龍談到這個問題,“等新郎新娘接受來賓祝福之後,從婚宴現場離開也不會有什麼特彆的問題。現在的東西方的婚宴區彆,越來越小了。”
“唉,是這樣的。”
“那先生你和你的夫人是答謝宴之後計劃在天朝境內散散心還是回澳洲?”林義龍展開地問了問。
“我女兒邀請我們倆在他們不在倫敦的時候去倫敦度冬天,我記得你是倫敦人?”
“如果算的話,我也是南威爾士人,隻是少了那個‘新’字。”林義龍打趣著,“也許沒準我現在也是澳新人口中的pommy。”(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