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倒希望能少下點雨。”格維內夫答道,“上個月就晴了四天,這個月就晴了兩天——已經下了將近14天的雨了。每天的例行巡視都有些艱難。前些日子,布萊肯山地質公園裡麵還發生了泥石流,我們這邊好多了。”
“我的天......”林義龍道,“現在不是冬月吧,怎麼下雨下得這麼多?”
“天有不測風雲。”格維內夫回應道,“此外,這兩天我們收到了鎮司庫托馬斯太太的邀請,請林場經理去鎮議會去聊一聊。”
“那你就去唄?”林義龍記得是之前的鎮司庫是愛知華斯先生的女兒托馬斯太太,算是之前見過的人。
“我覺得這位太太可能更想見老板你。”格維內夫拿出了邀請函信封,上麵的收件人標記了林義龍的名字,“因為兩封信是一起送來的,這一封是給您的指名信件,我沒拆開。”
林義龍接過,在自己工頭麵前打開信封,裡麵是“格拉摩根郡秋季圍獵展”的邀請函,正好在就在後天。
“有點興趣。”林義龍收起邀請函,“我記得每年的狩獵季是從10月份開始吧?”
“是的,在考布裡奇那邊,有一個獵場。”格維內夫是當地人,“他們會穿的很‘貴族’式,然後騎著馬帶著獵犬或者水獵犬去獵場裡打紅狐狸,反正派頭不低。”
“請繼續說下去,我對這個很感興趣。”林義龍搬來了椅子,雖然他曾經參與過在納米比亞的狩獵之旅,也參加過約克郡的大狩獵,卻對布萊肯郡和格拉摩根郡的獵場一無所知,“是不是也得穿得板板正正,然後像貴族那樣拿著古董霰彈槍打鹿或者野豬之類的?”
“我也沒參加過,但隻能說是類似的。”格維內夫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不過,看這樣的邀請信,如果隻是圍獵展的話,應該隻是出來展覽圍獵物品或者馬匹之類的。”
“去看看才知道?”林義龍問道。
“哎,是的。”格維內夫點了點頭,“如果老板你想的話,可以把林場變成獵場的,估計會有很多人來。”
“算了吧,我可不想讓我自己的家變成半自動武器的試驗場。”林義龍道,“而且,我記得,捕殺野生動植物需要執照,我們上哪兒去弄?郵局麼?”
這話是沒有錯的,不列顛各種各樣的動物保護法都需要遵守,比如屬於林義龍的一段馬斯塔赫河,為了保護野生動物,他不能用這篇水域來養淡水魚(比如鯉魚),也不能捕捉大西洋鮭魚或者虹鱒(需要許可)——也不能捕殺野生鹿、麂或者河狸以及水鼠等等。布萊肯林場雖大,卻十分不適合打獵。
“所以,老板你會去麼?”格維內夫終於覺得聊的有些不耐煩了,這樣問道。
“要去,我還從沒在威爾士看過賽馬呢!”林義龍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