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駿這幾日過得非常不痛快。
本以為自己在譚家住著,會便利很多。
他接連在兩個女人身上失利,讓他越發覺得,自己必須拿下譚晚晚不可。
譚晚晚本來就是他心儀的人選,是沒辦法才退而求其次,可沒想到到頭來卻變成這樣,譚晚晚如果再不拿下,他可能這輩子翻身無望了。
而且有和唐幸的較勁,身為男人,他必須得到這個女人。
可沒想到唐幸徹底打破了他的計劃。
譚晚晚接連幾天見不到人,他也沒有按照唐幸的要求,買票回去。
過了一天,他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他被起訴了。
對方索要醫藥費和精神賠償。
他打斷了對方的鼻骨,導致對方毀容,對方已經請了律師,根本不給他私下解決的機會。
卓駿不想留有案底,隻能積極跑動。
可沒想到被人拒之門外,東西全都被扔了出來。
“這件事沒得談,你打傷老子,害的老子被人笑話,我要讓你賠的傾家蕩產!”
“你上麵要我一百萬賠償金,我給!隻要你撤訴。
你不就是要錢嗎?
隻要願意私了,我甚至願意給更多。”
對方聽言,立刻改了口:“老子不要錢,老子這麼英俊的一張臉給你毀了,老子要你坐牢!”
卓駿狠狠蹙眉,對方改口實在是太快了,就像隻王八,一旦咬住就不鬆口,非要脫下他一層皮。
而且這件事鬨大,對他也不光彩,兩個高校生為了一個女人大打出手,鬨上法庭,各自學校都會記過處分,檔案裡有著無法抹除的一筆。
他這麼做又圖什麼呢?
卓駿意識到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