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她沒有回譚家,而是直接發短信給唐幸,告訴他一個法式餐廳地址包廂號。
唐幸收到短信後很仔細過了一下腦子。
不是什麼紀念日,她目前研究生課題也沒有突破性的進展,怎麼突然想到要出去吃,而且這家餐廳特彆難訂。
唐幸也沒多問,他對譚晚晚一向是縱容的。
他早早趕過去,路過花店精挑細選了一束玫瑰花。
譚晚晚喜歡明豔的顏色,越是張揚越是喜歡,就如她的性格,如火如荼。
他包好了一束玫瑰,穿戴整齊乾淨,走到西餐廳門口的時候,還整理了一下領子手腕,將腕表挪正,紐扣扣好。
就算是簡單吃個飯,他也要以最好的姿態出現,很認真的對待每一次赴約。
他是提前到的,報了包廂號,就被服務員引進去。
他耐心等待。
大約過了半小時,譚晚晚來了。
“你怎麼來這麼早?”
她有些詫異。
“沒事就早點過來了。”
他貼心上前,幫她拿下手提包,掛在了架子上。
“你怎麼又買花?”
每次出去吃飯,唐幸都會買一束花,他也不買那些素雅的,就買豔麗的玫瑰。
在他眼裡,自己就是這般花開荼蘼,異常絢爛。
玫瑰俗氣嗎?
有些俗氣的。
可是玫瑰永不過時!
“你喜歡,回到家插在花瓶裡。”
她書桌上的花瓶,從不缺花,她基本上不記得換水修枝,都是唐幸打理的。
她隻負責欣賞,聞著那沁人心脾的幽香就行。
譚晚晚坐下,點了餐。
“你不好奇不逢年不過節,我把你叫出來吃飯嗎?”
“簡單約會不可以嗎?”
“約會也有個理由啊,我今天去醫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