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所托,這種事情確實宜早不宜遲。
要是真等個一年半載三年五載的,怕是墳頭都沒了。
不用擔心,這種事情一定會發生的,甚至根本沒有墳頭也說不定,這樣消失在殘酷的曆史中的人又有多少得到了應有的尊重?
李劍垚直接閃到了玉溪,這裡有個坐標點,但要是具體到一個夏灑的公社,那就得用車馬了。
從玉溪到夏灑,還有一百多公裡,先是到50公裡左右的新平縣,找到了當地的部門,出示了委托書以及自己的小本本。
實際上這種有區府的戳倒是沒什麼讓人高看一看的地方,但是如果這個戳來自京城,那就不太一樣了。
李劍垚也是未雨綢繆,總算是讓老於頭蓋上了代表京城的戳。
“同誌,無論這兩個人有什麼過錯或是功勞,人已經沒了,他的父親已經七十多歲了,還有個不到十歲的娃娃,老人家托我來此帶回他們的骸骨或是骨灰,您看咱們這邊是不是還需要些什麼手續?”
“原則上,應該就地安葬的,但要是家屬有要求,我們還是應該給予方便的,我這就寫個條子,但是你要帶走他們還是得你親自去一趟才行。
畢竟我們這邊也有工作,怕是不能隨同你一起去了。”
“沒關係,隻要程序上符合規定就行,我爭取不給組織添麻煩,剩下的事情我自己來辦。”
“謝謝同誌的理解!”
“嗨,都是為人民服務,您也辛苦!”
從縣嘎委會出來後,李劍垚又繼續向夏灑公社趕,李劍垚也不太明白,到底是因為什麼把老於這個兒子兒媳發配到這麼遠的地方,也不知道是支援這裡的什麼還是遠遠的批鬥有什麼特彆的意義。
總之,人已經沒了,如果公社這邊能夠提供這兩人來此之後的檔案資料,那將來小謙兒還能拿著這些資料去求一個遲到的公正,如果這邊給不了,那就隻能靠京城那邊或者根本不會有什麼說法。
說來,兩人也是幸運的,也不知多少像他們這樣的人、這樣的事,根本連收斂遺骨的機會都沒有。
公社裡,李劍垚字正腔圓的說著來意,而對方的語音讓人艱難的分辨。
李劍垚恨方言,尤其是聽不懂的方言。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最怕的就是你根本聽不懂對方說的是什麼。
好容易聽明白了,對方不是十分樂意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直到,李劍垚拿出了縣裡出具的條子以及兩包華子。
“哎呀,同誌,有這個自然就好辦了,你早拿出來嘛!”
“。。。”
原來你特麼的能說普通話啊!
“同誌,來意我已經說明白了,縣嘎委會也給了肯定的指示,剩下的還得靠你們幫忙才是。
家屬那邊也說了,不做任何追究,隻是希望能把骸骨或者骨灰帶回去安葬,一輩子也好,半輩子也好,總之得安葬在家鄉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