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歡湯是公司,公司支出要財務審核,出納取錢劃賬,現在都快淩晨了,根本沒法繳費。大堂經理就把這個事情給警察說了。
警察審訊,防止串供,會將被審訊人分開,一個個問清情況。
大堂經理作為報警人,自然是先問。
大堂經理說了陳迅杯子丟失,到陳迅被打的整個過程,還說了陳迅主動不要齊歡湯賠償的事情。也就是說,陳迅丟失杯子的可能性非常高。
接著審訊的是老阿姨。
老阿姨說杯子是自己兒子送的,自己一直用來泡茶喝飲料,杯子很貴,500塊錢買的。陳迅要搶她的杯子,還辱罵她是小偷,她兒子為了保護母親,含怒出手,陳迅碰瓷,裝暈倒,這種人應該抓起來,判他個十年八年就老實了。
最後審訊的是老阿姨的兒子,他說杯子是母親生日的時候,他買的,母親年齡大,記憶力不好,就在杯底雕刻了客服的姓名和電話,客服人員態度奇差,被他母親罵了幾句,就想辦法報複,辱罵他母親,他就打了對方,都沒碰著,對方就倒地不起,絕對是騙子。
警察記錄完畢之後,大堂經理過來說,醫院已經把病人送重症監護室,醫療費需要預繳5萬。
“你把人打成重傷,進了重症監護室,你選擇給錢還是等著被起訴?”警察把這對母子召集到一起,詢問。
“賠錢,做夢吧,那個人明明是在碰瓷啊,我兒子根本沒碰到他,他自己摔進重症監護室的。”老阿姨快跳起來。
“你怎麼說?”警察問年輕人。
“我考慮考慮吧。”
“那就先銬起來,把人打進重症監護室了,對方沒動手,你是單方麵打人。”警察說道。
另外一個警察拿出手銬,將年輕人銬起來。
“你們憑什麼說我兒子單方麵打人,明明是那個騙子先動手打我的。”老阿姨怒斥警察,想繼續在地上打滾,看了看水泥地,發現有點臟。
“我們看了監控錄像。”
“錄像?哪裡來的錄像,那個人手機都沒打開,哪裡來的錄像?”
“齊歡湯公司提供的錄像。”
“這個公司的錄像肯定被修改過,現在修改錄像太簡單了,你們跟齊歡湯就是一夥的,我要去上告,你們絕對收黑錢了,欺負我年齡大,欺負我兒子沒背景,老百姓過得太難了啊,老天呐,你什麼時候能睜開眼,看看我們這些可憐人。”老太太跪在地上,不斷磕頭,聲淚俱下,聽說要繳納五萬塊,她也不嫌地上臟了。
“我提醒一句,你現在說的話,也被錄像了,我們這裡也是高清錄像。”警察不緊不慢的說。
老太太一下就萎了“剛剛我亂說的,不算數,錄像能刪除嗎,修改掉也行。”
齊歡湯算是中檔消費場所,能去這裡消費的人,都不會很窮。
老太太的兒子問“如果對方侮辱我,我打人,算是互毆嗎?”
警察想了想“算,因為語言侮辱也算攻擊,不過,錄像是帶聲音的,我們沒從裡麵聽出那位先生對你母親有語言上的侮辱,他隻是說那杯子是被你母親偷的。”
“誣陷我母親偷杯子,這不算侮辱。”
“如果他說的是事實,就不算侮辱。那個杯子的來源,你是否願意申請找專家鑒定,我再次提醒一下,鑒定費可能不低,預估3萬出頭,如果你覺得被冤枉,我們會想辦法讓對方出鑒定費。”
老太太哭了“不鑒定了,明明就是我兒子送我的,你們收買專家來糊弄我們弱勢群體,我們普通老百姓隻能被冤枉,找個伸冤的地方都找不到,你們也是人,你們沒有父母嗎,這麼對待老百姓,你不心痛嗎?”
“購買杯子的時候,有開發票嗎,或者購物小票,或者支付記錄都行。”警察問。
“我這麼大年紀,哪裡記得那麼多啊,你們警察能有點良心嗎,能不能彆逮住我們老人使勁折磨。”
“朱先生,你在什麼地方買的,有記錄嗎?”警察終於在老太太麵前敗下陣來,轉頭去問那個年輕人。
年輕人說道“我給的現金,沒交易記錄,小票什麼的,我又不報銷,所以也沒拿,這次我認栽,鑒定就免了。你放我母親回去吧,她都61了。”
“在什麼商場購買的?”
“不是在商場購買的,一個小店,我本想再買一個被子的,店已經關門,老板回蚌埠老家了。”年輕人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竟然把杯子的來曆給徹底鎖死。
警察說道“如果你沒法證明杯子是你買的,我們就隻能根據齊樂湯大堂經理提供的信息來確認。這個杯子價值5000多,偷竊2000以上,都算大金額,考慮到你母親的特殊情況,我們先允許她回去,如果沒得到被害人的諒解,除了賠償對方財務損失,還要至少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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