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的結婚,極為簡單。
街道、居委會、工作單位開一個證明,就可以去民政局辦手續了。
因為科技水平普及的問題,如今的照相館都沒幾個,洗照片的時間,也極長。
所以,也不需要有照片。
隻需要帶著戶口、證明,就可以去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了。
也正是因為數據過少,有些有能力、或者有機會到處亂跑的人。
就鑽了空子,與不同的人領取結婚證。
也是那年頭為什麼還有重婚罪的原因。
其實從理論上來說,方想和尹清秋,也是可以再領一個結婚證的。
方想也知道這件事。
但方想很清楚,自己現在已經站在了聚光燈下。
說不定暗處就有不少人拿著放大鏡在看自己。
所以,這種事情,清楚歸清楚,可做?還是算了吧。
上次去劉家時,劉媽媽就已經把劉淑英的戶口本給了方想。
如今,隻需要去街道或者居委會開一個證明就可以了。
開著車,沒一會就到了居委會。
當得知劉淑英來開結婚證明的時候,王主任,也就是和劉淑英一個大院的那個阿姨。
親自下樓來幫他倆辦理。
“沒想到,一眨眼之前那個蹦蹦跳跳要糖吃的小姑娘。
如今已經嫁作人婦了。
真好。”
王主任笑眯眯地看著方想和劉淑英。
“她現在還跟小凡凡搶糖吃呢!”
方想則是趁機告了一樁。
“你胡說!我那是怕凡凡吃糖吃多了掉牙!”
劉淑英撅著小嘴,馬上抗議道。
“我可是親眼看到的!
你從小凡凡的兜兜裡把糖全搶走了,臨走的時候還往自己嘴裡丟了一顆呢。”
看著撅著小嘴的劉淑英,方想當即就開始了誣陷。
“我沒有!你瞎說!”
劉淑英馬上就不乾了,小拳頭也開始揮舞了起來。
軟綿無力的砸在了方想的胳膊上。
“好啦好啦,都多大的人了。
已經要結婚了,還跟小孩子一樣鬨。”
一臉姨母笑的王主任,吃狗糧吃到撐,這才站出來製止了兩人的打鬨。
劉淑英這才發現,方想隻是一臉壞笑的看著自己。
頓時鬨了個大紅臉,馬上就扯過方想的胳膊,把自己的臉埋了進去。
“好了,證明給你倆開好了。
去領證吧。
記得,要請我吃糖哦!”
王主任將證明遞到了方想的手裡。
慈愛的看著這郎才女貌的一對。
“少不了您的!”
跟王主任告辭後,方想又帶著劉淑英去了民政局。
有了證明和戶口本,很快就拿到了結婚證。
與後世一樣,為了顯示喜慶,也是紅色的。
臨走前,工作人員還提醒二人要去換戶口本。
換了新戶口本後,婚姻狀況上才會顯示已婚。
而有的人,會謊稱老的本丟了,找不到了。
直接辦理一個新的。
這樣,BUG就出現了。
“你媽媽說了,不用帶你回去了。”
回到了吉普車上,方想看著這頗有年代感的結婚證。
突然對劉淑英說了一句。
“哦。。。”
馬上就明白方想意思的劉淑英,紅著臉,抿著嘴,低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