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宣和奧利維亞留守在了國王港。
希林打著哈欠來上班,當走到警所門口,看見警所已經開門的時候他先是頓了頓,然後他露出苦笑,推門進來問好。
他進門的時候注意到司馬宣就在前台使用電話,對方向他點頭示意,希林路過他身旁,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嗯,那就這樣,你們今天就能過來對吧?”
像是得到了對方的應允,司馬宣表情輕鬆了許多,他掛斷電話,正式向希林道早安。
相比起那位漂亮的小姐和喜歡用帽簷遮住自己相貌的先生,希林會覺得眼前這位要好相處的多。
他非常和藹,非常擅長照顧情緒。
“每天都這個時間來上班?”司馬宣笑道。
希林點頭,又從桌子的抽屜下抽出一些餅乾:“每天都這個時間,雷打不動。”
“然後下午如果有空的話,就去港口裡轉轉,巡邏一下。”
“大部分時候,都是安靜的一天,但有些時候要是遇到麻煩的惹事鬼,就不好說了。”
“到處都是酒鬼,是吧。”
“你真懂……”
“因為在我最開始工作的那個警所,生活也是這樣。“
司馬宣對此感同身受。在敦威治那種地方,酒精是窮人們唯一的消遣,自從戰爭結束,禁酒令被解除後,酒精飲品徹底俘獲了聯邦人的心。
當你不知所措或是感到迷茫的時候,來一瓶總是沒問題的……
當然,前提是,你不會給你的鄰居添麻煩。
“你喜歡這?”司馬宣用試探的語氣問希林。希林頓住,他似乎是想要點頭,但最後,他的回答卻是搖頭。
“我沒那麼討厭,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我總應該更喜歡這裡才對。”
“就好像以前有個混蛋,每天都在我的耳邊這樣複述。”
說到這個話題的時候,司馬宣沉默了。他似乎知道為何希林會有這樣的感受。
記憶魔藥確實能刪除人的記憶……但誰又能保證,人的記憶不會在朦朧的時候有些許閃回呢?
或許某個人的幽靈還徘徊在這裡,行軍蟻死後,屍體會留下費洛蒙,給後麵的螞蟻指路。
“你們在閒聊?有這種時間你不如跟我一起出去走訪,你知道那混蛋交過來的任務有多不合理,對吧?”
兩人沉默的時候,奧利維亞從會議室裡走了出來。她已經換好了新的警察製服,看了一眼司馬宣後,撇嘴說道。
介於奧利維亞在上門時所顯露出的警階,希林自然不會自討沒趣去頂嘴。
在這群人麵前,他隻是個小警察,幫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夠了。
但就在希林打算躲到桌子後,開始安安靜靜享受他的咖啡和餅乾時,他察覺到奧利維亞正在用很凶狠的眼神瞪他。
這女人留了一頭短發,作風本就乾練,被這樣一瞪,希林一時間還以為自己回到了警校,正在被教官訓斥。
“我不是說了嗎?我需要幫手。“
“你坐回去乾嘛?“
這是不容置疑的語氣,希林被嚇的一激靈,立刻從座位上彈起來,點點頭,表情畏縮。
很像……和自己剛進警局時的模樣非常像,司馬宣笑出聲,希林並不知道司馬宣為何發笑,司馬宣也隻是示意他跟在自己身後。
金斯波特今日無雨,晴朗的港口搭配上波光粼粼的海麵是不錯的風景。
在沿途過路時,司馬宣他們會遇見一些乞丐,乞丐手裡拿著空掉的酒瓶,嘴裡不停哼唱著歌。
他們已經忘了自己是從哪裡聽見的這首歌,隻是模糊記得其中的歌詞和旋律,便讓其成為自己的夢囈。
“這就是生活……就是我們所有人口中所說的生活……”
這是誰口中的生活?乞丐哼唱完後,翻了個身繼續睡覺,沒人知道他夢中,又在享受怎樣的生活。
希林說的沒錯,醉漢比比皆是,但隻要不鬨事,他們就是好醉鬼。
奧利維亞告訴希林,他們要去港口邊,希林知道一條近路,便帶他們往前趕。
當他們來到港口,嗅聞到鹹腥的海風時,奧利維亞和司馬宣同時向四周張望,視線中沒有人,就連醉鬼也知道,睡覺的時候不能來這邊吹海風。
“我以為他說的地點就是在這。”奧利維亞嘀咕道,口氣多有埋怨,司馬宣笑笑,倒也不惱,而是悄悄開啟術式,嘗試對附近進行搜索。
很快他有了發現,他指了一個方向,當他帶著奧利維亞和希林一起走過去時,那集裝箱的角落發出一陣聲響,那個維金斯……那個名叫卡爾的乞丐孩子從集裝箱後走出來,表情警惕地看著兩人身後的希林。
“你們怎麼還帶了條子?”希林穿著製服,身份一目了然。
司馬宣和奧利維亞麵麵相覷,司馬宣笑道:“我們不也是條子。”
“這可不一樣,這裡的人不知道你們是條子,但是這個竹竿,這裡的維金斯可都知道。”
“讓夥計們看見我和條子混在一起,我還怎麼當維金斯的老大?”卡爾有自己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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