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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故事《苦楝樹》(中)(1 / 2)

愛的極短篇!

(八)

好不容易等到放暑假,她逮著他不用做家教也不用做苦力的空閒日子,約他去江邊逛早市。

漓城早市裡有許多鮮活有趣的東西。他平日,既無閒暇,也無閒情。既然她強迫他去,他隻能奉陪。

主要還是她有句話打動了他。

“我最喜歡吃擺在早市儘頭攤點上的紫芋糕了,用的是咱們漓城最好的荔花芋,又麵,又軟,又香,小小圓圓扁扁的個頭,外形是格外喜人,焦黃中透幾分紫意……”

“那咱們快走吧。”他催促道。她知道他的軟肋。她把他拿捏得死死的。

暑期酷熱,江邊的清晨卻是翠意盈盈,清風醉人。所有攤點沿江而設,他們一路走一邊看,確實有意思。

她說,“牽手。”

他說,“不牽。”

她又說,“那就親嘴。”

這次他不敢說不親,一臉為難,“在這?”周圍人來人往,熙熙攘攘,各種擦肩而過。

她指了指十幾米外的一棵大樹,“那裡隱蔽,去那。”

他就說嘛,想吃綿軟的紫芋糕,沒那麼容易……

來到大樹背後,她仰起頭,“這次換你主動。”

他看了看四周,確實沒人,她微微仰著的臉,她的眉眼,舒展好看,還帶了幾分期盼,幾分笑意,主要是她少女的雙唇,很嬌很嫩,也很像,她之前形容的紫芋糕。

那他就,成全她吧。

這次他們都很放鬆,所以那些快樂也來得肆意張揚一些。迷幻。甜蜜。直到,嘴皮發麻,再親下去就腫了,才不得不分開。

最後紫芋糕沒吃上,那個攤主沒來擺攤。也可能是她為了引誘他,故意撒謊說那裡有媚人的紫芋糕。

最後他們在一家食鋪裡吃刀削麵。寬大的食廳中就他們兩個客人。照例是他吃兩個小碗,她吃一個小碗。

他一開始以為味道不好,才會生意冷清,沒想到那麼好吃。可能是因為他第一次吃,也可能是因為和她一起吃。

(九)

那天分開之後,她有一個月沒來找他。

他樂得清靜,就是日子有些乏味。就像一個突然喝慣了茶或咖啡的人,不得不再次去喝沒有味道的白水。

又一個清晨,她在院門外喊他的名字。他跑出來,看她從一輛嶄新的腳踏車上下來,連人帶車差點摔倒,他趕緊一手扶車頭一手扶人。

她沒有進屋的意思,他便鎖了門,推了車,與她一同走出巷子。到了空曠處,她示意他,“你試試。”

他沒騎過腳踏車,他怕摔了她的新車,扭捏著不肯挎上去。

她伸手去解他長衫底部的兩對盤扣,解完說道,“這樣就好了。”

他單腿挎過車座,掂量了兩下,騎上就能走了,穩穩的,沒有在她麵前出醜。他想過,即便是摔倒了也不怕,他又不喜歡她。

她站在原地,等他騎回來,在她麵前停下。她說,“你帶我。”

見他猶豫,她又說,“我帶你也行啊。”

他聯想到她騎得歪歪扭扭,一路大喊大叫,他一個成年男子縮在車後座上跟著擔驚受怕……還是他帶她吧。

他等她在後座上坐好,這才蹬了車走。

沒想到她給他致命一擊。車才一動,她突然雙手圈住他的腰,又把頭和半個身子側貼在他的後背上,搞得他整個人一時間酥酥麻麻的,來自腰腹的暖流一陣又一陣地襲心,差點連人帶車摔了。

穩住。

他摔跤可以。

讓她也跟著摔,她那麼心胸狹窄,還能饒了他?他好不容易才調整了呼吸,這才問她,“去哪?”

“順江走。”大概是趴在他背上很舒服,她的語氣難得的溫柔,“我就去過一次,要到了那裡才能認出來。”

(十)

他蹬得大汗淋漓,風很快就把汗水吹乾了。

她貼著的那一片,始終汗津津。他覺得熱、黏,有些心煩意亂。汗味很好聞嗎?她竟然一點都不嫌棄他。

他才不在乎她的感受呢,反正他又不喜歡她。每次他不安,隻要這樣想……就好了。

城區漸漸消失。

他們風一樣穿行在田園景色之中,入眼無非是一片連著一片的稻田,中稻開始泛黃,等待收割,空氣中彌漫著稻穀的清香。

為了更好地尋找目標,她的頭和上半身終於舍得離開他的後背。

但她的右手還留在他腰上,遇到下坡或是有些顛簸的路段,她那隻手便要在他肚皮抓一把,每次都弄得他跟觸電了似的,要命。

他感覺得出來,她是真緊張,害怕掉下去。

此後那車他便蹬得更加小心翼翼,以免嚇到既嬌貴又愛咋呼的大小姐。

“到了。”她讓他停下,指著江邊一棟白色的小樓,“就是這裡。”

這是一個隻有幾戶人家的臨江的小村落,她指的那棟小樓前,有一棵樹,上麵結了青色的棗狀果,等等,那是一棵苦楝樹嗎?

她帶了鑰匙,倒騰幾下,捅不開那老銅鎖,便氣呼呼地把鑰匙放到他手上,就好像銅鎖開不開是他的責任,“你來開。”

真是小姐脾氣。就算她不說,他也會幫她,托他家那老舊破敗宅子的福,他對付起老銅鎖,很有經驗。

他試了兩次,一聲輕嗒,鎖開了。

一樓不住人,也無陳設,遇到暴雨天氣,江水可能會漫上來。二樓的陳設看起來像客廳和廚房,但沒有生活氣息,三樓應該是臥室和書房。

他隨手推開三樓的格子窗,那被窗子擋住的苦楝子掙脫了束縛,一躍躍進窗來,沉悶的室內瞬間有了翠意和生機。

她說,這是外婆留給她的小樓,鄉野之地,不過是圖個僻靜。

她昨天從她爹那得了一輛腳踏車,今天就想帶他來看看。

這棟小樓並無特彆之處,他心想,除了窗外那棵苦楝樹,開花時節會很美。

他們大概逗留了半小時。

她問他,“記住了嗎?”

他不解,“記住什麼?”

“這個地方啊!”她有些不耐煩,好像他很笨,像塊朽木似的。

聯想到自己的名字,他可不就是塊朽木嘛。

(十一)

大學最後一個學年,他終日忙於課業,要償還債務,還要籌集離開漓城的費用,忙得腳不沾地。

她到男校來找過他幾次,看他神色匆匆,日漸清瘦……她就很少來了。

大概是他長得不合她的意了,或是,她玩膩他了。她不來,他心裡有些莫名的情緒,他說不上來是什麼,但也不想陷在兒女情長裡。

他原本就是她的玩物。

哪有玩物硬貼上去的道理?

春天來了。

過完這個春天,再過半個夏天,他就要畢業了。如果條件成熟,他就會離開這座小城,去南方報考軍校。

他文化課絕對問題。體能這一塊也有堅持鍛煉。

他隻是缺錢。缺旅資。

她是他認識的人裡麵最有錢的。但他永遠不會開口問她要錢。因為那樣就坐實了,他是她的玩物。

雖然不肯承認,但在她一次又一次的撩撥中,他確實沉淪了。

她美,帶一點毒性。

他想做她的戀人,至死不渝的那種。

但這不過是他的癡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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