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交給我,我會搞清楚林曉和馬明誠之間真正的關係。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揭開馬明誠背後隱藏的秘密。”
“不過現在,你需要做的是另一件事。”
李杭一邊說著,邊從文件袋中拿出一份離婚協議遞給了趙雪茗。
“趙女士,這是我根據你的訴求擬成的離婚協議。你可以拿給馬明誠看看。如果他不同意在上麵簽字,我們就可以著手準備起訴離婚了。”李杭說。
趙雪茗伸手接過了那份離婚協議,點頭表示同意。
協議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趙雪茗和馬明誠結婚的第二年,合夥創辦了一家叫“明雪科技”的公司。
明雪科技自創立之初,兩人就各以50股份比例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馬明誠擔任公司的董事長,趙雪茗則擔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可以說是一家典型的“夫妻店”。
隨著公司的發展,“明雪科技”如今早已經不是那個注冊資金隻有兩萬元的小公司了。
而是一躍成為行業內的佼佼者。
近幾年市值更是攀升到了一個令業內競爭者眼紅的程度。
除此之外,隨著“明雪科技”的快速成長,公司的股權結構經曆了一係列的變化。
隨著公司業務的擴張,也為了獲得了更多的外部資金支持。
明雪科技進行了多輪融資,吸引了外部投資者的加入。
這導致原有股東的股份比例有所稀釋,但公司加速了發展。
在明雪科技飛速發展的階段,為了激勵員工,提高團隊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還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將一部分股份作為期權或限製性股票授予給關鍵員工。
所以,明雪科技發展到現在,馬明誠和趙雪茗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彆為3478以及1592。
兩人合計持股507。
在趙雪茗和馬明誠麵臨離婚的情況下,公司股份的分割是重中之重。
而趙雪茗的要求,就是要求馬明誠將他持有股份的60轉到趙雪茗名下。
趙雪茗再次仔仔細細地審視了離婚協議中的股份分割條款。
畢竟這不僅僅是一個數字遊戲。
更關係到她未來的生活和職業發展。
“根據目前的市場估值,明雪科技的股份價值相當可觀。”李杭指著協議書中的一條條款說。
“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公平地分割這些股份,同時還要考慮到公司的運營和發展。”
趙雪茗點了點頭,“我不希望因為離婚影響到公司的穩定。我們能否考慮一種方式,既能保障我的權益,又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
李杭沉思了片刻。
“一個可能的方案是,你們可以保留各自的股份,馬明誠持有股份的60以現金的形式給你。但需要簽訂一份股東協議,明確規定雙方在公司決策、管理等方麵的權力和義務。”
趙雪茗皺了皺眉,“但這樣會不會引起外界的猜疑?畢竟我們的關係已經”
李杭打斷了她的話,“這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通過公關手段來降低影響。”
趙雪茗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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