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的事,真是怕什麼來什麼。怕病的人偏偏就來病,擔心命不好的,命就真的不好。是不是吸引力法則的原因?反正我也說不清楚。
佛說萬法由心造,心能轉物轉境,心心念念,必有所向。如果吸引力法則靈驗,那李今在心裡念想著文初武,可文初武並沒有感應,這又做何解釋?
如果要解釋,那隻能說李今想念文初武的心念不夠強烈?或者說文初武把想我的那扇窗全打開後,然後把接收李今或其他女孩子的信息的那扇窗都關閉得密不透風了?
我的心本不複雜,上天給我美麗的容顏,我也不想多貪多占,弱水三千,惟取一瓢小飲。在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隻要有張抱石一心一意地愛著我,然後我也愛著他,就足夠了。我承認我駕馭不了三個人以上的感情和關係,所以我有意規避複雜的情感和關係。
那種抓了一把男孩子在手裡玩的角色,我是玩不來的,我的家教也不允許我這樣。
可文初武不允許我這樣,我越是怕見他,他就越是接近我,這廝不是個善茬。
開學第三周的周一,下午放學時,文初武在紅茶小學門口等著了,他是坐摩托車來的,他靠在摩托車上,吸著煙。一米七個頭的他,理著短發,白襯衫打底,穿著黑皮衣、黑皮鞋,妥妥的美男子一枚。
如果李今有幸看到這一幕,一定認為自己看到八十年代香港的四大天王中的某位天王吧,文初武棱角分明的臉上,紅潤而露著英氣。真誠的說,如果我不是獻身給了張抱石,不是跟張抱石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我真的想多看文初武幾眼。
當然這種欣賞,就跟我喜歡看世界杯比賽中的男球星們是一樣的,我是欣賞人家綠茵場上的風采,是欣賞男人的健美,僅僅是一種人皆有之的愛美之心。
我走出校門口時,看到文初武,他也看到了我。我不肯定他是不是等我,也許他在等其他人呢。
我隻瞄了他一眼,就移開了眼睛,然後用眼睛的餘光觀察他的一舉一動,我步履飛快,想快步地走向兩百米外的國道上。
在國道邊,我可以等到半小時一趟的回縣城的公交車。如果他是來等我的,那我上了公交車,我就可以輕鬆擺脫他了。
文初武見我出來,他丟掉了煙頭,踩響了車子,一轉彎一個刹車就停在我的麵前,他的車子擋住了我的去路。
“上車。”文初武用有點命令的口吻對我說道。
我不理他,繞過他的車子,繼續往前走。我才走了十五步,他又追上來了,他猛地抓住我的左手手腕,然後說“陶穎,彆鬨了,坐我的車回城吧,我不會吃了你,我不是老虎,我不是老虎。我隻是超級愛你!”
他的手很溫暖,我的手很冷,這幾天剛好我的好朋友來,氣血不足,我的整個人軟軟的,又累又困。我說“我已經有男朋友了,我不喜歡你,我們也不可能的。我才認識你幾天,你就超級愛我,你太搞笑了吧?”
他不聽我說這些,轉而問我“你的手為什麼這麼冷?你乾嘛不戴手套?你怎麼了?”
我近乎哀求道“我為什麼冷,我是被你嚇成這樣的。你放開我。”我的手腕都被他抓疼了,我用手去掰他握著我的手,我掰不開,卻發現他的手指纖長而有肉,每一根手指都像胖胖的蔥管。
這樣的手指,我一看就知道他是從小不用乾體力活的人,要是乾重體力活的人,十之八九,長不了這樣纖細好看綿軟的手指。
手相有講究的,我爸說,看男人聰明與否,主要看指爪。如果手指修長好看,此人必定不是愚頑之人。如果男人的喉結過大,手指骨粗大,那多半是農民子弟或來自貧寒之家,很少有例外的,例外的就是貴氣之人了。
我爸見的人多了,聽彆人說得也多了,多多少少也有幾分會看人。他說,古代當到三品官以上的人,就會看相了。我聽了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我爸說,你想想,一個人當到三品官了,他一路走來,那得接觸多少人啊,接觸的人多了,自然就積累了看相的經驗了呀。
我聽了說,此言不謬。就拿我來說吧,以我看到的幾個人來論證,似乎都能總結出點經驗來。
比如張抱石吧,他的手指也長得修長好看而且喉結也小,如果以貌取人,說他是乾部子弟,那也說得過去,可他卻是貨真價實的農家子弟,他是特例,所以貴氣。
看了一眼文初武的手指,讓我一下子有了點一點好感,我掰他手指的同時,看了下他的喉結,他的喉結也不大。
文初武並沒有放開我,他用另一隻手停好車子,然後一把把我擁抱進懷裡,繼續問“你為什麼這麼冷,你就不能多穿點衣服麼?”
學校的師生不斷地從我倆身邊經過,我羞得真是無地自容。文初武把我的頭抱住,緊緊地貼在他的胸前。
我惱火了,厲聲說道“你放不放開我,我要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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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初武這時也意識到自己在路邊這樣公然地抱著我,讓師生們看到有傷風化,就跟我討價還價“那你答應我,坐我的車回城。要不然,等下到國道邊,我照樣抱你。”
我心想,他奶奶的,我今天算是活見鬼了。為了擺脫這尷尬的局麵,我隻好說“好吧。”
文初武說“這就對了嘛,我又不是人販子,再說了光天化日之下,我還能吃了你不成?”他說完,一刻也不鬆手的把我拉上他的車後座,然後開動車子,我們朝縣城飛奔。
此情此景,如果讓張抱石看到,如果張抱石愛我能像我愛他這樣程度的話,他一定想死的心都有吧。如果讓李今看到這情景,李今一定會對我懷恨在心,說我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我有什麼樣辦法呢?坐在文初武的車上,我心裡千般不願萬般不肯,可我還是屈服了。
我實在丟不起這個臉,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年輕女老師,在自己任教的小學的路邊,光天化日之下,就跟一個男人擁抱,這讓同事們怎麼看我,這讓學生們怎麼看我,好在當時看到我的師生不多,好在文初武把我的頭抱住,沒多少人能看到。要不然,我實在丟不起這個人啊。
回城的路上,文初武開60公裡的車速,不算很快,他不想嚇我。他想跟我說話,他問了我幾句,因為耳邊的風聲太大,又因為兩人都戴著頭盔,我聽不清他說了什麼,我也不想貼他那麼近,就不回答他。他後來就不跟我說話,隻顧開車。
快進縣城時,他放慢了車速,掀起頭盔的前蓋,偏著頭問我“你在哪裡下車?”
我聽了也不敢說在我家的那個路口下車,我怕他天天對我守株待兔,而是說了個離我家還有兩個路口的地方。文初武問我“我請你去吃晚飯吧,你彆回家吃飯了。”
我說“我不去。”
文初武說“那行吧,那改天吧。你看到了吧,我這麼愛你,怎麼可能傷害你呢。以後我下課早,我就去搭你回城吧,早上去學校時,我也可以來搭你。”
我推辭道“我又不是不會搭公交車,我覺得坐公交更安全,也沒那麼冷。”我不領他的人情,下車時,也不道一聲謝謝。
我討厭這種霸道的男人,討厭這種不給人自由選擇的方式。
“遲早有一天,你會愛上我的。”文初武自信地說道。
“你太自戀了。”我說,“你真有精力,不如追求李今,人家容易上手,而且人家沒有男朋友。”
“我不愛的,送給我我也不要。”文初武說,“我愛的,是彆人的,我也想法搶過來。”
“流氓。”我說。
“不賞臉吃個飯,那我先回家咯。”文初武也不再跟我扯皮,開著車一溜煙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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