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給他打了個長途電話,說你寫的不錯,但結尾不太光明,能不能改得光明一點?餘華表示:“隻要你給我發表,我從頭到尾都給你光明啊!”
這貨屁顛屁顛的就去了,在雜誌社的招待所蹭吃蹭喝,每天還有兩塊錢補貼,整整住了一個月,回家的時候不僅沒缺錢,兜裡還多了好幾十塊。
但在陳奇看來,一個月太少了!
他白嫖都是按年算的!
按年算,雜誌社困難點,電影廠就沒問題了,那幫編劇常年以電影廠為家,都是白嫖怪。所以陳奇寫的不是小說,是個文學劇本。
寫劇本的稿酬多,比小說多的多——除非是那種長篇小說。
“我不想住胡同!”
“我要住招待所!”
他埋頭為了不倒尿盆而努力,寫著寫著,黃占英的聲音又從外麵傳來,還帶了點哭腔:“陳奇你在麼?”
“在呢在呢!”
“喲,這是怎麼了?”
他開門一瞧,這姑娘麵帶淚痕,神情鬱鬱,連忙讓進屋,問:“發生什麼事了?”
“昨天王大媽也來我們家了,說賣茶水的事,我爸媽竟然答應了!”
“為什麼答應啊?”
“他倆在同一個單位,隻有一個接班名額,早就決定給我弟了。我弟中學剛畢業,沒考上學,也在家待業呢……嗚嗚,我不想去賣茶水……”
黃占英抹著眼睛,也不知為了賣茶水哭,還是為了爹媽偏心哭。
陳奇的共情能力比較弱,無法感同身受,但他該正經的時候從不流氓,該流氓的時候從不正經,道:“這麼說你要去賣茶水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