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傑通過對死者的社會關係調查,發現她是一個風流村婦,她和村民沒有什麼矛盾糾紛,可是她曾夥同她人外出拐賣過人口,並且利用色相進行詐騙活動。
被楊莉害過的人對她可是恨之於骨,不少人揚言一定要收拾她,當聽說楊莉被人殺死在自家院子裡,橫屍天井邊時,那些恨她的人都說:“死得好!”
“死了活該!”
“早就該千刀萬剮了!”
那些被楊穎坑害過的人,他們當然會對她的死表示大快人心,會把心中的那口惡氣吐出來。但是,對秦仁傑和臨梓縣警局來說,他們可不能被表麵上的東西蒙蔽,他們必須深入排查,找出殺害楊莉的凶手。
經過外圍的走訪調查,臨梓縣刑偵員排查出了十名嫌疑對象。秦仁傑立即對嫌疑對象進行重點甄彆,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第一個重點嫌疑對象是死者楊莉的同村村民王鵬程。王鵬程二十八歲,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娶老婆無望,成為楊莉眾多男人中的一個積極分子。
當楊莉的丈夫蹲號子後,王鵬程就如同貼身奴仆始終跟在楊莉身邊,幾乎和楊莉形影不離。楊莉家重活累活全被王鵬程包了,楊莉則是每周兩次用身體去慰勞王鵬程,兩人各取所需,互相利用。
案發當天上午,王鵬程和楊莉一同去五公裡外一戶農家借麥子,午後返回,在吃過午飯後,王鵬程和楊莉精蟲上腦,就在村邊的野地裡鬼混起來。
下午,太陽落山後,王鵬程去新塘村一戶村民的菜園裡偷了一些辣椒,茄子,黃瓜等到楊莉家做晚飯吃。兩人吃了晚飯後,王鵬程在楊莉家看電視到十點三十分才離開。
臨梓縣刑偵隊長周偉林認為王鵬程有作案時間,且和根據現場鞋印刻畫的嫌疑人身高和年齡相似。
秦仁傑立即傳訊王鵬程,並對他進行訊問:五月二十八號上,你在做什麼?
王鵬程:那天晚上我就在楊莉家裡。
秦仁傑:你在楊莉家裡做了什麼?
王鵬程:我偷了一些菜去楊莉家做晚飯吃。吃完晚飯後我就在她家看電視,十點多鐘我提出想留宿,楊莉不肯,說除非我給她錢。
秦仁傑:你是什麼時候離開楊莉家的?
王鵬程:二十二點三十分左右我起身走,楊莉送我,走到她家院子裡的天井邊時,我問她:我們都有幾年的關係了,還要錢嗎?楊說:不管誰沒錢就不行,你彆想白膘我。我氣惱之下抓起楊莉的頭發薅倒在地,然後騎在她身上,用刀戳進了她胸口。
王鵬程的回答有點語無倫次,而且交待的非常乾脆利索,這不免引起了秦仁傑的懷疑。
秦仁傑帶著杯疑到案發現場複勘時發現了問題:王鵬程交代的作案狀態和刑偵技術人員現場勘查認定的狀態不符。
法醫王鵬的現場鑒定報告是:死者楊莉被殺的時候是站著的,而王鵬程說是他把楊莉薅倒在地,用刀戳進了她胸口,這明顯就有點不符合現場的鑒定。
另外,屍檢報告表明死者被刺了兩刀,王鵬程隻說是戳了楊莉一刀,這也有點不相符。刑偵員去王鵬程家起獲的所謂凶器,經過法醫檢驗根本沒有任何血跡,王鵬程穿的膠鞋印和現場留下鞋印比對也不相符。
最後,如果按照王鵬程交代的作案過程,小院裡的天井邊,過道上滴落的血跡怎麼解,而且那西院牆占留下的攀登痕跡又來自何人。
王鵬程說他是在楊莉家看完電視準備離開,他就算是把楊莉殺害,根本沒必必要翻牆逃跑,他可以堂而皇之地走院門,不會引起彆人的注意和懷疑。
秦仁傑對案發現場複勘後,否定了王鵬程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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