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衣?”李績不解。
“之前讓人送來的棉花被褥,母親可用上了?”李複看向自己的丈母娘。
“天一涼就用上了,你彆說,還真是不錯呢。”英國公夫人說道。
“哦,先前你更換的新的被褥,裡麵就是棉花,那棉衣”李績眼神一亮。
這,好東西啊!!!
李績的心裡開始有些激動了。
“恩,剩下的棉花,都做成了棉衣。”李複說道“我莊子上不是有一千多號人嗎?原先是想著給他們用的。”
李複隨意找了個借口。
實際上,他是知道今年冬天,李世民是要打突厥的。
而草原上這會兒是個什麼天氣?
想要奔襲去抓那位舞王,就一定是要騎兵出擊,輕裝簡行。
如果有棉衣,穿在鎧甲裡麵用於保暖,必定比現在那些兵士內裡穿的衣裳效果更好。
所以李複將剩下的棉花,全都做成了厚實的棉衣,甚至聽從了蘇定方的建議,在兩隻胳膊的地方,做了一定的改良。
省得棉衣穿上之後,行動不便,到時候騎在馬背上,揮舞長刀的時候礙事。
實際上,這一千多套棉衣,給莊子上的那些人,用處不大,但是如果是給自家老丈人,裝備到他手底下的騎兵身上,到時候在寒冷的草原上,就會多一份便利。
“莊子上的這一千人,用不用的問題不大,如果這次父親出兵,帶上這一批棉衣,給手底下的騎兵,到時候長驅直入,輕裝簡行的時候,必定是能用上的。”李複說道“讓兵士哪怕是舒坦一點,對於戰鬥來說,關鍵時候,都能發揮大作用。”
李績聽著李複的話,連連點頭。
“另外,莊子上的烈酒,我也勻出一小部分來,給帶上,這玩意兒,有大用處。”
不僅僅能夠對傷口消毒,到時候天寒地凍的,來上一口,也會覺得暖和一些。
“好。”李績也沒客氣。
但凡是對打仗有用的,能帶的,儘量要帶上。
十萬人的軍隊,並非全都是騎兵,能夠攜帶的物資,還是不少的。
雖然從長安城出發,用不著帶多少東西,等到了前線,沿途都有補給。
“有一點,小婿不好意思跟李尚書提,但是後續也會通過陛下,給李尚書送消息。”李複說道“在草原上,打贏了之後,所有的戰利品,希望都能夠運送回大唐,不要浪費。”
“牛羊”李績看向李複,試探著問道。
“都要。”李複說道“最好是活著帶回來,就算是受災凍死的,也要,這天寒地凍的,肉都凍上了,根本不會壞,全都運回來就是了。”
李績點點頭。
“行,到時候我率領的部眾,儘量搜羅就是了。”李績應下了。
自己這女婿,之前也有耳聞,跟尉遲恭一塊出去打仗的時候,人家營地裡的一塊布都不放過
得虧不是自家女婿帶兵去打草原,不然草皮都能給鏟回來
從英國公府出來之後,李複就帶著人回莊子上了,他要親自將莊子上的物資,送到英國公府去,到時候李績帶兵出征,就直接帶上就好。
一千套棉衣,說起來也不算多了。
三日之後,長安城外。
李世民高舉金樽,為眾人送行出征。
“律在黃鐘,出師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