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誌軍紅著眼睛看著她:“你真要離婚?”
吳春玲眼裡帶著恨意:“都這個時候了,你莫不是還以為我是在跟你說著玩兒?
我覺得,你應該想清楚了,我昨兒晚上又去了一趟派出所,不管琪琪能不能找到,隻要我簽諒解書,你媽就出不來。
你這麼個大孝子,該不會打算,讓你媽在拘留所過年吧!”
“你!”吳春玲這話,算是拿住了範誌軍的命脈。
“好,你要離婚是吧!”他恨恨道:“那就離呀,可這房子怎麼分?”
吳春玲像看白癡一樣看著他:“範誌軍,吃軟飯太久,你還真當是自己家的了,這房子是我的。
結婚13年,你的工資一分不留的給了老家人,家裡全是花我的錢,所以,你還想分什麼!”
範誌軍不認這話;“吳春玲,你也是讀過書的,就該曉得,既然是夫妻,這房子就該有我一份!
鬨上法院也是這樣,你想一點不給,那不可能!”
吳春玲氣笑了:“結婚13年,我都不知道,原來你這麼無恥,行啊,想要搶我的房子,你來呀!
不過,範誌軍,我得提醒你一句,你媽那兒沒我簽字,她出不來,你不會為了跟我爭房子,連親媽都不要了吧。
還有就是,我給鄭叔叔打電話了,我爸是不在了,但鄭叔叔跟秦伯伯你是見過的,他們不會不管我的。
鄭叔叔雖然沒管著教育局,但他要插手,那也是能說得上話的。
範誌軍,我勸你一句,見好就收吧,彆搞得工作親媽啥也保不住,那可就真真成了笑話了!”
範誌軍此時,如同被人從頭到腳澆了一桶涼水,這就是他不得不承認,不得不憎恨的圈層。
不管他多努力多拚命,都沒有吳春玲這樣有父輩托舉的孩子來得便利。
即便父親沒了,吳春玲這個賤人,還可以靠祖輩的關係打壓他,而他身後,除了動不動發火的父親,哭天搶地的母親,一無所有。
“吳春玲,我真沒想到,你會這麼狠,多年夫妻,你竟要做的這麼絕!”
吳春玲對上他的目光;“是啊,多年夫妻,我也沒想到,你會這麼狠,為了我的房子,你連親閨女都能丟,果然是無毒不丈夫啊!”
範誌軍避開她的目光;“我沒有想過丟掉琪琪,不管你信不信,她始終是我”
吳春玲淡淡道:“對呀,你沒想過,甚至你也不需要想,你是男人嘛,向來不會帶孩子,你隻需要無視她,忽略她,你母親就能把這事做得很完美了!”
或許,範誌軍還有那麼一絲人性,做不出丟掉親生女兒的事。
但在他心裡,肯定是默認了田大媽的做法,不然,他怎麼可能從火車站到家那麼長一段時間,甚至到家之後都沒能想起範琪琪這個女兒。
他要說不是故意的,估計也不會有人信。
“行,你要離,我如你所願!”範誌軍咬牙:“但你必須保證,給我媽簽諒解書!”
吳春玲點頭:“離婚證到手,我就去派出所給你媽簽諒解書!”
早飯都沒吃,兩口子就去民政局把婚給離了。
民政局工作人員看著兩人:“有啥過不去的非要離婚,這都臘月底了,再急也不急這麼兩天吧,就不能過了年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