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的很多基礎設定非常好,保證了整個社會的基本運行,讓咱們生活的整體大環境,得以健全發展,安全體係有了最大的保證,才讓咱們成為,全世界最安全的國家!
最棒的國家。
但咱們這邊規定,十四周歲的未成年,沒有分辨刑事能力,所以不需要承受刑事法律的製裁!
現在的問題是,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孩子都太早熟了!
十二三歲,還有什麼不懂的?
很多事情,都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有著巨大的關係。
甚至有些孩子,仗著自己受保護,小小的一個人兒,揣著明白裝糊塗,內心惡魔的種子才敢發芽長大,最後不受控製!
這個紅眼,早年犯事兒的時候,還不是他自己一個人,他還有一個哥哥!
他們是雙胞胎!
很小的時候,哥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因為家裡條件好,照比一般的孩子都比較優越,早熟的很,小哥倆不到十歲,就不學好,乾了太多不是人的事兒。
到了十幾歲開外,沒犯事兒的時候,就把班級裡,某個膽小怯懦的小女生給……
還威脅人家不能說!
還逼迫班級裡,膽小的孩子,給他們買東西,伺候他們!
哥倆作威作福,在學校裡麵,完全就是小霸王一般的存在。
在他們十二歲的時候,兩個孩子同時看上一個女孩兒,哥倆就動了歪心思。
選擇在一個傍晚,沒有人的地方,偷偷的尾隨其後,然後就撲了過去……
事後,他們以為,對方和他們欺負慣了的其他人一樣,不敢吱聲,但結果人家性格比較剛,家人選擇直接報警了,由此,事情鬨出來了,一對小惡魔,在此刻被發現!
在這裡,我也要特彆提醒一些人,遇到事兒,不要躲避,不要怯懦,要大膽的去麵對。
你越是害怕,最後的結果,隻可能會越發的糟糕,隻有勇敢的麵對,去解決這樣的問題,最後,才能保全自己!
雖然事情發生了,但因為法律的保護,哥倆一點事兒沒有,轉身換個地方,繼續上學,生活上,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
這也是一種讓人很無奈的現狀。
而受害方,直到現在,連一聲道歉,都沒有收到!
到了十二歲的時候,哥倆第一次背上了命案,背上了血債!
聯合起來,把自己的人世間最重要,這個世界上,對他們最好的人母親,直接給升天了……
隻因為自己的母親,對他們進行了一些管教,他們做錯了事情,然後兩個人坐在一起,商量著,怎麼擺脫這一切!
他們不喜歡被管教,認為,父母的存在,成為了他們最大的障礙,阻止了他們的自由,然後就產生了極端的想法!
你想想,父母都養不熟的孩子,這樣的孩子,能好嗎?
說句難聽的,這種孩子,生來就是惡魔!
有些惡魔,從小就是惡魔,他們生來,就是禍害世人的!
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超雄綜合征,但這種,感覺比超雄更可怕吧!
有人可能會說,兩個十幾歲的孩子,能有這麼大的力氣嗎?
我也好奇,但真相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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