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瞧不起人的目光,讓沈世傑他們很不爽。
到國外接受過毒打的人,還這麼狗眼看人低呢!也不知道她哪裡來的優越感,不知道現在內地發展不比香江差嗎?
不過,為了能撿漏,沈世傑也還是忍了。
現在有多囂張,遲些時候就哭得有多慘。
本來,他們是奉行悶聲發財原則的。但這一次,就連楚健都決定好好刺激一下這逼東西。
“隻要東西是真東西,彆說6萬,60萬我們都給得起,也就你這種人會把6萬當一回事。不過,東西不真,送我們都不要。”馬漢飛說道。
他才不會對這種人客氣呢!
該罵就罵。
不想做生意?行呀!餓不死你們。
有本事,就彆出來擺攤,端著一副架子,給誰看?自我感覺良好嗎?
那女人一聽口音,就知道馬漢飛跟她一樣,也是港人,稍微收起了那狗眼看人低的表情。
“阿生,這件寶物,是我家阿婆傳下來的,絕對不可能假,你就放心吧!”那女人對馬漢飛的態度好了不少。
馬漢飛隨手拿起來,打量了兩眼,又隨手丟了回去。
冷笑道“騙鬼呢!以為我們是外行呀?看這裡,明顯就是做舊的。這種玩意,我在這附近能找一大堆,還是100塊三件。”
“不可能,你不懂就彆亂說。”
“我不懂?我就看看你能不能賣出去。算了,你這也沒什麼好東西,我們走。”馬漢飛叫上沈世傑和楚健。
沈世傑和楚健很默契地跟上。
“走鬼呀!”忽然,馬漢飛喊道。
“走鬼呀”三個字,瞬間在這周圍掀起一陣騷動,很多人立即開始收拾東西,就連這女人也不例外。
在港島,“走鬼”幾乎家喻戶曉,幾十年前,它是流動小販違法擺賣時,逃避執法人員抓罰而相互招呼走脫的暗語,後來被人們當作無牌流動小販的代名詞。
早在三、四十年代,港島的經濟不景氣,沒有製造業,也沒有街市及大型百貨商場,卻有大批內地移民來香港謀生。
當時的港英政府就以維持治安為名,對滿街小商、通巷小販開始橫加打擊,采取一律不準在街頭擺賣的政策。
而那時候港英政府許多雇傭警察來自阿三與巴鐵,這些印巴人長相明顯有彆於華人,有的還是紅毛混血兒,所以港人稱他們為紅毛鬼。
由於民族不同,語言不同,他們對做小商販的華人自然沒有什麼感情,執起法來特彆嚴厲,一點情麵也不給,每每抓到小商販非踢即打特彆凶殘,所以那時的小商販很害怕這些紅毛警察。
每當紅毛警察一出現,第一個見到的小販便大喊“紅毛鬼來了,快走哇!”
聽到喊聲,其它小販就即刻抄起貨品一哄而散。久而久之,為了簡單易喊,便改為“走哇,鬼來了!”及後來的“走鬼呀!”
所以,聽到這三個字,攤販就知道是執法人員來了。
誰不怕呀?
就類似內地的“城管來了”四個字。
沈世傑剛想說,這麼謊報敵情,容易被打。可他轉頭一看,還真發現有執法人員。
隻見那些攤販更加慌張了。
尤其是眼前的女人,已經顧頭不顧尾,東西都落下好多,根本不敢撿,頭也不回地跑路。因為她是回流人員,這時候被捉,情況會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