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衝入房間,房間裡麵就一男一女兩個人,李國軍和龍探長控製住了男的,朱羽江控製住了女的。我也立即幫忙控製住女的,朱羽江騰出手來找死者手機。
一番查找,手機就放在租房的桌子上,確認了一下號碼無誤,於是朱羽江開始現場簡單的詢問“你們兩個,這個手機是誰的?”
女的怯生生的回答“警官,這手機是我的。我犯了什麼事情了嗎?”
朱羽江有些疑惑,問“你的手機,你叫什麼名字?”
女的回答“我叫,男的是我的男朋友!”
我們4個人都大吃一驚,這個女的報出的名字正是死者的名字,於是我從包裡拿出了那張身份信息。把身份信息上的照片和女的相貌仔細對了一下,結果還真是這個女的本人。
這一下玩笑就開大了,我們是來抓犯罪嫌疑人的,沒有想到把受害人給找了出來。
朱羽江立即跑到外麵,向在外圍等候的領導彙報了情況。我們三個人則繼續對兩個人進行控製,等領導的情況。
沒過一會兒朱羽江跑進來,然後他讓我們帶上兩個人先回刑大,等搞清楚狀況再來協商下一步行動。
我們到了單位後,就對兩個人進行了詢問。
李國軍問那女的“你住在什麼地方,老家哪裡人?”
女的回答“我住在城關新地社區那邊,現在我因為和男朋友一起住,就搬到底街一帶了。我原先的地方目前是我的小姐妹敏敏住著,怎麼了?”
李國軍又問“這敏敏具體什麼身份,老家是哪裡的?現在在什麼地方上班?”
女的回答“她和我老家是同一個村的,我們一起出來打工。我因為有了男朋友,我就把我租的房子讓給她住了,她是在山陽的白金漢宮裡麵上班的。”
李國軍又問“敏敏多大年紀,有沒有男朋友或者其他男的情人什麼的?”
女的回答“有沒有男朋友我不知道,我隻曉得她經常換不同的男的帶回住的地方,具體這些人我也不認識?”
從女的詢問情況來看,我們從現場抬出來的屍體應該是女的小姐妹敏敏。我們搞錯了死者的身份,才鬨了個大烏龍。這樣原本已經叼在嘴裡的鴨子就這麼飛了,我們的案件偵破又陷入了僵局。
邵大聽了我們的彙報,也沒有怪我們的意思。畢竟死者的相貌被火燒了之後麵目全非,根本無法辨認。再加上城關派出所的登記信息有誤,才鬨出了烏龍。不過還好也沒有造成多大的損失,隻不過讓我們的偵查工作稍稍走了一些彎路。
於是我們重點對這個女的進行了詢問,特彆是問清楚了這個敏敏的生活習慣,及交往的朋友情況。另外還搞到了死者的聯係方式,行動技術支隊的兄弟立即把該電話的話單調了出來,我們根據話單上的電話逐一尋找和排查這些對象。
趙局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他對我們確定的敏敏的身份並不非常放心,於是讓法醫特彆派出一個人去敏敏老家提取敏敏直係親屬的dna信息,然後和死者敏敏進行親子關係鑒定。用以確定死者到底是不是敏敏,以免再重蹈覆轍,又搞錯受害人的身份。
法醫連夜出發,我們也是開始圍繞敏敏展開排查工作。
這個敏敏和張小娟一樣都是做陪酒小姐的,而且她們的工作的地方也是一致。因此從這個敏敏的手機話單來看,她的交友和聯係人非常的複雜。
不過邵大說我們沒有確定死者就是敏敏之前先不大張旗鼓的開展工作,而是先梳理摸排對象。把那些沒有作案時間的聯係人先排除掉,這樣可以減少工作量。
忙活了一天,邵大決定把所有人都召集起來開專案分析會,畢竟還是要聽聽現場勘查和法醫的屍體檢查的意見。
這次的專案會議是在刑大的會議室裡召開,這樣大家也避免了在城關派出所和他們派出所的人搶地方的尷尬。
會議一開始照例先是技術中隊和法醫的事情。技術中隊的中隊長先代表技術中隊發言“同誌們,現場位於城關派出所轄區的新地社區,說是社區,其實那是一個城中村。死者租房位於一戶農民租房的院子裡麵,隻有一間房間,裡麵陳設也就是一張床,一個書桌,一把椅子,和一個簡易衣櫃。由於現場遭受了放火破壞,因此裡麵的家具都遭到了破壞。特彆是消防員在救火作業的時候灌注了大量清水,現場的痕跡遭受了極大的破壞。目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起火點應該位於簡易衣櫃裡麵,所以人為縱火的可能性極大。現場進出口的位置,門鎖遭遇了人為的破壞,但經正實係消防員救火時所為。經現場詢問,屍體位置為房內床上,頭部向裡,麵朝上。屍體麵部有焚燒痕跡,麵部情況已無法辨認。目前其他的痕跡物證還在做技術處理,暫時無法其他的比對痕跡。”
技術員的現場信息非常稀少,幾乎是沒有任何價值。接著便是法醫彙報屍體解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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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說“屍體身長169公分,裸足,身上有一件破損的睡衣,無內衣內褲。屍體頸部,胸部,及陰部均有銳器傷,且右側乳房缺失,疑為犯罪嫌疑人攜帶走。屍體腹部被切開,裡麵發現一手電筒。陰部多處銳器劃傷。死者的死亡原因為頸部切割頸靜脈至失血過多死亡。屍體宮頸未開口,無生育史,但有性關係史。死者死亡時間是飯後四小時,根據起火時間的判斷,估計在起火前半小時至一小時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