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瀟還是挺怕自己跟李清輝的合作翻車的,不是她自戀,而是這種合作著合作著,突然生出感情的例子不要太多。
為了以防萬一,陳瀟覺得還是要約法三章得好。
她這人說話一向直接,這種事情更要說清楚。
思索了幾分鐘,陳瀟把手機拿出來,低頭打了好一會兒字,隨後才拿起手機放在李清輝的跟前:“就是,那個,我不是不信任你啊,我是比較不信任自己。所以我覺得我們兩人的合作,還是把一些事情說清楚好,你看看我列出來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陳瀟也沒列多少條,她一共就列了三條法則:一是兩人在雙方家長麵前可以適當的演戲,但在雙方家長視線外保持正常的男女社交距離;二是兩人非必要私底下不要有過多的見麵;最後一條是隻要有一方想要終止合作關係,那他們這虛假的戀愛關係就要結束。
不過分,很合理。
李清輝掃了一眼:“我沒什麼意見。”
陳瀟鬆了口氣,她拿回手機:“不介意我待會兒打印出來,我們各自簽個字吧?”
雖然這合約法律效率幾乎為零,但聊勝於無,回頭真的翻車了,雙方都有個最起碼的保障。
李清輝挑了一下眉:“陳小姐果然想得周到。”
他這話不像是在陰陽怪氣,倒真的像是在誇獎。
陳瀟對著李清輝笑了笑,“合作嘛,當然是要有些章程。你等會啊,我去打印出來!”
店裡麵就有打印機,陳瀟借電腦編排了一下,隨後讓收銀員幫忙打印出來。
很快,她就拿著打印出來的“協議”回來讓李清輝簽名。
一式兩份,她把其中一份給了李清輝。
簽好協議後,陳瀟也沒坐多久,又打包了一份奶茶就跟李清輝說再見了。
當然,臨走前,她不忘和李清輝拍了些自拍。
這些自拍發給陳太太和吳太太兩人,想必他們能有起碼一個月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