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昆山曾說過公司資金流轉不開,跟發小借了十萬。
這事駱葉青知道。
當時跟自己說的時候借條還給她看過。
後來聊天記錄裡也有跟她提過此事。
誰家夫妻過日子天天跟防賊一樣?她自然沒有在意。
誰知道那張借條實際金額有一百萬。
他每次跟發小簽的借條,上麵都有仲裁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甲方所在地xx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這還是打離婚官司的時候法官說的。
最終法官不但宣判不準離婚,駱葉青還莫名其妙背上了近三百萬的債務。
這也不怪她,一個正常的妻子,怎麼會想到丈夫從結婚那一刻就在算計著自己?
而且大多數普通人並不知道這仲裁條款有什麼用。
為什麼選擇仲裁呢?
因為仲裁是一裁終局,不存在上訴、再審、發回重審的問題。
因此仲裁更快,更高效。
而且仲裁裁決也具有與法院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離婚訴訟中僅有借款合同,法官基本是不會認的。
但是有了法律效力的仲裁文書,你說法官會不會認?
看來很早以前範昆山就計劃著,以後通過虛假仲裁,讓仲裁委裁定借款合同成立。
“所以咱們目前最要緊的,是以後起訴離婚的時候,怎麼讓法官認為這債務跟你沒關係。”
就算駱葉青不惦記範家的財產,範家可一直惦記著她肚子裡的孩子。
範昆山提出離婚也是早晚的事。
她撞破範昆山的奸情,還是起訴離婚,甚至範昆山的死,都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讓她淨身出戶,留下孩子。
所以這債務絕不能成為範家逼迫她的把柄。
“一旦沒有了債務,你又有了新工作和經濟來源,那麼思思的撫養權找個好點的律師也有可能要過來。”
不過實際上,大多數處於駱葉青處境的女人,不一定能要到撫養權。
隻要對方願意,拿出經濟條件遠高於她的證據很容易。
法官一般也會把孩子判給條件好的一方。
但是駱葉青結紮了。
這一點很重要。
年齡偏大且沒有了生育能力,隻要這個法官沒收黑心錢,把孩子判給女方的勝算很大。
這也是駱葉青當初為什麼堅持結紮的原因。
“我知道了,我們要搜集對方惡意轉移婚內財產,債務造假的違法證據,因為時間不多了。”
婚前財產她不會惦記,但是婚後範昆山掙的每一筆錢,她都有份!
憑什麼不爭?
想把婚後財產全都轉移成債務?
既然自己重生了,就不會讓他再得逞!
駱葉青知道,自己已經沒有了利用價值,範家或許不久就懶得裝,要對她動手了。
趁著年輕,範昆山一定會再物色新的生育工具。
他這麼好的經濟基礎和外在條件,想找個優秀的女人結婚,不難。
這不,態度已經開始不耐煩了。
“駱葉青,你給我出來!要不是你打我肚子,我會吐這麼多嗎?我下午還有個重要的會議得先走了!你趕緊想辦法給客廳清理一下!不然等咱媽和思思回來了怎麼進屋?”
範昆山推不開門,已經在外麵高聲喊了起來。
這個女人越來越不像話,也越來越不聽話了。
本來因為她的劣等基因,讓自己失去了孩子,如今還自作主張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