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從哥本哈根到歐登塞還是需要一個半小時左右的時間,但在麟逍的催促下,他們還是提前到達了歐登塞火車站。
就在黎言百無聊賴的刷著手機遊戲的時候,眼尖的麟逍突然起身,向著遠處使勁的揮手“媽!這邊!”
“終於來了嗎~”黎言伸了個懶腰,將手機熄屏,打量起從遠處走來的女人。
雖然有見過一次,但是上次她包的跟個粽子一樣,彆說臉,就連長發短發都不知道,也就偶爾在電視上見過幾次原貌。
這一回看得清楚,雖然已為人母,今年也四十出頭,但是看得出保養的很好,皮膚水嫩,手指修長纖細,臉上畫著淡妝,看起來也就最多三十的模樣。身上穿著的衣服雖然款式一般,但是看起來用料十分上乘,外加身上的掛墜耳環一類的,儼然一副公主的氣派。
不愧是富家千金啊~恍惚間,黎言想起了一些事,一些早該忘記的事情,或許在某一個時空,他也曾遇過這樣的大小姐吧?
“黎先生,您好,許久不見了。”比起兒子和老友,林椿瀟首先對黎言伸出了手。
黎言微微一笑,握住她伸出來的手,點了點頭“嗯,正式見麵的話,這還是第一次吧,畢竟,上次那種情況”
“抱歉之前的事情我的助理給你添麻煩了,那時候直接喊醒我就好了,不必介意的。”林椿瀟嘴說著,還有意無意的瞟著身後拉著旅行箱的女人,看起來,這就是她的助理了。
看見她這副模樣,衛尉立刻衝上來打圓場“椿瀟,你也就彆刁難她了,反正都過去了,我們找個地方吃個飯吧!”
麟逍也咧著嘴對她說道“是啊!媽!我們很久沒見了!”
然後放過了大意的助理,林椿瀟卻沒有放過自己任意妄為的兒子“你還敢說!上次為什麼消失不見了!?還逃了一天課!知不知道我特地坐飛機從泰國飛回去的!”
“這件事是因為”麟逍收起了笑意,抿著嘴把頭側過一旁,他不知道如何解釋,也不想去回憶那天的事情。他能怎麼說?自己的父親因為一場誤會所以自殺化為怨靈,就為了報複自己和母親嗎?而那一晚,他也眼睜睜的看著父親最終消散在自己麵前,永不超生。
他宛如一個犯了錯的孩子,或者說,在母親的眼中,他就是犯了錯。呆呆的佇立在原地,用牙齒輕輕的咬著嘴唇後的肉,哪怕讓他死在這裡他也不願意說出那一晚的經過。
沉默了一分鐘,麟逍都沒有再說話,事已至此,黎言也就不得不出來給個解釋了“是那個教堂的神父先生,他提出的意見,讓麟逍待在父親墳墓前一晚,興許可以消掉他身上這些年發生過那些不詳事情的源頭。”
“就是那個今年新來的史密斯神父嗎?”看林椿瀟的反應,她似乎知道這個神父,以及麟逍和神父之間發生了什麼。
聽了這個解釋,疑惑的不僅是林椿瀟,還有衛尉,他輕輕的抵了抵黎言的手臂,小聲的開口問“可是,黎先生,你下午並沒有告訴我這件事”
黎言臉不紅心不跳,理直氣壯的回應“我隻是覺得說出來很鬼扯,不一定有人信罷了,畢竟基督教又不興這個,而且采納這個鬼扯意見的不是我。”
“好像也是啊”儘管清楚宋麒文的死因,但是衛尉也能理解,任誰在當今社會上說你一直遭逢厄運,清明節去你家墳頭上躺一躺,驅凶避禍,誰都會覺得這個人是不是瘋了。
“唉~麟逍!你到底在想什麼!?我早說了!那個傳教士的話瘋瘋癲癲的,什麼你被惡鬼附身,還有用聖水和聖經給你驅魔!”林椿瀟氣不打一處來,看起來史密斯神父雖然很儘力的想要幫麟逍逃離怨靈的魔爪,但是在身為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富家小姐林椿瀟看來統統都是迷信“那些事情隻是你看見你那混蛋老爸死了之後受的刺激,當時跟你也沒有關係,你不要再讓我擔心了好嗎!?”
嘴說著,她的眼中居然出現了淚花,看起來,對於自己的兒子,她是十分愛護的。
衛尉當然見不得林椿瀟流淚,他立刻出言撫慰林椿瀟“沒事沒事了!下午的時候我們還碰見了幾個傳教士,他們說麟逍的身上已經沒有那些牛鬼蛇神的東西了,後麵也不會去教堂找那個什麼史密斯神父了!”
麟逍也趁機表態“是啊,媽,放心吧,我以後不會做這種事了”
聽了兒子說出這種話,林椿瀟無奈的搖了搖頭“唉~麟逍,你都已經成年了,你那死鬼老爸又不在,我也做不了什麼。隻求你好好讀書,大學結束之後再念個碩士,將來在學校搞搞學術研究就好,這樣,我也可以放心的完成與你父親的約定。”
黎言看著眼前感人的母子情深,微微斜過頭,當於拿著行李箱的助理目光交錯的時候,他苦笑著聳了聳肩。在這場溫馨的家庭再會場景之中,唯獨他們兩個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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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人走出了火車站,衛尉把自己的汽車方位指給了林椿瀟的助理,“小徐,你把椿瀟的行李放到我的車上,先送到酒店裡麵,告訴我的司機讓他八點半再來接我們,然後你在酒店吃個飯休息吧。”
“知道了,衛先生!”助理重重的點了點頭,隨即拖著行李箱向著衛尉安排的車走去。
麟逍看著車慢慢遠去,他無力的垂下雙肩“我們又要走路嗎~”
衛尉輕輕的拍了一下麟逍的後背,出言調侃他“還不是因為你剛才和黎先生一起吃了蛋糕,為了防止你們吃不下我訂的豪華晚宴!”
林椿瀟撫摸著麟逍的後腦勺,輕輕的搖了搖頭“衛尉,就彆對他就彆開玩笑了,我在德國的時候就聽說歐登塞有一家餐廳特彆好,所以就想來試一試,剛好離這裡兩公裡左右,我們走著去。”
“兩公裡,還好吧!”因為是母親選的地方,麟逍也不好多說,點了點頭也就認同了。
接著,她把目光移向一直沒怎麼說話的黎言“黎先生,辛苦您陪我們走東走西了。”
黎言斜嘴一笑,毫不在意的說道“沒事~畢竟,我來這裡是接下了衛先生的委托,不要說是走路去吃飯,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會跟著。”
路程不長,一路上麟逍和母親喋喋不休的說著自己的近況,雖然出了一些意外,但是他的學業卻沒怎麼落下,這一點倒是讓林椿瀟很滿意。
衛尉跟在兩人後麵,與黎言並排走著,突然,他冷不丁的說道“黎先生,您似乎並不感興趣?”
黎言雙手抱在胸前,皺著眉苦笑“世間母子就是母子,哪怕是富家大小姐當了母親也不會有太大區彆,所以我不知道自己該對什麼感興趣,母親對孩子的愛嗎?還是孩子對母親的依賴?”
“比如,剛才椿瀟說和麒文的約定,您就一點都不感興趣嗎?”衛尉說著,還不斷用眼神餘光去觀察黎言的表情,似乎想在裡麵找到些什麼。
他聳了聳肩,麵對這個無聊的問題,甚至不想仔細思考“如果我簡單的結合上下文,再聯係人物生平的話,他們的約定,應該是林女士環球巡演這件事吧。”
“唔,嗬嗬!”黎言給出的答案很明顯讓衛尉十分滿意,他點了點頭“沒錯,在麟逍出生之前,兩個人就約定好了,將來這孩子長大之後,要實現椿瀟曾經的夢想,在維也納金色大廳演奏。”
黎言撓了撓頭,又問出了一個不著邊際的問題“上一個是郎朗還是李雲迪來者?”
然而麵對這個問題,衛尉還真仔細思考了一下“可惜,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椿瀟上一次的演出地點,是柏林愛樂廳,也不錯,是吧?”
“您好,我們已經訂好了四人的位置。”當到了目的地之後,餐廳裡麵已經基本沒人了,丹麥人的晚餐吃的很早,更彆提現在已經八點左右了。
金發的青年侍者領著四人坐到了位置上,這是一家法式餐廳,據林椿瀟所說這裡哪怕是晚上很難訂到桌子,而且九點就要結束營業了,也多虧了店長知道她的身份,給她留下了招牌菜肴。
端上來第一盤肉之後,麟逍迫不及待的嘗了一口,隨後瞪大了眼睛指著問道“這個肉好好吃啊,是什麼?”
衛尉給自己倒上了三分之一杯紅酒,淡淡的說道“應該是馬肉吧,隻是平時我們可不吃馬。”
“說起來,我還訂了明天晚上歐登塞大劇院的票,你們兩個要來嗎?”說完,林椿瀟將目光投向了身邊的兩個人,他問的,自然是兒子宋麟逍以及偵探黎言。
黎言慢條斯理的吃著肉,悠閒的問道“什麼劇目?”
衛尉搖著手指,故弄玄虛的說道“說到丹麥,那肯定就是哈姆雷特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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