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讓回到律所,立刻讓孫晴來自己辦公室。
孫晴敲門進來“老大,有事找我?”
見蕭讓整理著桌上堆積成山的案卷,問“寧稚這些天怎麼了?三天兩頭不見人。”
“我讓她出去幫我辦點事。”蕭讓頭沒抬,“你之前的當事人裡,是不是有紫絲帶媽媽?”
孫晴點點頭“是有幾個,怎麼了?”
“她們後來都成功找回孩子了麼?”
“沒有。她們有一個群,裡頭有兩百多位成員,成功把孩子帶回身邊的,隻有一個人。”
蕭讓手一頓“百分之零點五的幾率。”
“實際上不足零點五。”
蕭讓搖了搖頭。
孫晴說“紫絲帶媽媽,大部分是無權無勢的苦命女人。我所知道的,條件最好的一個媽媽,是混電影圈的,參與過歐美大片的那種程度。就她,都要不回孩子。”
蕭讓放下手中的事情,招呼她到沙發區入座。
“條件這麼好,還是要不回孩子。”
孫晴歎氣“條件確實好,所以她現在一年能見兩次孩子。擱彆的條件不好的媽媽,那是連孩子的麵都見不到。”
蕭讓燙洗茶具,準備泡茶“說說這個案子。”
“她是因為前夫家暴起訴離婚的,打官司期間,男方把16個月大的兒子強行帶回河北老家。官司拖了1年半左右才出判決,孩子被判給了男方。”
蕭讓接下去說“孩子被帶走的時候,16個月,官司曆經一年半,等判決出來,孩子已經超過兩歲,在男方那兒住了一年半,法官認為孩子習慣了男方那邊的環境,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則出發,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而女方隻獲得了探視權。”
孫晴點頭“是的。但男方從來都不配合女方執行探視權。現在孩子已經快十歲,見過媽媽的總時長不超過25小時。”
蕭讓問“每次都要走強製執行才見得到?”
“是的。男方不讓她見孩子,她隻能通過強製執行。申請遞到法官手裡,再去執行,正常需要半年時間,所以她每年最多隻能探視兩次。這些年,她一共經曆7場訴訟,6次強製執行。都是我為她代理。”
蕭讓夾一杯茶,送到孫晴手邊“有足夠的財力,才能這麼走。沒錢的媽媽,請不起律師,連強製執行探視權都做不到。”
“您怎麼突然好奇這個群體?您有當事人也是紫絲帶媽媽?”
“羅薇薇的丈夫把孩子藏起來了。我懷疑他也是同樣的操作。”
孫晴搖了搖頭“那就麻煩咯。”
她喝一口茶,笑問“您怎麼會接這種案子?您以前不接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小案子的。”
蕭讓吹著茶杯裡的熱氣“羅薇薇是寧稚的閨蜜。”
孫晴拿著茶杯的手一頓。
忽然想起那天,蕭讓和寧稚在辦公室裡,他嘴巴沾的口紅,和寧稚常用的唇膏一個色號。
孫晴駭然,卻也不敢問蕭讓。
另一邊,在家裡的寧稚,用手機查閱“紫絲帶媽媽”,越看越難過。
“每當佳佳回憶起被父親藏匿在大山裡的經曆時,都有一種深深的恐懼和孤獨感向她襲來。
自四歲起,當同齡的小孩子度過快樂的童年時,佳佳卻被頻繁地寄養在陌生人家裡。起因在於父母感情破裂,為了不讓前妻搶奪孩子,父親把她藏在不同的親戚朋友家裡。
小學的暑假,因為寄宿家庭沒有多餘床鋪,她甚至隻能住在山上用茅草搭起的棚子裡。
睡不著覺的漫漫長夜,她會害怕晚上有野獸突然衝向自己——附近幾塊種著農作物的田地會引來野豬。這時,隻有對母親的思念,才能讓內心的恐懼消散一些……”
這是一位被父親藏匿起來的女孩的經曆。
她的父親告訴她“你媽媽跟野男人跑了,她找你,是為了把你賣給農村的光棍收彩禮錢。”
直到十八歲,佳佳見到姥姥,才知道媽媽一直在尋找自己,可媽媽已經在她十二歲那年因病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