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大喊“有人打人啦!有人打人啦!”
法院安保聞聲趕來,將田小斌與她隔開“先生,請您注意自己的舉動,如果再這樣,我們就要報警了。”
寧稚趕緊帶雷娟離開法院,倆人來到附近的咖啡廳。
“你說田小斌在微信上和朋友說什麼?”
雷娟將剛才的話複述了一遍。
寧稚問“這些,你錄屏了嗎?”
雷娟淚眼模糊地點點頭“錄了,但我以為這些沒用,就沒發給你。”
“有用的,可以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雷娟趕緊拿出手機,把寧稚要的東西發給她,邊發邊訴說自己在這段婚姻裡的遭遇。
“我和田小斌是相親認識的,一開始他就對我冷冷淡淡的,我覺得他不喜歡我,可他又和介紹人說可以處一處,我就以為他是老實內向,不會表達自己,所以儘管他對我一直很冷淡,但他每次約我,我都還是會出去。
後來他帶我去他家,他父母挺滿意我的,我們就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結了婚,很快有了孩子。我懷孕的時候,他就有幾次夜不歸宿,我生完在娘家做月子,他也隻是偶爾來看看孩子,對我一點關心都沒有。
其實那時候,他就已經出軌了,跟朋友一起去按摩、嫖娼,不僅這樣,還對我冷暴力。我在家照顧孩子的那三年,他沒有半點關心,一分錢都不給我,問他要錢,他就說你吃我父母的,你需要什麼錢?我說那孩子得買尿布得買奶粉吧?他才丟了一張額度兩千塊錢的信用卡給我用。
他整天嫌棄我胖、嫌棄我醜,動不動對我橫眉冷目、沒半點耐心,其實都是因為當時結婚,他根本就不樂意,就像他在微信裡跟朋友說的,如果他有錢,他就能追到他喜歡的姑娘,就不用娶我這個醜八怪了……”
聽到這裡,寧稚也難受得不行。
她仿佛親曆了一場沒有愛的婚姻。
低落、壓抑、窒息。
她從包裡拿出紙巾給雷娟,說“其實你在發現他對你沒有愛的時候,就應該勇敢離婚,及時止損了。”
雷娟抹淚“那時候孩子還小,就覺得他雖然對我不好,但對孩子還算不錯,我離了婚,又沒地方去,就這樣憋屈一輩子吧!能換來孩子父母雙全,也值了。我一個人苦,也不能苦了孩子。”
寧稚終於明白她為什麼一決定離婚,就搬出來和王皓同居。
為什麼還沒正式離婚,就帶著王皓出來。
為什麼她並不在乎田小斌知道她和王皓在一起了。
因為她要向田小斌、向這個世界證明——她不差,她也有人愛。
這是一個在婚姻裡從未獲得愛的女性在救贖自己。
可雖然理解她,但寧稚還是勸道“我現在明白那天你為什麼會帶王先生去律所了,但明白歸明白,我身為你的律師,我得對你負責任——在離婚判決正式生效之前,你千萬不要讓田小斌知道你已經和王先生同居、相愛。”
雷娟氣道“他對我又沒感情,他管我跟誰在一塊!”
“你現在是準備跟他分割一半房產的,如果他知道你在離婚前就跟人同居,他會認為你是因為婚內出軌才想離婚,才哄騙他在房本添上你的名字,並且分割他父母幫他付首付的房子。”
雷娟急道“可房本加名,是因為他嫖娼被我發現,他自己答應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