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前麵的跑快點,追上他,乾掉他,為了尼爾森教官,衝啊!”
後麵的黑人叛軍們大喊大叫。
手電筒照射出的光亮,在漆黑的地道裡,就像光幕一樣!
奔跑在漆黑的地道中,聽著後麵黑人叛軍們的喊話,我真是被氣得牙根直癢癢。
媽的,這群該死的家夥,他們真是找死!
老子是名狙擊手,不是突擊手!
如果此時我有一把12.7毫米口徑的狙擊槍,在一千五百米之外,我就能殺光他們!
“這群混蛋,垃圾,你們在笑話誰?”
“找死是吧,老子還不跑了呢!”
一路氣喘籲籲地向前狂奔,聽著後麵的喊叫聲,我乾脆站住了腳步。
我所選的這條通道,它好像有點深。
我根本不知道地道的出口在哪,隻感覺前麵是無儘的黑暗。
後方的叛軍們追得越來越緊了,這些該死的家夥,他們為了能夠跟著尼爾森去法國,如今簡直已經開始和我拚命了!
這樣跑下去不行……
我心裡想著,回頭看向身後。
此時後方手電筒的光亮,距離我也就三四十米遠,我必須乾掉那個拿手電的人!
“但願老天保佑,可千萬彆讓我死在地道裡!”
我做了個深呼吸,快速躲到一個角落,用雙手挖土,把自己藏了進去。
地道裡土質鬆軟,這也是達格利什他們能把地道挖的這麼長的原因。
但是這樣的地道有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它不夠結實。
這有點像我們在沙灘上堆城堡,稍有不慎,整條地道都會塌方的!
我心裡慌亂的嘀咕著,把自己藏進洞壁下的沙子裡,一動不動。
我有戰後創傷綜合症,很討厭這種幽閉的環境。
但是沒辦法了,為了能夠活命,我必須讓自己忍受這樣的“恐懼”!
我靜靜的躲在土裡,將整張臉都埋了進去。
大概半分鐘後,我聽見了後方的地道裡傳來了雜亂的腳步聲。
地道很狹窄,也就能夠容納兩個人並排行走。
叛軍們在奔跑,廉價軍靴落地的聲音很沉重。
我屏住呼吸,躲在土裡一動也不敢亂動。
一片手電筒的光亮從我的麵前掃過,萬幸,敵人沒有發現我,我的心臟“嘭嘭嘭”的狂跳著!
“嘿,快點,跑快點!”
“該死的,那個混蛋跑到哪去了,前麵怎麼沒有了腳步聲?”
黑人叛軍們在大喊大叫,從我的麵前快速經過。
他們的第一個人,舉著手電,後麵的人隻是盲目的跟著。
地道裡追趕我的黑人叛軍足有二十一人,成“一字隊形”,飛快奔跑。
就在那個舉著手電筒的家夥從我麵前跑過去之後,我躲在土裡,輕輕抖動眼皮。
眼睛上的土被抖掉了,我的眼睛在黑暗裡眯成一條縫。
那些該死的混蛋,他們還在漆黑悶熱的地道裡飛快奔跑。
我默數著他們的人數,靜靜的聽著地道後麵的聲響。
在我靜靜的等待中,地道後方沒有人。
很顯然,尼爾森那個混蛋貪生怕死,他根本不敢親自跳下來!
“該死的法國大兵!”
“等老子解決了他們,我再去殺你!”
我眯著眼睛躲在渣土堆中,盯住從我麵前跑過去的最後一名黑人士兵。
麵前的那些黑人,他們彼此之間的間隔不足兩米。
而跑在最後麵的那個家夥,他與其他人的距離明顯比較遠。
我意識到這是一個機會,就在那混蛋從我麵前走過的一瞬間,我拽出了腰裡的軍刀,快速從土堆裡出來,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然後瞬間將他割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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