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姝背著一把大刀、小包袱、小水囊,刀把上的紅穗顯暗沉色。
拄著半人高的登山棍,袖口和褲腿打著利落的綁腿。
小小的一團,卻給人颯爽的感覺。
高大健壯的林宏義,就是一忠心護衛。
遇上趕路的難民時,林宏義眼神冷如冰霜地看過去。
嚇得難民屁股一緊,心道這是遇上狠人了。
無論年紀大小,都不是他們能惹得起的人。
僅看那背後的大刀,上麵還有褐色的血跡。
衣服上斑斑點點的痕跡,一看就是血跡,有的地方已結成硬塊。
不知是殺了多少人,才有那麼多痕跡。
…
‘嗖~’
一隻嚇昏頭的野兔,突然跑到林姝麵前。
她手中的拐杖一戳,便將野兔串上。
七八個蓬頭垢麵的難民,氣喘籲籲地跑過來,其中一難民指著野兔道。
“那是我們先發現的野兔,得還給我們。”
“嗬嗬,真是可笑。
山中野物皆無主,誰逮到就歸誰。
難不成,你見過一眼就該歸你所有。”
林宏義拐杖一揮,指著難民懟道。
“哼,敢搶你大爺的獵物,活得不耐煩了。”牛成氣哼哼地道。
“這片山由我罩著,從此山過需留下買路錢。
不然,你們懂的……”
“不懂,你仔細說說不留下買路錢,會怎麼樣?”林宏義掏掏耳朵道。
林姝瞥他一眼,這家夥竟搶她的台詞兒。
算了,讓大哥風光一把。
“嗬嗬,不留下買路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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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割肉償還,再點天燈。
怎麼樣,夠刺激吧!
桀桀桀……”
牛成笑得猖狂至極,好些難民都被他嚇得尿褲子,最終老實地歸順。
他們是再也不缺吃喝,每隔幾天就能吃上一頓肉。
眼前的兩人彪悍又咋樣,抵得過車輪戰嗎!
還有道長那高深莫測的功夫,一掌能拍死一頭黑熊。
他常說細皮嫩肉的小子,保留了食物最原始的味道。
不用加任何調料,就能燉出一鍋絕美的滋補湯來。
他每次都能混上兩碗湯,全身更是有使不完的勁兒。
牛成想得心癢癢,嘴角流出一串晶瑩的液體。
蓬頭垢麵下的麵孔紅潤,眼裡閃過一絲紅光。
林姝鼻子微動,她竟從這群人身上聞到一股腐肉味兒。
逃難的人身上有臭味兒,再正常不過。
可這幾人雖蓬頭垢麵,卻麵色紅潤,臉上有肉。
從頭到腳的穿著,更是亂七八糟。
不知從多少人身上搜刮而來。
領頭的難民,腳上穿著一雙七成新的翻毛靴子。
其他人則是棉鞋,草鞋是一個沒有。
林姝腦中閃過,曾見過的畫麵,舉起登山杖上的野兔道。
“想要就上來拿。”
“嘿嘿,就憑你這個小矮子,還想攔下爺們。”
牛成猥瑣地搓手,喉頭滾動。
對眼前的野兔和小矮子,他是誌在必得。
於是,掄起棍子撲上前。
‘哢~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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