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進入文明社會當中,就會享受到文明社會的規則所帶來的好處,但同樣,也會被這些規則所馴化。
比如,薩維奇其實本來隻是個野蠻人,在尼安德特人時期,當然也不會有高級酒店和公寓樓給他住,他其實完全可以住在山洞裡,或者隨便找片樹林搭個樹屋,甚至是慕天席地,找片空地,躺下就睡。
在原始時期,這樣做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任何人都不會因為你睡山洞而指責你,可是在文明社會當中,哪怕是貧民窟最底層的混混都有平房住,偉大君王薩維奇去睡山洞,就顯得有點寒酸了,
薩維奇可不覺得自己是個野蠻人,他覺得自己比任何人類都要強,所以,他當然不可能接受自己比最底層的人還要落魄。
這種想法限製了他,讓他忘記了,他其實並不是一個來源於文明社會的人,完全沒必要遵守這裡的規則,隻要保障最基本的生存條件,根本不必在意住的地方怎麼樣。
可這樣繁榮奢靡的文明社會,腐蝕了他那顆來自蒼茫遠古的內心,雖然他心中是覺得不能落後於人,可實際上,他也享受在這裡的奢華生活。
為此,他並不想跟那群貧民住在一塊,哪怕條件比不上索克沃斯大酒店,也不能夠太差,就算不是總統套房,起碼也得有兩個房間一個大客廳,廚房和衛生間必須都得齊全,
為了找到這樣的房子在哪裡,薩維奇首先就得進入到活地獄當中,可要進入到火地獄,就得先繞開黑幫巡邏的打手,或者把他們都乾掉。
這樣。薩維奇就遇到了一個和他之前闖入法爾科內家族地盤同樣的問題,這裡的黑幫成員實在是太密集了。
哥譚並不是一個黑幫保護平民的城市,並不是一個黑幫統領一片區域,然後派出幾個打手巡邏這裡,而是人人都是黑幫,隻不過住在這裡的黑幫,可能並不是管控這裡的黑幫的成員。
這裡的普通居民,很可能在彆處的黑幫當打手,或者也曾承擔過巡邏任務,他們沒事在活地獄周圍溜達,其實也相當於巡邏。
之前布魯斯在潛入黑幫當中的時候,就發現,但凡是乾過看門或巡邏任務的黑幫成員,眼睛都很尖,很容易就能分辨得出誰是來找茬的,誰是來砸場子的。
由於職業原因,這裡的許多居民警惕性都非常強,而且也有很強的分辨能力,一旦出現生人,他們立刻就往上報,一旦生人想要闖入,基本上是全民皆兵。
老人和小孩是拿不動槍的,但那僅限於幾乎已經不能活動、隻能臥床的老人,和還不太會走路、舉不起胳膊的小孩,也就是說,除了這些人,所有人都會拿槍。
射擊訓練的水平就更不必說了,由於東區平均教育水平比較低,人均用眼時長也比較低,大家的眼神都不錯,瞄準更是輕車熟路,薩維奇進去的第一天,就受到了相當熱情的歡迎。
薩維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暴露的,周圍的人忽然就消失了,緊接著又突然出現在窗口上,一個又一個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了他,接下來就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紅旗招展,人山人海。
薩維奇思考了一下,絕對覺得可能是自己白天去有點太顯眼了,於是他就把活動時間改到了晚上,可是晚上是蝙蝠俠的活動時間。
接下來,薩維奇算是明白了蝙蝠俠為什麼要穿一身黑。
他穿了一身彩色的民族服飾,在哥譚格外漆黑的夜裡,顯得十分亮眼,蝙蝠俠穿的一身烏漆麻黑,完美的融入了夜色,兩人在活地獄上空兜圈的時候,所有槍口瞄準的都是薩維奇。
一頭紮進哥譚人口最多的貧民窟地區,得到的結果就是,一身武藝無處施展,畢竟,上個闖進這裡的組織,冒著綠光的來,痛哭流涕的走。
哥譚的黑幫社會有一個非常大的好處就是,能夠保證個體和群體的武力水平和動武的決心,常年激烈的流血競爭,讓每個人都被馴化成了磨牙吮血的野獸。
在見到陌生的存在闖入自己的地盤的時候,他們幾乎是本能的拿起武器開始對抗,腦子裡從來沒有彆的念頭,這是他們生活在這個社會當中,保證自己安全和生存的本能,並不以對手強不強大而改變。
康斯坦丁在東區喝醉酒的時候,也曾經耍酒瘋召喚出來兩隻惡魔,會響應康斯坦丁的惡魔,往往都是那種色厲內荏,腦子不好,體魄卻很強大的,因此外表非常凶惡,青麵獠牙。
惡魔是咆哮著來的,來了不到三分鐘,挨了一百多個多個大逼鬥,回地獄之前,腦袋上還插著兩發火箭彈。
這裡的居民根本不管對方長成什麼樣,有什麼能力,看起來多麼強大,具有威懾力。
哥譚人打架的原則一共有兩條,一條是,戰歌起後,沒有隊友,第二條是,隻要你敢靠近戰場,狗都得挨兩腳再走。
薩維奇又試了兩次強闖之後,發現這樣的策略確實不行,這裡的人是他見過最野蠻、最瘋狂的,他們甚至不在意友軍會不會被擊傷,隻在意有沒有成功殺死敵人,隻要槍響,全城瘋子。
既然硬的不行了,他就隻能來軟的了,他找上了活地獄南區最大的一個黑幫的老大談判。
可非常巧的是,科波特之前也住在南區,和這個黑幫老大的關係還不錯,在薩維奇往裡闖的時候,科波特就看見了,於是就跟這個黑幫老大打好了招呼。
南區的黑幫老大非常客氣的接待了薩維奇,然後非常無情的拒絕了他租房的要求。
事情到了這一步,薩維奇也發現了,隻要他身處活地獄當中,動武就不是個明智的選擇,於是,他打算換一家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