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姆精神病醫院的辦公室裡,戈登雙手叉腰,看著席勒正在擺弄他的那把雨傘。
席勒把傘麵全部拆掉,隻剩下了傘骨,他低頭把把手卸下來,然後使勁拽了一下其中一根傘骨。
那根傘骨“哢嚓”一聲斷了,中間的零件“嗖”的一下飛了出去,戈登“嗷”的痛叫一聲,捂住了自己左半邊臉,席勒直起身看著他,無奈地說:“我早就說了,不要圍觀我修理東西,我沒有任何機械學和工程學的教育背景,誤傷在所難免。”
戈登捂著臉站起身,從手指縫裡把那枚零件拿給他,然後說:“我也早就說了,你肯定修不好這東西,它看起來很常見,其實很複雜。”
“你就沒點彆的事要做嗎?”席勒低頭,繼續擺弄那柄傘架,然後抬頭看了眼窗外,對戈登說:“你們警察都這麼閒嗎?”
“我這是在從根源解決問題。”戈登抱著手臂,看著席勒說:“我發現了一個規律,隻要把你盯住,就不會有什麼麻煩的活再找上我們。”
還沒等席勒反駁,戈登就繼續問:“所以,你們上次邀請我進入的那個秘會,就是為了對抗科波特口中給哥譚雨水投毒的那個神秘組織,才建立的?”
“那不是邀請,在你知道這個事實的時候,你就已經加入了,也不得不加入,因為就算你不對抗他們,他們也一定會找上你。”
戈登的眉頭皺的很緊,他說:“那些超自然力量是真實存在的?比如……什麼魔法,巫術之類的?”
“你信上帝嗎?”
“我當然……”
“上帝都存在,那魔法和巫術為什麼不能存在?”
戈登張了張嘴,他覺得席勒說的有道理,但是他並不是個很虔誠的教徒,隻能算是泛信者,因此他對於那些神神叨叨的東西沒有什麼概念。
席勒擰了一下雨傘的把手,結果把手直接掉了下來,戈登聽到他罵了一句,然後把那個把手拿起來丟掉。
戈登實在看不下去他這種門外漢一樣的修理方式了,他走過來,把那個把手撿起來,然後說:“這樣吧,隻要你給我詳細介紹一下那個組織,我就給你找個能修理這玩意的人來,怎麼樣?”
“彆開玩笑了,
哥譚唯一一個傘匠已經死了,其他城市的人,就算會乾這活,也不敢來哥譚,我總不能修個傘,還要跑到大都會去吧?”
“其實就算你跑到大都會去,可能都比你自己修,來的快。”戈登和席勒同時低頭,把視線落在那把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傘上。
席勒不得不承認,戈登說的是對的,他對這方麵毫無天賦,隻是瞎搞一氣,從斯塔克的實驗室開始他就應該明白,他會擰燈泡,也隻會擰燈泡。
“你打算上哪搞一個會修傘的人來?”
“會修傘的人我找不到,但是會改造紅綠燈的人,我倒是認識一個。”
戈登一邊拿起電話撥號,一邊對席勒說:“還記得上次那個在交通文明日時,篡改了紅綠燈線路的那個小子嗎?”
“哦,那我倒是有點印象,他讓四個路口裡隻有右邊的那個路口能暢通無阻的通行,然後那裡就發生了一場火並……”
戈登拿起電話對那頭說:“喂?去東區把那個小滑頭給拎過來,我找他有點事。”
他掛掉電話沒多久,一個年輕的警員就拎著一個十三四歲的小男孩走了進來,那個小男孩被揪著後麵的領子,嘴裡罵罵咧咧的,但一看到戈登,就突然像被霜打了的茄子,蔫了下來。
戈登拍著他的背讓他走過來,然後說:“這是小滑頭,一個天才小子,會做電工,會搞線路,甚至還自己發明了一些機械裝置。”
“你叫什麼名字?”席勒問他。
“我沒有名字,人們都叫我小滑頭。”
戈登雖然在哥譚的警察中已經算是形象良好、舉止文明的了,但長期在一線工作,也讓他身上帶有一股彪悍的氣質,相比之下,席勒這個斯文的大學教授賣相就好多了,小滑頭飛快地跑到了席勒背後,衝著戈登做了個鬼臉。
戈登無奈地介紹道:“這個小家夥就是篡改了中央轉盤紅綠燈線路的罪魁禍首,當時他受雇於馬德裡大街的一個黑幫老大,為了能讓那個黑幫的貨車走得更快,他就在半夜撬開了紅綠燈的外殼,改了那裡麵的線路……”
“他也不是土生土長的哥譚人,而是從布魯德海文的鄉下來的,父母雙亡,叔叔是個電工,帶他來哥譚打工賺錢,不過他叔叔身體不太好,來哥譚沒幾個月就因病去世了,隻剩下了他一個。”
“這小子很機靈。”戈登看小滑頭的眼神不無讚歎。
“他居然一個人在哥譚活了下來,而且活的很好,憑借他從叔叔那學到了一手電工的本事,幾個黑幫老大都對他奉若上賓,要不是我還有幾分麵子,還請不到他呢。”
席勒回頭看了一眼小滑頭,他是個白人男孩,一頭亂糟糟紅色卷發,還戴了一副眼鏡。
他的確不太像哥譚貧民窟的孩子,看上去雖然年齡小,但身體一點都不瘦弱,甚至比科波特都強壯不少,而且臉色紅潤,眼神也很靈動,沒有其他孩子那種麻木的情緒。
哥譚沒有幾個戴眼鏡的孩子,因為在這裡,他們既不讀書也不上學,不會累到眼睛,父母更沒有幾個近視的,也不會遺傳,所以小滑頭這種形象,就顯得格格不入了。
席勒拿起那把壞了的傘遞給小滑頭,說:“如果你幫我修好它,我就送你一個超級酷的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