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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侯少鴻複婚那天,是個晴天。
與淼淼走那天一樣。
淼淼是我和侯少鴻的女兒,十一個月時查出罕見病,走得那天,也才十七個月。
放棄治療的決定是我做的,因為醫生已經明確告訴我,她沒得治。
但侯少鴻不同意,他覺得他有得是錢,哪怕治上一輩子,他也治得起。
可我分明從孩子的眼裡看到了她對紮針、吃藥以及無休止的治療和檢查的恐懼。
她會在檢查前顫抖地喊媽媽,會在紮針時嗚咽著喊媽媽,會在躺在病床上的時候虛弱地喊媽媽她隻會喊媽媽,她隻會這麼一個詞。
她喊媽媽,她以為我能救救她。
所以我決定放棄治療,因為我知道我的寶寶很疼。
而我救不了她。
因為她和我一樣,不忍到儘頭,不會發不聲音。
但侯少鴻不理解,他抱著孩子的遺體哭,他罵我殘忍,他揪著我的頭發,叫我看鏡子,問我是不是魔鬼。
沒錯,我是背著他這麼做的,因為他不同意這件事,提都不能提。
他覺得人活著是最重要的,哪怕整天紮針、搶救、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吃鎮靜劑做各種檢查
但沒關係,活著就好。
畢竟,那些痛苦他是不必受甚至不必看的,他隻要付醫院的賬單就好。
抱著孩子,哄著她,聽著她哭著叫媽媽,看著她被打入各種藥物、嘔吐、痙攣、甚至發病時抽搐的,都是我,而不是他,不是他們侯家的任何一個人。
侯少鴻不懂她,就像他也不懂我。
淼淼解脫了我。
孩子走了,侯少鴻終於放過了我,決定於這個歹毒的魔鬼離婚。
雖然,他把我扒得隻剩身上這一身衣服,以及那個他媽媽陪我買回來,他認都不認識的結婚戒指。
如果他認識,他肯定會叫我摘下來。
因為他說了“寧綺雲,我會讓你付出代價。”
讓我失去所有錢,是侯少鴻認知中最大的“代價”。
因為他愛財如命,認為有錢就有一切。
以至於在發現那個女人之前,我一直覺得,侯少鴻心裡愛的隻有錢。
當然,在遙遠的過去,我們戀愛時,我也曾錯覺他愛我。
那年我還不到二十歲,他也很年輕,英俊瀟灑。
我們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我喝了一點酒,回家的時候把車開到了花壇裡。
侯少鴻解救了我,幫我處理了那一堆麻煩事,並親自送我回家。
路上,他笑著對我說“你可真是個小迷糊,怎麼長到這麼大的”
那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覺得他是對我一見鐘情。
直到我們結婚後,我才明白,我隻是最像的。
我不光長得像,“小迷糊”也像。
可我不如她,因為我不是。
那本照片改變了我們的婚姻。
在那之前,他還是會回家的,雖然很少跟我聊天,但但還是會跟我親熱。
他喜歡在那種時候看著我的眼睛,一寸寸地吻我的臉。
他總是癡迷地望著我,說“寶貝,你真漂亮。”
我總覺得他是愛我的,哪怕我發現他在外麵有女人,他也隻是好聲好氣地解釋,摟著我說“隻是逢場作戲罷了,寶貝,你才是我的妻子。”
他也不吝嗇於甜言蜜語,他會說“你是我最愛的。嗯”
然後他就會買點珠寶首飾,親手給我戴上,讓我笑一笑,再在我身邊呆幾天。
然後,照舊。
直到我發現了那本相冊。
我才想起,他說我是他最愛的,卻沒有說是唯一。
他甚至沒有叫過我的名字。
我的父親對我並不好。
應該說,他恨不得從來都沒有過我。
他愛著他的同父異母的妹妹,兩個人一早就糾纏在了一起。
但他們是為世俗所不容的,所以妹妹另嫁他人,他則選擇了我媽媽。
但他從未愛過我媽媽,更加從未愛過我媽媽生的我。
他近乎偏執地疼愛著他的外甥他妹妹唯一的兒子。
直到他癱瘓,才終於對我有了幾句好話。
這段荒唐的婚姻讓我媽媽不到四十歲就患了癌,很快就去世了。
在她去世的前幾天,曾和我談過,她說“綺雲,媽媽對不起你。媽媽的病是可以治的,可我當時放棄了。”
她還說“因為我發現,唐程程是你爸爸的兒子。”
“我不應該啊,我現在恨不得時間倒回去,我第一時間就治病,帶著你走不,媽媽早就帶著你離開他,我的孩子也不用被他打這麼多年。”
最後,她握著我的手,說“答應媽媽,忍耐,把他的錢拿到手,不要給那個野種。媽媽在天上保佑著你。”
那年我十四歲。
我一直告訴自己,等我有了孩子,一定不要這樣不負責任地死去,要努力地活著,因為沒有了媽媽的我,真的很可憐。
可是造化弄人,想不到我的淼淼竟走在了我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