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陝西興平人,正德年間宦官,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改姓劉,淨身入宮當了宦官。弘治年間犯罪被赦免後侍奉朱厚照,以進獻飛禽走獸來博取明武宗的歡心,得以數次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被時人稱為“八虎”之首。大權在握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劉瑾被捕後,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劉瑾被判以淩遲。
劉瑾,原姓談,因靠一個姓劉的宦官的引見得以入宮,此後便改姓劉了。明朝的宦官以專權而著名,最貪婪專權的是號稱“立皇帝”的劉瑾,而最早出現的廠公指的也是他,當權共五年,排斥異己,陷害忠良,最終落得個淩遲處死、千刀萬剮的下場,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劉瑾在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隻有十多歲的太子。
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著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武宗對大臣們費儘心機書寫的奏折,更是看都不看,隻在上麵寫上“聞知”二字,就再無回音,慢慢地劉瑾被升為內官監,總督團營,控製了兵權,為後來的專權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劉瑾掌權後,首先將各地的鎮守太監提到跟巡撫同級彆位置,各地鎮守太監可以監管地方的軍、政、司法一切要務,等於說是在各省實現雙頭管理,各地送往內閣、部院的文書必須要從司禮監過一道。劉瑾恢複了洪武時代那種嚴厲治貪的刑法,不過與洪武時代不同,對於貪腐的官員不再是以體刑的方式來處罰,而是代之以經濟手段來處罰,畢竟時代已經進步了。
劉瑾還有許多變法體現了公平性和人性化,針對科舉考試中南方人多的情況,劉瑾限製南方人的錄取比例,增加中西部舉子的錄取比例,劉瑾還命令寡婦再嫁,家有死人不葬者政府將強行火化。南方富庶省份的官吏,不僅不能由本省人擔任,就是鄰省人也不行,帝國的官員開始南北大對調,任職漕運總督的官員,也不能跟運河沿岸的省份,發生任何聯係。派人清理天下田畝,將隱瞞的田畝分給自耕農耕種,限製士紳和軍官占田,還從內廷和戶部、兵部派出大量的官吏去清查各地的軍屯、軍庫、皇莊、糧倉、漕糧、兩淮的鹽政,還有國庫下撥的資金。
一方麵打擊貪汙、瞞報,另一方麵又千方百計增加國庫收入,除了罰款以外,劉瑾增加各地銀礦的攤派,並增加各地軍屯上交的稅收,此舉是最要命的,一方麵對軍屯進行清查,另一方麵又對其掠奪,這些直接導致了後麵的兵變,也成為劉瑾覆滅的一個誘因。
朝中的大臣們十分擔心國家的現狀,整日地憂心忡忡,於是內閣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等人就多次進諫,但皇帝都是置之不理。大臣們繼續上書進諫,懇請皇帝懲治這些奸佞小人,武宗也曾被他們說動過,同意把劉瑾等“八虎”處死。但這一消息很快就傳到了劉瑾的耳中,劉瑾慌忙進宮,向武宗表達自己的忠心,竟使皇上改變了初衷,反而更加親信劉瑾等人。見此事態,朝中重臣劉健、謝遷等一大批忠臣憤然辭官,朝中此時是更加黑暗,完全被劉瑾等人操控於手,大權在握的劉瑾把53位反對者,都列入奸黨名單,製造了明朝一大冤案。他們之中大多數人被逮捕入獄,並施以酷刑,劉瑾還獨出心裁地製造出新的刑具。明律規定套在犯人脖子上“枷”,最重不得超過13公斤,而劉瑾發明的枷竟然重達75公斤,不少官員當場就被枷死。
為了徹底地威懾百官,獨攬大權,劉瑾在早已存在的特務機構東、西廠的前提下,又請示皇帝設立了內行廠,並且由他親自管理主持。內行廠裡的刑罰尤其慘烈,朝野之中,人人動輒得咎,劉瑾還下令驅趕在京的外地人口,強行焚燒死人屍體,一時之間,京師內外陷入一片混亂之中。有人以匿名的方式向武宗告發劉瑾,昏庸無道的武宗竟然把信交給劉瑾,氣急敗壞的劉瑾矯詔讓百官在酷夏之時整日跪在奉天門外,逼迫寫信人自首,百官之中有多人因渴而昏倒,並有三人當場渴死,餘怒未息的劉瑾把五品以下的三百餘官員全部關進獄中。
劉瑾在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企圖尋機奪位。但是,劉瑾隻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著他的一言一行,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便逐漸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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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王以誅殺劉瑾為名,舉兵造反,至此武宗再也不能坐視不理了,他重新起用了都禦史楊一清、太監張永為總管,討伐叛軍。楊一清因不依順於劉瑾而多次受到劉瑾的迫害,辭職後還被劉瑾誣告而入獄,張永則也因劉瑾在宮中專橫跋扈而與其多有過節。楊一清認為,隻有像張永那樣可能隨意接近皇帝的人,才可能相機勸諫皇帝鏟除劉瑾,楊一清曉以大義力勸張永,讓他在皇上麵前多多進諫,以鏟除朝中劉瑾這顆毒瘤,張永被楊一清說動。張、楊二人率兵征討,平定了寧夏叛軍。
平叛中楊、張二人對劉瑾劣跡掌握得一清二楚,對劉瑾貪贓賄賂的行為更是十分不滿,於是在返京後立即向武宗揭發劉瑾罪狀,說他有謀逆的舉動。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劉瑾被處以淩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原來受過其害的人家紛紛用一文錢,買下劉瑾已被割成細條塊的肉吃下,以解心頭之恨。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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