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對高樓的需求最為迫切的,又是金融、證券、法律、保險這些直接跟錢打交道的產業。
他們單純依靠錢生錢,而不直接參與社會生產。
按照前世的經驗,它們都容易加大貧富差距,推高通貨膨脹,關鍵是會導致工業衰退。
可以穿著體麵的衣服,坐在乾淨明亮的寫字樓裡麵,隻要稍微動動手和嘴巴,就能參與世界上最賺錢的產業。
那社會上的聰明人,有天分的孩子,都會本能的向往這種生活,而不會想去工廠裡麵乾活。
一旦金融產業快速發展到一個階段,工業衰退就已經無法完全避免了,
朱簡烜一直致力於控製通貨膨脹,控製貧富差距,關鍵是要推動工業建設,規避工業衰退的。
所以朱簡烜早就放寬了服裝限製,除了朝廷官方的禮服、官服、製服之外,百姓可以隨便穿自己喜歡的衣服。
但卻始終沒有在建築限製上鬆口。
同時根據歐美地區的經驗,對於普通工薪階層而言,高層建築隻在工業大發展階段,在快速城市化階段受歡迎。
在城市化基本完成,工業化基本完成之後,人們就會傾向於追求郊區住宅了。
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也就是二戰結束之後,歐洲和美國主要大城市和新興城市,都建設了大量的高層住宅樓。
當時的歐美城市工地老照片,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中國城市照片加了個黑白濾鏡。
但是這種高層建築隻流行了三十年左右。
建築設施逐漸老化,維護成本高昂難以保持,居民成分也變的越來越複雜,讓越來越多的居民逃離高層住宅樓。
關鍵是二十世紀後期,歐美開始去工業化,大量的住宅樓開始廢棄。
這些廢棄的住宅樓經常變成立體貧民窟,所以歐美各國地方政府就開始推動拆除這些高層住宅樓。
到了二十一世紀之後,當時建設的大量高層樓房,基本隻剩下城市中心區的高端寫字樓,以及比較高端的公寓樓還在了。
因為高端寫字樓和高端公寓的居民更有錢,能夠支付樓房的維護成本,樓房自然能夠繼續使用。
中產階層開始流行在郊區購買或者建設獨立房屋,自行承擔維護成本。
神洲的社會結構與歐美完全不同,本來就沒有歐美概念上的貧民窟,普通高層住宅樓應該也不會變成立體貧民窟。
較為密集的高層住宅能夠集中大量的人口,本來是最適合工業社會的。
但那顯然也不是最適合普通人類生活的建築,有人聲稱容積率會直接影響生育傾向。
在工業化基本完成的現代神洲,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討厭高層住宅,開始向往郊區的獨立住房了。
如果不是長期存在的“限墅令”,彆墅也肯定會成為普遍存在的高端商品房類型。
所以朱簡烜覺得,神洲未來也許會始終存在比較多的中低端高層住宅,但是相對價格較為昂貴的多層住宅也會越來越多,限墅令解除之後也會出現更多獨院型的彆墅住宅。
除非神洲也出現工業衰退,否則適合工業社會的密集高層住宅不會消失。
朱簡烜作為一個穿越者,天然傾向於帶領大明人跳過彎路,希望住房直接從傳統建築跳到後工業時代建築。
但是大明還要發展並且保持工業生產能力,避免工業衰退。
那就沒辦法直接跳到歐美去工業化後的階段,隻能跳過大規模建設密集高層大型樓房的階段。
現在的大明社會,也跟前世的歐美以及神洲都不完全相同。
現在的大明是以工業為主流的社會,而不是商業為主流的社會,社會基礎是國家資本主義大工業,而不是自由資本主義。
很多人會在一個工廠工作一輩子,甚至可能幾代人都在一個工廠工作。
他們大部分住在工廠集中建設的宿舍樓裡麵,都是標準非常類似的六層二十米住宅樓。
隻是有些希望改善生活的管理人員和高級工匠,會到宿舍外購買更加舒適的聯排和獨棟獨院的樓房。
如果朝廷不主動推動改造,這些人也不會想著在十幾層的樓房裡麵買一間來住。
現在大明民間渴望建設高樓的推動力應該有兩個主要來源。
一是商業和金融業發展所需要的寫字樓,二是擁有城市土地和大量財富的富貴家庭,希望通過建築高度炫耀自己的財富。
兩者都不能完全放任,但也都不可能完全禁止。
民間商業和金融業,如果運用得當的話,也算是工業的潤滑劑,能夠促進市場繁榮,促進商品和服務的多樣化。
擁有土地和財富的人,花錢建設房屋的時候,也算是在相關產業的消費。
所以朱簡烜看著禮部送上來的請示,最終決定給他們製定新的明確的標準,隻不過這個標準會非常的嚴格。
朱簡烜把禮部送來的這份請示奏章丟在了一邊,直接把內閣大學士沈複叫過來擬旨。
個人擁有的家庭居住使用的樓房,都不得超過六層二十米。
擁有功名爵位者可放寬標準。
鄉紳、鄉士、生員家庭七層二十三米,男爵、舉人家庭八層二十六米,子爵、進士家庭九層三十米。
伯爵家庭十層三十三米、侯爵家庭十一層三十六米,公爵家庭十二層四十米。
郡王家庭十三層四十三米,親王家庭十五層五十米。
層數和高度兩相都不得超過。
現有的民間私人住房,若已經了超過當前的標準,責令一年以內拆除超標的部分,否則以僭越論處。
對於各級衙門和其他的官方機構建築,民間商業用途的建築,根據城市的規模和等級做出不同的級彆的限製。
縣級及以下官方機構建築,縣城及以下官方機構所在地的商業建築,不得超過六層二十米。
州府級彆的官方機構建築,州府城區的商業建築,不得超過九層三十米。
省級官方機構,省城的商業建築,不得超過十二層四十米。
順天府和應天府內城,官方和商業建築不得超過三層十米,外城不得超過六層二十米,城外不得超過十五層六十米。
總體上,明確將衙門機構的辦公樓、民間的住宅樓、商業寫字樓的標準,全部卡在十五層五十米以下。
因為任何原因,想要建設更高的的樓房,必須經皇帝本人親自批準,否則全都是僭越罪。
與此同時,任何從事居住用房屋建設、銷售、租賃相關產業的廠商和人員,都不得將不同樓層銷售或租賃給不同的人居住。
在所有的私人住宅樓裡,能住上下樓的人隻能是同一家人,應該避免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煩。
就算是有些腦抽的砸了承重牆,也不會影響其他家庭。
還能遏製民間建高樓的傾向。
隻有不對外銷售和租賃的宿舍樓,可以不受這條規定的限製。
同時限製民間借貸和金融產業,以後任何廠商借貸的資金數額,都不得超過注冊資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