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確實沒有親口說過。
為了不刺激方小,許至君和司念從來都沒有在方小麵前提過任何有關爸爸的事。
也沒有去問她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
又介於方錢目前還是方小的生父,所以遲遲沒有定下罪來。
而且就算定罪,方錢也隻會把錯怪在方小身上,他一旦出來,很有可能會找方小報仇。
到時候又是一個隱患。
對待這種人不用講道理,許至君直接說“總之你不能見方小。”
方錢底氣也上來了,“這是我的家事,你們警方不能管!你們把她藏著就是違反規定!我是可以吿你們的,拐賣我女兒!”
方錢哪裡知道什麼違不違反規定,他就是認準一個理,方小是他的,警方藏著人就是不對,要麼賠錢,要麼賠人。
他最近一個工友說,這小娃子賣出去,可值好多錢了。
這警察想要方小他也不是不同意,就是錢不能少了。
他是方小的父親,當然比警方更占理。
許至君直接對旁邊的警察說“先把他拷起來。”
警察得了指示立馬掏出手銬。
方錢一看是這種情況,立馬就慌了。
這什麼長官,哪有上來就抓群眾的?
“你,你們憑什麼拷我?我又沒犯罪,我沒罪,我要吿你們亂抓人!”
對付方錢這種人就是得這樣。
他欺軟怕硬,警察有職業規定,不能拿他怎麼樣,所以方錢就可以在警局鬨。
可是許至君不管這些,他有得是辦法懲治方錢。
就算把人關上幾天也沒有人會說。
隻不過處理方錢,一定得要一個一勞永逸的方式,不然這人總是鬨,才是麻煩事。
“你可以吿。”許至君威脅他,“你看你能不能成功?”
方錢頓時沒底了,“我隻是來找我女兒的,你們為什麼要抓我?”
許至君居高臨下看著他“說了,方小現在不能交給你。”
方錢吞了吞口水,“那,方小給你們,你們總得給我點錢吧?我這麼大個女兒,就這麼給你們了我不是虧了嗎?”
“這種話你都說得出口?你要點臉吧!”警察沒忍住罵了他一句。
許至君冷聲說“方小不是商品,你找我們要錢,已經構成了買賣人口的罪名了。
“方錢,如果你真的有賣孩子的意圖的話,我會直接把你送進監獄。”
許至君冷臉說話時壓迫感十足,方錢果然被嚇到了。
“我不要錢了!你們把我放走!有本事就彆讓那小畜生回來找我!老子才不想帶她這個拖油瓶呢。”
方錢掙紮著,許至君讓警察解開了他的手銬。
“彆再過來鬨了,下次見你,直接送監獄。”
許至君說的不留情麵。
方錢根本就沒有能力思考他說的是不是真的,灰溜溜地從警局離開了。
大概這些天都不敢來了。
許至君說“以後對他彆客氣,多盯著點,他這人管不住自己,以後出了事就往大了報,多關他幾天長長記性。”
許至君還不確定方錢是否真的放下方小了。
方小總有一天要出門,萬一方錢遇上方小打她主意怎麼辦?
終究還是個隱患。
等以後找到證據給方錢定罪,他自然有方法讓人再也不能從監獄裡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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