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偷偷錄音!”
盯著沈禾手中的手機,周女士人都傻了。
沈光輝也被沈禾這通騷操作給整懵了。
“對,我錄音了。”
沈禾自嘲地說道:“曾經有人說,我是個爹不疼媽不愛的可憐蟲,隨便給我一塊骨頭,我就像個哈巴狗一樣能感動很久。”
這話,就出自穆霆蘊之口。
沈禾垂著頭,卷翹的長睫毛在眼底投下鴉青色的陰影,擋住眼底悲涼的情緒,她輕聲哄自己:“既然爹不疼媽不愛,那我自己愛自己。”
聞言,沈光輝流露出不忍的神情來,但周女士卻絲毫不被觸動,她甚至還說:“你自己要當舔狗,怪誰?”
是。
當舔狗落得個被挖心慘死的結局,是她自己做的,但這並不代表周女士跟沈光輝就沒錯。
“周女士,知道你當年對我的所作所為,會有什麼後果嗎?”
見周女士還不清楚這事的嚴重性,沈禾貼心地解釋:“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同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2條明確規定,溺嬰行為,依照《刑法》第232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說到這裡,沈禾特意歪了歪頭,問周女士:“知道《刑法》第232條是什麼嗎?”
周女士張了張嘴,答不上話來。
她又不是律師,哪裡知道刑法232條是什麼鬼東西?
沈禾說:“《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隻要我去法庭告你,你都會麵臨牢獄之災。”
周女士聞言終於色變。“你是什麼意思?你還想將你親媽送進監獄不成?”
“沈禾!你是我生的!沒有我哪來的你,你還要反天了?”
周女士其實已經怕了,故意用虛張聲勢大喊大叫來掩飾她內心的恐慌。
她清楚沈禾是個狠辣性子,把沈禾惹毛了,她真的做得出來送生母進監獄的醜事。
看穿周女士的逞強,沈禾威脅雲淡風輕地說:“如果你不想去坐牢,不想你的寶貝小兒子受牽連,我給你兩個選擇。”
沈禾直接說出她的條件:“要麼,今晚壽宴結束後,自己開車去郊區,主動跳進那條小溪流,我準你上來才上來。”
“要麼”沈禾腦袋一歪,笑得意味深長,她說:“把你那個傳媒公司的股份分我百分之三十。”
周女士想也不想便反駁了沈禾的第二個要求,破口大罵:“我看你是瘋了,傳媒公司的股份,你想都彆想!”
現在是傳媒時代下,她那個傳媒公司簽了七八個流量大網紅,可是金疙瘩,賺錢著呢。
周女士哪裡舍得交出傳媒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聞言,沈禾冷淡地點了點頭,搖著手機說:“那麼,晚宴後,我在郊區小溪流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