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設身處地一下。
假如你有了超脫一般平民的力量,你會不會去使用這股力量來獲取利益呢?
我相信除了少數“聖人”,大部分人都不會放過這個獲利的機會。
在這個忍界裡,忍者們普遍看不起沒有力量的平民。
忍者a沒有借著自己忍者的身份,強取豪奪,已經在忍界忍者的平均道德底線以上了。
忍者a這麼做,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人家從頭到尾都是按規則在辦事。
裡織其實是鼓勵有更多像忍者a這樣的忍者,因為他真的是按照規章製度辦事,並不藐視或歧視平民。
這是也是裡織,對忍者最頭疼的一個問題:不按規則辦事。
但這個案子人家平民b也有話說的。
人家好好地租著廉租房,結果房租不斷漲價,現在連廉租房都不讓你住了。
這能行嗎?這肯定不行啊。
所以這個案子十分棘手。
在兩方看來自己都是有理的一方,都是占理的。
而且這個案子其實影響很大。
一不小心沒處理好,要麼忍者對木葉離心離德,要麼平民喪失對木葉的歸屬感。
在裡織看來,這個案子最根本的問題,其實是當初城建部的失誤。
明明一個廉租房,有兩家人正在租住。
但是城建部直接把這一整個房子賣給了其中一家人。
那你讓另一家人怎麼辦?現在就出現了這種問題。
所以得知了這件事,裡織第一件事就是對城建部問責,從主管到當事人都收到了一定的處分。
同時,裡織積極地與兩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最後達成了庭外和解。
裡織命令城建部,給平民b另行提供廉價的廉租房。
平民b搬出原來的房子,將房子騰給忍者a。
城建部對二人公開道歉,並提供一定的補償。
這是裡織想給這些青年法官上的第一課。
第一點,隻要是公權力犯下的錯誤,就一定要進行承認,並進行合理的補償。
第二點,不是所有案件都一定要對簿公堂。
隻要當事人協商滿意即可。
第三點,在維護基本的公平正義的同時,也要對弱勢群體有一定的照顧。
裡織擇選的第二個案子,則跟忍族相關。
忍族在新興的木葉中的定位其實很尷尬,和以火影為代表的木葉官僚,處於一種既勾結又鬥爭的狀態。
一方麵,木葉不希望忍族勢力做大,妨礙火影的執政;
另一方麵,在早期平民勢力還不是很強的時候,火影的執政也需要忍族的支持。
所以現在木葉對忍族的整體措施,大致以安撫為主,打壓為輔。
裡織治下的司法部是一個例外。
眾所周知,裡織和忍族間的關係一直都不是很融洽,尤其是在木葉建立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