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吸引到他的,是骨頭的斷麵。
骨頭是用鋸子鋸開的,這沒什麼新奇的。許多分屍怪都喜歡用鋸子,包括水庫拋屍案的王國山,分屍用的也是鋸子。
跟使用斧頭,砍刀之類的分屍者相比,使用鋸子分屍,耗費的力氣更小,分屍的塊數也更多,平均每塊的重量也更小一些。
江遠也算是看了很多具,用鋸子分屍的屍體了,但就四號屍源來說,它的斷麵有了變化。
什麼樣的變化?
江遠分彆拿出幾塊胸骨和肋骨,與肱骨和橈骨相比較,這時候就能發現,前者的斷麵更平整光滑,後者不僅有較為嚴重的切削痕跡,還有明顯的跳鋸痕。
此外,肱骨和橈骨的階梯紋痕跡明顯,距離斷麵有4毫米,長度也在4毫米。而胸骨和肋骨,就顯的更平整清晰。
所有這些說明一個問題:凶手換鋸子了。
不管他是先切的胸骨,還是先切的胳膊,他都是換了鋸子的。
也許是一個鋸子壞掉了,也許是鋸條壞掉了,也許是他感覺正在用的鋸子不給力,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凶手在用鋸子分屍的過程中,更換了鋸子,最起碼是更換了鋸條。
但不管是換鋸子還是鋸條,都進一步的昭示出一個答案:凶手是在固定的地點,完成的分屍。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推論,是因為凶手使用的一定是高功率的鋸子,大概率就是油鋸。
油鋸的體型和重量不小,總得有10公斤的樣子,而它的鋸條更應該稱之為鋸鏈,是一種類似於自行車鏈的重達數斤重的東西。
江遠覺得,正常的分屍怪,應該是不會帶兩隻油鋸,或者一個油鋸加另一根鏈條的。
如果該分屍怪有鏈條斷裂恐懼症的話,那以他的嚴謹,直接給油鋸換一條鋸鏈豈不是更合理,更合適?
這東西經常是用來鋸木頭和樹的,又是特種鋼製作的,鋸上幾百刀,都可以磨磨再用,不是那麼容易斷裂損壞的。
從網上買一條新的換上,劈完兩個人,說不定還可以退貨給老板呢。
所以,在四號屍源上,更換鋸子或鋸條,更合理的解釋是,凶手是在自己的地盤分屍。
這樣才好遇到問題了,就順暢輕鬆的更換鋸子或鋸條。
如果一來,就推翻了另一種假設,既凶手故意攜帶著鋸子等作案工具,在遠離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地方,實施犯罪。
換言之,凶手的居住地或工作地,就應該在犯罪現場附近。
也就是在三號死者馮曉燕的居住地附近!
江遠想通了這一點,立即打電話給黃強民。
另一頭的黃強民也沒有休息,頗有期待的聽完江遠的推理,卻是略有些沉默。
“有問題嗎?”江遠覺得不對。
“方金鄉的摩托車,已經被我們掃了一遍了,沒有篩出來嫌疑人。”黃強民歎口氣。
江遠有點意外:“掃的這麼快嗎?那……方金鄉周邊?距離馮曉燕比較近的農村?”
“也有可能。但這邊用摩托車,不像是紫峰鎮那麼多。”黃強民頓了頓,道:“也可能是從二三十公裡外,其他鄉鎮騎過來的?”
“稍微遠了點吧。而且,摩托車上帶一個油鋸都夠嗆了,帶兩個油鋸,或者帶一個油鋸兩個鏈條?太累了吧。”
“說的也是。”黃強民停了一會,道:“馮曉燕也是有可能移動的,不過,她單獨一個人離開幾十公裡的可能性確實不大。”
黃強民說著,自己就把自己給否定了。
“這麼說,凶手就在方金鄉,或者周邊的概率確實很大,可惜其他幾具屍體都找不到屍源,否則的話……”黃強民有點煩悶,接著又道:“分屍工具這一塊,我們也一直在注意,都沒什麼發現。恩,你的發現還是很有價值的,我給徐處報告一聲,還是得加強這邊的搜索排查。”
江遠應了一聲,掛掉電話,也有點疲憊了。
說是範圍縮小了,但方圓十公裡,或者方圓十五公裡的範圍,也很不小了,這要是時間充足,那就一點點的細細排查,收獲的可能性就很大。
偏偏排查是最費時間的。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