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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誌第一(1 / 2)

◎禮儀一

《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欲無限極,禍

亂生焉。聖人懼其邪放,於是作樂以和其性,製禮以檢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

中矩。故肆覲之禮立,則朝廷尊;郊廟之禮立,則人情肅;冠婚之禮立,則長幼

序;喪祭之禮立,則孝慈著;搜狩之禮立,則軍旅振;享宴之禮立,則君臣篤。

是知禮者,品彙之璿衡,人倫之繩墨,失之者辱,得之者榮,造物已還,不可須

臾離也。五帝之時,斯為治本。類帝禋宗,吉禮也;遏音陶瓦,凶禮也;班瑞肆

覲,賓禮也;誅苗殛鯀,軍禮也;厘降嬪虞,嘉禮也。故曰,修五禮五玉,堯、

舜之事也。時代猶淳,節文尚簡。及周公相成王,製五禮六樂,各有典司,其儀

大備。暨幽、厲失道,平王東遷,周室浸微,諸侯侮法。男女失冠婚之節,《野

麕》之刺興焉;君臣廢朝會之期,踐土之譏著矣。葬則奢儉無算,軍則狙詐不仁。

數百年間,禮儀大壞。雖仲尼自衛返魯,而有定禮之言,蓋舉周公之舊章,無救

魯邦之亂政。仲尼之世,體教已亡。遭秦燔煬,遺文殆儘。

漢興,叔孫通草定,止習朝儀。至於郊天祀地之文,配祖禋宗之製,拊石鳴

球之備物,介丘璧水之盛猷,語則有之,未遑措思。及世宗禮重儒術,屢訪賢良,

河間博洽古文,大搜經籍,有周舊典,始得《周官》五篇,《士禮》十七篇。王

又鳩集諸子之說,為禮書一百四十篇。後倉二戴,因而刪擇,得四十九篇,此《

曲台集禮》,今之《禮記》是也。然數百載不見舊儀,諸子所書,止論其意。百

家縱胸臆之說,五禮無著定之文。故西漢一朝,曲台無製。郊上帝於甘泉,祀後

土於汾陰。宗廟無定主,樂懸缺金石。巡狩非勳、華之典,封禪異陶匏之音。光

武受命,始詔儒官草定儀注,經邦大典,至是粗備。漢末喪亂,又淪沒焉。而衛

宏、應仲遠、王仲宣等掇拾遺散,裁誌條目而已。東京舊典,世莫得聞。自晉至

梁,繼令條纘。鴻生钜儒,銳思綿蕝,江左學者,仿佛可觀。隋氏平陳,寰區一

統,文帝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儀注,定《五禮》一百三十篇。煬帝在廣陵,亦聚

學徒,修《江都集禮》。由是周、漢之製,僅有遺風。

神堯受禪,未遑製作,郊廟宴享,悉用隋代舊儀。太宗皇帝踐祚之初,悉興

文教,乃詔中書令房玄齡、秘書監魏征等禮官學士,修改舊禮,定著《吉禮》六

十一篇,《賓禮》四篇,《《軍禮》二十篇,《嘉禮》四十二篇,《凶禮》六篇,

《國恤》五篇,總一百三十八篇,分為一百卷。玄齡等始與禮官述議,以為《月

令》礻昔祭,唯祭天宗,謂日月而下。近代礻昔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

古典,今並除之。又依禮,有益於人則祀之。神州者國之所托,餘八州則義不相

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漢建武

中封禪,用元封時故事,封泰山於圓台上,四麵皆立石闕,並高五丈。有方石再

累,藏玉牒書。石檢十枚,於四邊檢之,東西各三,南北各二。外設石封,高九

尺,上加石蓋。周設石距十八,如碑之狀,去壇二步,其下石跗入地數尺。今案

封禪者,本以成功告於上帝。天道貴質,故藉用槁秸,樽以瓦甒。此法不在經誥,

又乖醇素之道,定議除之。近又案梁甫是梁陰,代設壇於山上,乃乖處陰之義。

今定禪禮改壇位於山北。又皇太子入學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陳五兵

於太社、農隙講武、納皇後行六禮、四孟月讀時令、天子上陵、朝廟、養老於辟

雍之禮,皆周、隋所闕,凡增多二十九條。餘並準依古禮,旁求異代,擇其善者

而從之。太宗稱善,頒於內外行焉。

高宗初,議者以《貞觀禮》節文未儘,又詔太尉長孫無忌、中書令杜正倫李

義府、中書侍郎李友益、黃門侍郎劉祥道許圉師、太子賓客許敬宗、太常少卿韋

琨、太學博士史道玄、符璽郎孔誌約、太常博士蕭,楚才孫自覺賀紀等重加緝定,

勒成一百三十卷。至顯慶三年奏上之,增損舊禮,並與令式參會改定,高宗自為

之序。時許敬宗、李義府用事,其所損益,多涉希旨,行用已後,學者紛議,以

為不及貞觀。上元三年三月,下詔令依貞觀年禮為定。儀鳳二年,又詔顯慶新修

禮多有事不師古,其五禮並依周禮行事。自是禮司益無憑準,每有大事,皆參會

古今禮文,臨時撰定。然貞觀、顯慶二《禮》,皆行用不廢。時有太常卿裴明禮、

太常少卿韋萬石相次參掌其事,又前後博士賀敱、賀紀、韋叔夏、裴守真等多所

議定。則天時,以禮官不甚詳明,特詔國子博士祝欽明及叔夏,每有儀注,皆令

參定。叔夏卒後,博士唐紹專知禮儀,博學詳練舊事,議者以為稱職。先天二年,

紹為給事中,以講武失儀,得罪被誅。其後禮官張星、王琇又以元日儀注乖失,

詔免官歸家學問。

開元十年,詔國子司業韋絛為禮儀使,專掌五禮。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

疏,請改撰《禮記》,削去舊文,而以今事編之。詔付集賢院學士詳議。右丞相

張說奏曰:“《禮記》漢朝所編,遂為曆代不刊之典。今去聖久遠,恐難改易。

今之五禮儀注,貞觀、顯慶兩度所修,前後頗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與學士

等更討論古今,刪改行用。”製從之。初令學士右散騎常侍徐堅及左拾遺李銳、

太常博士施敬本等檢撰,曆年不就。說卒後,蕭嵩代為集賢院學士,始奏起居舍

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

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祇、神州及宗廟為大祀,社稷、日月星辰、先代帝

王、嶽鎮海瀆、帝社、先蠶、釋奠為中祀,司中、司命、風伯、雨師、諸星、山

林川澤之屬為小祀。大祀,所司每年預定日奏下。小祀,但移牒所由。若天子不

親祭享,則三公行事;若官缺,則職事三品已上攝三公行事。大祀散齋四日,致

齋三日。中祀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小祀散齋二日,致齋一日。散齋之日,晝理

事如舊,夜宿於家正寢,不得吊喪問疾,不判署刑殺文書,不決罰罪人,不作樂,

不預穢惡之事。致齋惟為祀事得行,其餘悉斷。若大祀,齋官皆於散齋之日,集

於尚書省受誓戒,太尉讀誓文。致齋之日,三公於尚書省安置;餘官各於本司,

若皇城內無本司,於太常郊社、太廟署安置。皆日未出前至齋所。至祀前一日,

各從齋所晝漏上水五刻向祠所。接神之官,皆沐浴給明衣。若天子親祠,則於正

殿行致齋之禮。文武官服褲褶,陪位於殿庭。車駕及齋官赴祠祭之所,州縣及金

吾清所行之路,不得見諸凶穢及縗絰者,哭泣之聲聞於祭所者權斷,訖事依舊。

齋官至祠所,太官惟設食。祭訖,依班序餕,訖,均胙,貴者不重,賤者不虛。

中祀已下,惟不受誓戒,自餘皆同大祀之禮。

武德初,定令:

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以景帝配。其壇在京城明德門外道東二裡。

壇製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

五丈。每祀則天上帝及配帝設位於平座,藉用槁秸,器用陶匏。五方上帝、日月、

內官、中官、外官及眾星,並皆從祀。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壇之第二等;內

五星已下官五十五座,在壇之第三等;二十八宿已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壇之

第四等;外官百十二座,在壇下外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其牲,

上帝及配帝用蒼犢二,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犢各一,內官已下加羊豕各九。夏至,

祭皇地祗於方丘,亦以景帝配。其壇在宮城之北十四裡。壇製再成,下成方十丈,

上成五丈。每祀則地祇及配帝設位於壇上,神州及五嶽、四鎮、四瀆、四海、五

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並皆從祀。神州在壇之第二等。五嶽已下

三十七座,在壇下外壝之內。丘陵等三十座,在壝外。其牲,地祗及配帝用犢二,

神州用黝犢一,嶽鎮已下加羊豕各五。

孟春辛日,祈穀,祀感帝於南郊,元帝配,牲用蒼犢二。孟夏之月,雩祀昊

天上帝於圓丘,景帝配,牲用蒼犢二。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並從祀,用方色

犢十。季秋,祀五方上帝於明堂,元帝配,牲用蒼犢二。五人帝、五官並從祀,

用方色犢十。孟冬,祭神州於北郊,景帝配,牲用黝犢二。

貞觀初,詔奉高祖配圓丘及明堂北郊之祀,元帝專配感帝,自餘悉依武德。

永徽二年,又奉太宗配祀於明堂,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

顯慶元年,太尉長孫無忌與禮官等奏議曰:

臣等謹尋方冊,曆考前規,宗祀明堂,必配天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

預入有堂,自緣從祀。今以太宗作配,理有示安。伏見永徽二年七月,詔建明堂,

伏惟陛下天縱聖德,追奉太宗,已遵嚴配。時高祖先在明堂,禮司致惑,竟未遷

祀,率意定儀,遂便著令。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雖複亦在明堂,不得對越

天帝,深乖明詔之意,又與先典不同。

謹案《孝經》雲:“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

明堂,以配上帝。伏惟詔意,義在於斯。今所司行令殊為失旨。又尋漢、魏、晉、

宋曆代禮儀,並無父子同配明堂之義。唯《祭法》雲:“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

王而宗武王。”鄭玄注雲:“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祭昊天於

圓丘,郊謂祭上帝於南郊,祖、宗謂祭五帝、五神於明堂也。”尋鄭此注,乃以

祖、宗合為一祭,又以文、武共在明堂,連衽配祀,良為謬矣。故王肅駁曰:

“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毀之名,非謂配食於明堂者也。審如鄭義,

則《孝經》當言祖祀文王於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廟,

又尊其祀,孰謂祖於明堂者乎?”鄭引《孝經》以解《祭法》,而不曉周公本意,

殊非仲尼之義旨也。又解“宗武王”雲:“配勾芒之類,是謂五神,位在堂下。”

武王降位,失君敘矣。

又案《六韜》曰:“武王伐紂,雪深丈餘,五車二馬,行無轍跡,詣營求謁。

武王怪而問焉,太公對曰:‘此必五方之神,來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

其職命焉。既而克殷,風調雨順。”豈有生來受職,歿同配之,降尊敵卑,理不

然矣。故《春秋外傳》曰:“禘、郊、祖、宗、報五者,國之典祀也。”《傳》

言五者,故知各是一事,非謂祖、宗合祀於明堂也。

臣謹上考殷、周,下洎貞觀,並無一代兩帝同配於明堂。南齊蕭氏以武、明

昆季並於明堂配食,事乃不經,未足援據。又檢武德時令,以元皇帝配於明堂,

兼配感帝。至貞觀初緣情革禮,奉祀高祖配於明堂,奉遷世祖專配感帝。此即聖

朝故事已有遞遷之典,取法宗廟,古之製焉。伏惟太祖景皇帝構室有周,建絕代

之丕業;啟祚汾、晉,創曆聖之洪基。德邁發生,道符立極。又世祖元皇帝潛鱗

韞慶,屈道事周,導浚發之靈源,肇光宅之垂裕。稱祖清廟,萬代不遷。請停配

祀,以符古義。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創製改物,體元居正,

為國始祖,抑有舊章。昔者炎漢高帝,當塗太祖,皆以受命,例並配天。請遵故

實,奉祀高祖於圓丘,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元,功清下瀆,拯

率土之塗炭,協大造於生靈,請準詔書,宗祀於明堂,以配上帝。又請依武德故

事,兼配感帝作主。斯乃二祖德隆,永不遷廟;兩聖功大,各得配天。遠協《孝

經》,近申詔意。

二年七月,禮部尚書許敬宗與禮官等又奏議:

據祠令及新禮,並用鄭玄六天之議,圓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

堂祭太微五帝。謹按鄭玄此義,唯據緯書,所說六天,皆謂星象,而昊天上帝,

不屬穹蒼。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謂圓丘所祭昊天下帝為北辰星曜魄寶。

又說《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及明堂嚴父配天,皆為太微五帝。考其所說,

舛謬特深。按《周易》雲:“日月麗於天,百穀草木麗於地。”又雲:“在天成

象,在地成形。”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毛詩傳》雲:“元氣昊大,則稱

昊天。遠視蒼蒼,則稱蒼天。”此則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例。且天地各一,是

曰兩儀。天尚無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肅群儒,鹹駁此義。又檢太史《圓丘圖》,

昊天上帝座外,彆有北辰座,與鄭義不同。得太史令李淳風等狀,昊天上帝圖位

自在壇上,北辰自在第二等,與北鬥並列,為星官內座之首,不同鄭玄據緯書所

說。此乃羲和所掌,觀象製圖,推步有征,相沿不謬。

又按《史記天官書》等,太微宮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

是人主之象,故況之曰帝。亦如房心為天王之象,豈是天乎!《周禮》雲:“兆

五帝於四郊。”又雲:“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惟稱五帝,皆不言天。此自

太微之神,本非穹昊之祭。又《孝經》惟雲“郊祀後稷”,無彆祀圓丘之文。王

肅等以為郊即圓丘,圓丘即郊,猶王城、京師,異名同實。符合經典,其義甚明。

而今從鄭說,分為兩祭,圓丘之外,彆有南郊,違棄正經,理深未允。且檢吏部

式,惟有南郊陪位,更不彆載圓丘。式文既遵王肅,祠令仍行鄭義,令、式相乖,

理宜改革。

又《孝經》雲“嚴父莫大於配天”,下文即雲:“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

配上帝。”則是明堂所祀,正在配天,而以為但祭星官,反違明義。又按《月令》:

“孟春之月,祈穀於上帝。”《左傳》亦雲:“凡祀,啟蟄而郊,郊而後耕。故

郊祀後稷,以祈農事。”然則啟蟄郊天,自以祈穀,謂為感帝之祭,事甚不經。

今請憲章姬、孔,考取王、鄭,四郊迎氣,存太微五帝之祀;南郊明堂,廢緯書

六天之義。其方丘祭地之外,彆有神州,謂之北郊,

分地為二,既無典據,理又不通,亦請合為一祀,以符古義。仍並條附式令,

永垂後則。

敬宗等又議籩、豆之數曰:“按今光祿式,祭天地、日月、嶽鎮、海瀆、先

蠶等,籩、豆各四。祭宗廟,籩、豆各十二。祭社稷、先農等,籩、豆各九。祭

風師、雨師,籩、豆各二。尋此式文,事深乖謬。社稷多於天地,似不貴多。風

雨少於日月,又不貴少。且先農、先蠶,俱為中祭,或六或四,理不可通。又先

農之神,尊於釋奠,籩、豆之數,先農乃少,理既差舛,難以因循。謹按《禮記

郊特牲》雲:‘籩、豆之薦,水土之品,不敢用褻味而貴多品,所以交於神明之

義也。’此即祭祀籩、豆,以多為貴。宗廟之數,不可逾郊。今請大祀同為十二,

中祀同為十,小祀同為八,釋奠準中祀。自餘從座,並請依舊式。”詔並可之,

遂附於禮令。

乾封初,高宗東封回,又詔依舊祀感帝及神州。司禮少常伯郝處俊等奏曰:

顯慶新禮,廢感帝之祀,改為祈穀。昊天上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檢舊禮,

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今既奉敕仍舊複祈穀為感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神州,又

高祖依新禮見配圓丘昊天上帝及方丘皇地祇,若更配感帝神州,便恐有乖古禮。

按《禮記·祭法》雲:“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殷人禘

嚳而郊冥,周人禘嚳而郊稷。”鄭玄注雲:“禘謂祭昊天於圓丘也。祭上帝於南

郊曰郊”。又按《三禮義宗》雲,“夏正郊天者,王者各祭所出帝於南郊”,即

《大傳》所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是也。此則禘須遠祖,郊須

始祖。今若禘郊同用一祖,恐於典禮無所據。其神州十月祭者,十月以陰用事,

故以此時祭之,依檢更無故實。按《春秋》“啟蟄而郊”,鄭玄注“禮雲:“三

王之郊,一用夏正。”又《三禮義宗》雲:“祭神州法,正月祀於北郊。”請依

典禮,以正月祭者。請集奉常博士及司成博士等總議定奏聞。其靈台、明堂,檢

書禮用鄭玄義,仍祭五方帝,新禮用王肅義。

又下詔依鄭玄義祭五天帝,其雩及明堂,並準敕祭祀。於是奉常博士陸遵楷、

張統師、權無二、許子儒等議稱:“北郊之月,古無明文。漢光武正月辛未,始

建北郊。鹹和中議,北郊同用正月,然皆無指據。武德來禮令即用十月,為是陰

用事,故於時祭之。請依舊十月致祭。”

乾封二年十二月,詔曰:

夫受命承天,崇至敬於明祀;膺圖纂籙,昭大孝於嚴配。是以薦鰷鱨於清

廟,集振鷺於西雍,宣《雅》、《頌》於太師,明肅恭於考室。用能紀配天之盛

業,嗣積德之鴻休,永播英聲,長為稱首。周京道喪,秦室政乖,禮樂淪亡,典

經殘滅。遂使漢朝博士,空說六宗之文;晉代鴻儒,爭陳七祀之議。或同昊天於

五帝,分感帝於五行。自茲以降,遞相祖述,異論紛紜,是非莫定。

朕以寡薄,嗣膺丕緒,肅承禋祀,明發載懷,虔奉宗祧,寤寐興感。每惟宗

廟之重,尊配之儀,思革舊章,以申誠敬。高祖太武皇帝撫運膺期,創業垂統,

拯庶類於塗炭,寘懷生於仁壽。太宗文皇帝德光齊聖,道極幾神,執銳被堅,櫛

風沐雨,勞形以安百姓,屈己而濟四方,澤被區中,恩覃海外。乾坤所以交泰,

品物於是鹹亨。掩玄闕而開疆,指青丘而作鎮。巍巍蕩蕩,無得名焉。《禮》曰:

“化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祭者,非物自外至也,自內生於

心也。是以惟賢者乃能儘祭之義。”況祖功宗德,道冠百王;儘聖窮神,業高千

古。自今以後,祭圓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等祠,高祖太武皇帝、太宗文

皇帝崇配,仍總祭昊天上帝及五帝於明堂。庶因心致敬,獲展虔誠,宗祀配天,

永光鴻烈。

儀鳳二年七月,太常少卿韋萬石奏曰:“明堂大享,準古禮鄭玄義,祀五天

帝,王肅義,祀五行帝。《貞觀禮》依鄭玄義祀五天帝,顯慶已來新修禮祀昊天

上帝。奉乾封二年敕祀五帝,又奉製兼祀昊天上帝。伏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禮

並依貞觀年禮為定。又奉去年敕,並依周禮行事。今用樂須定所祀之神,未審依

古禮及《貞觀禮》,為複依見行之禮?”時高宗及宰臣並不能斷,依違久而不決。

尋又詔尚書省及學者詳議,事仍不定。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貞觀、顯慶二《禮》。

則天臨朝,垂拱元年七月,有司議圓丘、方丘及南郊、明堂嚴配之禮。成均

助教孔玄義奏議曰:

謹按《孝經》雲:“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明配尊大,昊天是

也。物之大者,莫若於天,推父比天,與之相配,行孝之大,莫過於此,以明尊

配之極也。又《易》雲:“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鄭玄注:

’上帝,天帝也。”故知昊天之祭,合祖考並配。請奉太宗文武聖皇帝、高宗天

皇大帝配昊天上帝於圓丘,義符《孝經》、《周易》之文也。神堯皇帝肇基王業,

應天順人,請配感帝於南郊,義符《大傳》之文。又《祭法》雲:“祖文王而宗

武王。祖,始也;宗,尊也。所以名祭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義。又《

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文王言祖,而雲宗者,亦是通武王之義。故明

堂之祭,配以祖考。請奉太宗文武聖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祭於明堂,義符《周

易》及《祭法》之文也。

太子右諭德沈伯儀曰:

謹按《禮》:“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鯀,

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

王。”鄭玄注雲:“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祭昊天於圓丘,祭

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伏尋嚴配之文,於此最為詳

備。虞、夏則退顓頊而郊嚳,殷人則舍契而郊冥。去取既多。前後乖次。得禮之

序,莫尚於周。禘嚳郊稷,不間於二王;明堂宗祀,始兼於兩配。鹹以文王、武

王父子殊彆,文王為父,上主五帝;武王對父,下配五神。《孝經》曰:“嚴父

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言嚴武

王以配天,則武王雖在明堂,理未齊於配祭;既稱宗祀,義獨主於尊嚴。雖同兩

祭,終為一主。故《孝經緯》曰“後稷為天地主,文王為五帝宗”也。必若一神

兩祭便,則五祭十祠,薦獻頻繁,禮虧於數。此則神無二主之道,禮崇一配之義。

竊尋貞觀、永徽,共尊專配;顯慶之後,始創兼尊。必以順古而行,實謂從周為

美。高祖神堯皇帝請配圓丘、方澤,太宗文武聖皇帝請配南郊、北郊。高宗天皇

大帝德邁九皇,功開萬宇,製禮作樂,告禪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賴,竊惟莫

大之孝,理當總配五天。

鳳閣舍人元萬頃、範履冰等議曰:

伏惟高祖神堯皇帝鑿乾構象,辟土開基。太宗文武聖皇帝紹統披元,循機闡

極。高宗天皇大帝弘祖宗之大業,廓文武之宏規。三聖重光,千年接旦。神功睿

德,罄圖牒而難稱;盛烈鴻猷,超古今而莫擬。豈徒錙銖堯、舜,糠粃殷、周

而已哉!謹案見行禮,昊天上帝等祠五所,鹹奉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皇帝兼

配。今議者引《祭法》、《周易》、《孝經》之文,雖近稽古之辭,殊失因心之

旨。但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孝以成誌,忠而順美。竊以兼配之禮,特稟先聖之

懷,爰取訓於前規,遂申情於大孝。《詩》雲:“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

易》曰:“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敬尋厥旨,本合斯義。今若遠摭遺文,近

乖成典,拘常不變,守滯莫通,便是臣黜於君,遽易郊丘之位,下非於上,靡遵

弓劍之心。豈所以申太後哀感之誠,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終追遠,良謂非宜。嚴

父配天,寧當若是?伏據見行禮,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聖皇帝,今既先配五

祠,理當依舊無改。高宗天皇大帝齊尊曜魄,等邃含樞,闡三葉之宏基,開萬代

之鴻業。重規疊矩,在功烈而無差;享帝郊天,豈祀配之有彆。請奉高宗天皇大

帝曆配五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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