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通貫,栭、櫨、、,藉以為本,亙之以鐵索。蓋為鸞鷟,黃
金飾之,勢若飛翥。刻木為瓦,夾紵漆之。明堂之下施鐵渠,以為辟雍之象。號
萬象神宮。因改河南縣為合宮縣。詔曰:
黃軒禦曆,朝萬方於合宮;丹陵握符,谘四嶽於衢室。有虞輯瑞,總章之號
既存;大禹錫珪,重屋之名攸建。殷人受命,置陽館以辨方;周室凝圖,立明堂
以經野。用能範圍三極,幽讚五神,展尊祖之懷,申宗祀之典。爰從漢、魏,迨
及周、隋、經始之製雖興,修廣之規未備。朕以庸昧,虔膺厚托,受寄於綴衣之
夕,荷顧於仍幾之前。伏以高宗往年,已屬意於陽館,故京輔之縣,預紀明堂之
名;改元之期,先著總章之號。朕於乾封之際,已奉表上塵,雖簡宸心,未遑榮
構。今以鼎郊勝壤,圭邑奧區,處天地之中,順陰陽之序,舟車是湊,貢賦攸均,
爰藉子來之功,式遵奉先之旨。
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諸侯之位也。開乾坤之奧策,法氣象之運行,
故能使災害不生,禍亂不作。眷言盛烈,豈不美歟!比者鴻儒禮官,所執各異,
鹹以為明堂者,置之三裡之外,七裡之內,在國陽明之地。今既俯邇宮掖,恐黷
靈祇,誠乃布政之居,未為宗祀之所。朕乃為丙巳之地,去宮室遙遠,每月所居,
因時饗祭,常備文物,動有煩勞,在於朕懷,殊非所謂。今故裁基紫掖,辟宇彤
闈,經始肇興,成之匪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嚴恭之誌方
展。若使惟雲布政,負扆臨人,則茅宇土階,取適而已,豈必勞百姓之力,製九
筵而禦哉!誠以獲執蘋蘩,虔奉宗廟故也。時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
適於事。今以上堂為嚴配之所,下堂為布政之居,光敷禮訓,式展誠敬。來年正
月一日,可於明堂宗祀三聖,以配上帝。宜令禮官、博士、學士、內外明禮者,
詳定儀禮,務從典要,速以奏聞。
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親享明堂,大赦改元。其月四日,禦明堂布政,頒九
條以訓於百官。文多不載。翌日,又禦明堂,饗群臣,賜縑纁有差。自明堂成後,
縱東都婦人及諸州父老入觀,兼賜酒食,久之乃止。吐蕃及諸夷以明堂成,亦各
遣使來賀。載初元年冬正月庚辰朔,日南至,複親饗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
翼日,布政於群後。其年二月,則天又禦明堂,大開三教。內史邢文偉講《孝經》,
命侍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論議,日昃乃罷。
天授二年正月乙酉,日南至,親祀明堂,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
先妣配,百神從祀,並於壇位次第布席以祀之。於是春官郎中韋叔夏奏曰:“謹
按明堂大享,唯祀五帝。故《月令》雲:‘是月也,大享帝。’則《曲禮》所雲
‘大享不問卜’,鄭玄注雲‘謂遍祭五帝於明堂,莫適卜’是也。又按《祭法》
雲:‘祖文王而宗武王。’鄭玄注雲:‘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故《
孝經》雲:“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據此諸文,明堂正禮,唯祀五帝,
配以祖宗及五帝、五官神等,自外餘神,並不合預。伏惟陛下追遠情深,崇禋誌
切,於明堂祀,加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帝、先後配享,此乃補前王之闕
典,弘嚴配之虔誠。往以神都郊壇未建,乃於明堂之下,廣祭眾神,蓋義出權時,
非不刊之禮也。謹按禮經:其內官、中官、五嶽、四瀆諸神,並合從祀於二至。
明堂總奠,事乃不經。然則宗祀配天之親,雜與小神同薦,於嚴敬之道,理有不
安。望請每歲元日,惟祀天地大神,配以帝後。其五嶽以下,請依禮於冬、夏二
至,從祀方丘、圓丘,庶不煩黷。”從之。時則天又於明堂後造天堂,以安佛像,
高百餘尺。始起建構,為大風振倒。俄又重營,其功未畢。證聖元年正月丙申夜,
佛堂災,延燒明堂,至曙,二堂並儘。尋時又無雲而雷,起自西北。則天欲責躬
避正殿。宰相姚璹曰:“此實人火,非是天災。至如成周宣榭,卜代逾長;漢武
建章,盛德彌永。今明堂是布政之所,非宗祀也。”則天乃禦端門觀酺宴,下詔
令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極言無有所隱。左拾遺劉承慶上疏曰:
臣聞自古帝王,皆有美惡,休祥所以昭其德,災變所以知其咎,天道之常理,
王者之常事。然則休祥屢臻,不可矜功而自滿;災變奄降,不可輕忽而靡驚。故
殷宗以桑穀生朝,懷懼而自省,妖不勝德,遂立中興之功;辛紂以雀生大鳥,恃
福而自盈,祥不勝驕,終至傾亡之禍。故知災變之生,將以覺悟明主,扶持大業,
使盛而不衰。理須祗畏神心,驚懼天誡,飭身正事,業業兢兢,則凶往而吉來,
轉禍而為福。昔殷湯禱身而降雨,成王省事以反風,宋公憂熒惑之災,而應三舍
之壽,高宗懲雊鼎之異,而享百年之福,此其類也。
自陛下承天理物,至道事神,美瑞嘉祥,洊臻狎委,非臣所能儘述。日者
變生人火,損及神宮,驚惕聖心,震動黎庶。臣謹按《左傳》曰:“人火曰火,
天火日災。”人火因人而興,故指火體而為稱;天火不知何起,直以所災言之。
其名雖殊,為害不彆。又《漢書·五行誌》曰:“火失性則自上而降,及濫焰妄
起,災宗廟,燒宮館。”自上而降,所謂天火;濫焰妄起,所謂人火。其來雖異,
為患實同。王者舉措營為,必關幽顯。幽為天道,顯為人事,幽顯跡通,天人理
合。今工匠宿藏其火,本無放燎之心:明堂教化之宮,複非延火之所。孽煨潛扇,
倏忽成災,雖則因人,亦關神理。臣愚以為火發既先從麻主,後及總章,意將所
營佛舍,恐勞而無益。但崇其教,即是津梁,何假紺宮,言存汲引?既僻在明堂
之後,又前逼牲牢之筵,兼以厥構崇大,功多難畢。立像弘法,本擬利益黎元,
傷財役人,卻且煩勞家國。承前大風摧木,天誡已顯;今者毒焰冥熾,人孽複彰。
聖人動作,必假天人之助,一興功役,二者俱違,厥應昭然,殆將緣此。
臣以為明堂是正陽之位,至尊所居,展禮班常,崇化立政,玉帛朝會,神靈
依憑。營之可曰大功,損之實非輕事,既失嚴禋之所,複傷孝理之情。陛下昨降
明製,猶申寅畏之旨,群僚理合兢畏震悚,勉力司存,豈合承恩耽樂,安然酺宴?
又下人感荷聖德,睹變憎惶,神體克寧,豈非深悅。但以火氣初止,尚多驚懼,
餘憂未息,遽以歡事遏之。臣恐憂喜相爭,傷於情理。故傳曰:“可憂而為樂,
取憂之道。”又古者有火,祭四墉。四墉,積陰之氣,祈之以禳火災。火,陽之
氣,歡樂陽事,火氣方勝,不可複興陽事。臣聞災變之興,至聖不免,聿修其德,
來患可禳。陛下垂製博訪,許陳至理。而左史張鼎以為“今既火流王屋,彌顯大
周之祥”,通事舍人逢敏奏稱,“當彌勒初成佛道時,有天魔燒宮,七寶台須臾
散壞。”斯實諂妄之邪言,實非君臣之正論。晻昧王化,無益萬機。夫天道雖高,
其察彌近;神心雖寂,其聽彌聰。交際皇王,事均影響。今大風烈火,譴告相仍,
實天人丁寧,匡諭聖主,便鴻基盆固,天祿永終之意也。伏願陛下乾乾在慮,翼
翼為懷,若涉巨川,如承大祭,審其致災之理,詳其降眚之由,無瞢天人之心,
而興不急之役。則兆人蒙賴,福祿靡窮,幸甚,幸甚。
則天尋令依舊規製重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尺,東西南北廣三百尺。上施
寶鳳,俄以火珠代之。明堂之下,圜饒施鐵渠,以為辟雍之象。天冊萬歲二年三
月,重造明堂成,號為通天宮。四月朔日,又行親享之禮,大赦,改元為萬歲通
天。翼日,則天禦通天宮之端扆殿,命有司讀時令,布政於群後。其年,鑄銅為
九州鼎,既成,置於明堂之庭,各依方位列焉。神都鼎高一丈八尺,受一千八百
石。冀州鼎名武興,雍州鼎名長安,兗州名日觀,青州名少陽,徐州名東原,揚
州名江都,荊州名江陵,梁州名成都。其八州鼎高一丈四尺,各受一千二百石。
司農卿宗晉卿為九鼎使,都用銅五十六萬七百一十二斤。鼎上圖寫本州山川物產
之像,仍令工書人著作郎賈膺福、殿中丞薛昌容、鳳閣主事李元振、司農錄事鐘
紹京等分題之,左尚方署令曹元廓圖畫之。鼎成,自玄武門外曳入,令宰相、諸
王率南北衙宿衛兵十餘萬人,並仗內大牛、白象共曳之。則天自為《曳鼎歌》,
令相唱和。其時又造大儀鐘,斂天下三品金,竟不成。九鼎初成,欲以黃金千兩
塗之。納言姚璹曰:“鼎者神器,貴於質樸,無假彆為浮飾。臣觀其狀,光有五
彩輝煥錯雜其間,豈待金色為之炫耀?”乃止。其年九月,又大享於通天宮。以
契丹破滅,九鼎初成,大赦。改元為神功。
聖曆元年正月,又親享及受朝賀。尋製:每月一日於明堂行告朔之禮。司禮
博士辟閭仁諝奏議曰:
謹按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惟《禮記·玉藻》雲:“天子聽朔於
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乾寶注
雲:“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於
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鹹列於庭,此則聽
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而鄭玄注《玉藻》“聽朔”,以
秦製月令有五帝五官之事,遂雲:“凡聽朔,必特牲告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
武王。”此鄭注之誤也。故漢魏至今莫之用。按《月令》雲“其帝太昊,其神勾
芒”者,謂宣布時令,告示下人,其令詞雲其帝其神耳。所以為敬授之文,欲使
人奉其時而務其業。每月有令,故謂之《月令》,非謂天子月朔日以祖配帝而察
告之。其每月告朔者,諸候之禮也。故《春秋左氏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
台。”又鄭注《論語》雲:“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
始不視朔。”是諸候之禮明矣。今王者行之,非所聞也。按鄭所謂告其帝者即太
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雖並功施於人,列在祀典,無天子每月拜
祭告朔之文。臣等謹檢《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
《顯慶禮》及祠令,並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若以為代無明堂,故無告朔之禮,
則《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著祀五方上帝於明堂,即《
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也。此則無明堂而著其享祭,何為告朔獨闕其文?若
以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則周、秦有明堂,而經典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
等曆觀今古,博考載籍,既無其禮,不可習非。望請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
國經。竊以天子之尊,而用諸侯之禮,非所謂頒告朔、令諸侯、使奉而行之之義
也。
鳳閣侍郎王方慶又奏議曰:
謹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蓋所以順天氣,統萬物,動法於兩儀,德被於
四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廟,
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中曰太
室。雖有五名,而以明堂為主。漢代達學通儒,鹹以明堂、太廟為一。漢左中郎
將蔡邕立議,亦以為然。取其宗祀,則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謂之太室;取其
向陽,則謂之明堂;取其建學,則謂之太學;取其圜水,則謂之辟雍。異名而同
事,古之製也。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於南郊總受十二月之政,還藏於祖廟,
月取一政班於明堂。諸侯孟春之月,朝於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廟,月取一
政而行之。蓋所以和陰陽、順天道也。如此則禍亂不作,災害不生矣。故仲尼美
而稱之曰:“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禮告廟,則謂之告朔;聽視此月
之政,則謂之視朔,亦曰聽朔。雖有三名,其實一也。
今禮官議稱“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謹按《春秋》:“文公
六年閏十月,不告朔。”《穀梁傳》曰:“閏,附月之餘日,天子不以告朔。”
《左氏傳》雲:“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
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臣據此文,則天子閏月亦告朔矣。
寧有他月而廢其禮者乎?博考經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禮·太史》職雲:
“頒告朔於邦國。閏月,告王居門終月。”又《禮記·玉藻》雲:“閏月則合門
左扉,立於其中。”並是天子閏月而行告朔之事也。
禮官又稱:“《玉藻》,‘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乾寶注雲,‘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
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
以上、諸州朝集使等鹹列於庭,此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
矣。《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
無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謹按《玉藻雲》:“玄冕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
之外。”鄭注雲:“朝日,春分之時也。東門、南門,皆謂國門也。明堂在國之
陽,每月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反宿於路寢。凡聽朔,必以特牲告其時帝
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謂今歲首元日,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及布政,自
是古禮孟春上辛,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廟之禮耳,而月取一政,班於明堂,其義
昭然,猶未行也。即如禮官所言,遂闕其事。
臣又按《禮記·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陽、明堂、總章、玄堂,即是每月告
朔之事。先儒舊說,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問卜,一入也;每月
告朔,十二入也;四時迎氣,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禮官立義,王惟歲
首一入耳,與先儒既異,臣不敢同。鄭玄雲:“凡聽朔告其帝。”臣愚以為告朔
之日,則五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則靈威仰,夏則赤熛怒,秋則白招拒,冬則葉光
紀,季月則含樞紐也,並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於其月而享
祭之。魯自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欲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猶可識其禮,
羊亡其禮遂廢,故雲:“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漢承秦滅學,庶事草創,明堂、辟雍,其製遂闕。漢武帝封禪,始造明堂於
太山,既不立於京師,所以無告朔之事。至漢平帝元始中,王莽輔政,庶幾複古,
乃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於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餘人助祭畢,
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漢末喪亂,尚傳其禮。爰至後漢,祀
典仍存。明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於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
董卓西移,載籍湮滅,告朔之禮,於此而墜。暨於晉末,其馬生郊,禮樂衣冠,
掃地總儘。元帝過江,是稱狼狽,禮樂製度,南遷蓋寡,彝曲殘缺,無複舊章,
軍國所資,臨事議之。既闕明堂,寧論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為《禮論》,
雖加編次,事則闕如。梁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更無異文。《貞觀》、《顯
慶禮》及祠令不言告朔者,蓋為曆代不傳,其文遂闕,各有由緒,不足依據。今
禮官引為明證,在臣誠實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禮,猶闕舊間,欽若稽古,應須補葺。若
每月聽政於明堂,事亦煩數,孟月視朔,恐不可廢。
上又命奉常廣集眾儒,取方慶、仁諝所奏,議定得失。當時大儒成均博士吳
揚吾、太學博士郭山惲曰:“臣等謹按《周禮》、《禮記》及《三傳》,皆有天
子告朔之禮。夫天子頒告朔於諸侯,秦政焚滅《詩》、《書》,由是告朔禮廢。
今明堂肇建,總章新立,紹百王之絕軌,樹萬代之鴻規,上以嚴配祖宗,下以敬
授人時,使人知禮樂,道適中和,災害不生,禍亂不作。今若因循頒朔,每月依
行,禮貴隨時,事須沿革。望依王方慶議,用四時孟月日及季夏於明堂修複告朔
之禮,以頒天下。其帝及神,亦請依方慶用鄭玄義,告五時帝於明堂上。則嚴配
之道,通於神明;至孝之德,光於四海。”製從之。
長安四年,始製:“元日明堂受悲,停讀時令。”中宗即位,神龍元年九月,
親享明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禮畢,曲赦京師。明年駕入京,於季秋大享,
複就圓丘行事,迄於睿宗之世。
開元二年八月,太子賓客薛謙光獻《九鼎銘》。其《蔡州鼎銘》,天後禦撰,
曰:“羲、農首出,軒、昊膺期。唐、虞繼踵,湯、禹乘時。天地光宅,域中雍
熙。上天降鑒,方建隆基。”紫微令姚崇奏曰:“聖人啟運,休兆必彰。請宣付
史館。”從之。五年正月,幸東都,將行大享之禮。太常少卿王仁忠、博士馮宗
陳貞節等議,以武氏所造明堂,有乖典製,奏議曰:
明堂之建,其所從來遠矣!自天垂象,聖人則之。蒿柱茅簷之規,上圓下方
之製,考之大數,不逾三七之間,定之方中,必居丙巳之地者,豈非得房心布政
之所,當太微上帝之宮乎?故仰葉俯從,正名定位,人神不雜,各司其序,則嘉
應響至,保合太和。
昔漢氏承秦,經籍道息,旁求湮墜,詳究難明。孝武初,議立明堂於長安城
南,遭竇太後不好儒術,事乃中廢。孝成之代,又欲立於城南,議其製度,莫之
能決。至孝平元始四年,始創造於南郊,以申嚴配。光武中元元年,立於國城之
南。自魏、晉迄於梁朝,雖規製或殊,而所居之地,常取丙巳者,斯蓋百王不易
之道也。
高宗天皇大帝纂承平之運,崇樸素之風,四夷來賓,九有鹹乂。永徽三年,
詔禮官學士議明堂製度,群儒紛競,各執異端,久之不決,因而遂止者,何也?
非謂財不足、力不堪也。將以周、孔既遙,禮經且紊,事不師古,或爽天心,難
用作程,神不孚祐者也。則天太後總禁闈之政,藉軒台之威,屬皇室中圮之期,
躡和熹從權之製。以為乾元大殿,承慶小寢,當正陽亭午之地,實先聖聽斷之宮。
表順端闈,儲精營室,爰從朝享,未始臨禦。乃起工徒,挽令摧覆。既毀之後,
雷聲隱然,眾庶聞之,或以為神靈感動之象也。於是增土木之麗,因府庫之饒,
南街北闕,建天樞大儀之製;乾元遺趾,興重閣層樓之業。煙焰蔽日,梁柱排雲,
人斯告勞,天實貽誡。煨燼甫爾,遽加修複。況乎地殊丙巳,未答靈心,跡匪膺
期,乃申嚴配。事昧彝典,神不昭格。此其不可者一也。又明堂之製,木不鏤,
土不文。今體式乖宜,違經紊禮,雕鐫所及,窮侈極麗。此其不可者二也。高明
爽塏,事資虔敬,密邇宮掖,何以祈天?人神雜擾,不可放物。此其不可者三也。
況兩京上都,萬方取則,而天子闕當陽之位,聽政居便殿之中,職司其憂,豈容
沉默。當須審考曆之計,擇煩省之宜,不便者量事改修,可因者隨宜適用,削彼
明堂之號,克複乾元之名,則當寧無偏,人識其舊矣。
詔令所司詳議奏聞。
刑部尚書王誌愔等奏議,鹹以此堂所置,實乖典製,多請改削,依舊造乾元
殿。乃下詔曰:“古之操插皇綱、執大象者,何嘗不上稽天道,下順人極,或變
通以隨時,爰損益以成務。且衢室創製,度堂以筵,用之以禮神,是光孝享,用
之以布政,蓋稱視朔,先王所以厚人倫、感天地者也。少陽有位,上帝斯歆,此
則神貴於不黷,禮殷於至敬。今之明堂,俯鄰宮掖,此之嚴祀,有異肅恭,苟非
憲章,將何軌物?由是禮官博士、公卿大夫,廣參群議,欽若前古,宜存露寢之
式,用罷辟雍之號。可改為乾元殿,每臨禦宜依正殿禮。”自是駕在東都,常以
元日冬至於乾元殿受朝賀。季秋大享祀,依舊於圓丘行事。十年,複題乾元殿為
明堂,而不行享祀之禮。二十五年,駕在西京,詔將作大匠康紵素往東都毀之。
紵素以毀拆勞人,乃奏請且拆上層,卑於舊製九十五尺。又去柱心木,平座上置
八角樓,樓上有八龍,騰身捧火珠。又小於舊製,周圍五尺,覆以真瓦,取其永
逸。依舊為乾元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