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世南李百藥(子安期)褚亮(劉孝孫李玄道李守素附)
虞世南,字伯施,越州餘姚人,隋內史侍郎世基弟也。祖檢,梁始興王諮議;
父荔,陳太子中庶子,俱有重名。叔父寄,陳中書侍郎,無子,以世南繼後,故
字曰伯施。世南性沈靜寡欲,篤誌勤學,少與兄世基受學於吳郡顧野王,經十餘
年,精思不倦,或累旬不盥櫛。善屬文,常祖述徐陵,陵亦言世南得己之意。又
同郡沙門智永,善王羲之書,世南師焉,妙得其體,由是聲名籍甚。天嘉中,荔
卒,世南尚幼,哀毀殆不勝喪。陳文帝知其二子博學,每遣中使至其家將護之。
及服闋,召為建安王法曹參軍。寄陷於陳寶應,在閩、越中,世南雖除喪,猶布
衣蔬食。至太建末,寶應破,寄還,方令世南釋布食肉。至德初,除西陽王友。
陳滅,與世基同入長安,俱有重名,時人方之二陸。時煬帝在藩,聞其名,與秦
王俊辟書交至,以母老固辭,晉王令使者追之。大業初,累授秘書郎,遷起居舍
人。時世基當朝貴盛,妻子被服擬於王者。世南雖同居,而躬履勤儉,不失素業。
及至隋滅,宇文化及弑逆之際,世基為內史侍郎,將被誅,世南抱持號泣,請以
身代,化及不納,因哀毀骨立,時人稱焉。從化及至聊城,又陷於竇建德,偽授
黃門侍郎。
太宗滅建德,引為秦府參軍。尋轉記室,仍授弘文館學士,與房玄齡對掌文
翰。太宗嘗命寫《列女傳》以裝屏風,於時無本,世南暗疏之,不失一字。太宗
升春宮,遷太子中舍人。及即位,轉著作郎,兼弘文館學士。時世南年已衰老,
抗表乞骸骨,詔不許。遷太子右庶子,固辭不拜,除秘書少監。上《聖德論》,
辭多不載。七年,轉秘書監,賜爵永興縣子。太宗重其博識,每機務之隙,引之
談論,共觀經史。世南雖容貌懦曌,若不勝衣,而誌性抗烈,每論及古先帝王為
政得失,必存規諷,多所補益。太宗嘗謂侍臣曰:“朕因暇日,與虞世南商略古
今,有一言之失,未嘗不悵恨,其懇誠若此,朕用嘉焉。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
憂不理!”
八年,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山東及江淮多大水。太宗以問世南,對曰:
“春秋時山崩,晉侯召伯宗而問焉,對曰:‘國主山川,故山川崩竭,君為之不
舉,降服、乘縵、徹樂、出次、祝幣以禮焉。’梁山,晉所主也,晉侯從之,故
得無害。漢文帝元年,齊、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令郡國無來貢獻,施
惠於天下,遠近歡洽,亦不為災。後漢靈帝時,青蛇見禦座。晉惠帝時,大蛇長
三百步,見齊地,經市入朝。案蛇宜在草野,而入市朝,所以可為怪耳。今蛇見
山澤,蓋深山大澤必有龍蛇,亦不足怪也。又山東足雨,雖則其常,然陰淫過久,
恐有冤獄,宜省係囚,庶幾或當天意。且妖不勝德,唯修德可以銷變。”太宗以
為然,因遣使者賑恤饑餒,申理獄訟,多所原宥。後有星孛於虛、危,曆於氐,
百餘日乃滅。太宗謂群臣曰:“天見彗星,是何妖也?”世南曰:“昔齊景公時
有彗星見,公問晏嬰,對曰:‘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罰畏不重,
是以天見彗為公誡耳。’景公懼而修德,後十六日而星沒。臣聞‘天時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若德義不修,雖獲麟鳳,終是無補;但政事無闕,雖有災星,
何損於時?然願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伐,勿以太平漸久而自驕怠,慎終如始,
彗星雖見,未足為憂。”太宗斂容謂曰:“吾之撫國,良無景公之過。但吾才弱
冠舉義兵,年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謂三代以降,撥亂之主,莫臻
於此。重以薛舉之驍雄,宋金剛之鷙猛,竇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據洛陽,當此之
時,足為勍敵,皆為我所擒。及逢家難,複決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
吾頗有自矜之意,以輕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見變,良為是乎?秦始皇平
六國,隋煬帝富四海,既驕且逸,一朝而敗,吾亦何得自驕也。言念於此,不覺
惕焉震懼。”四月,康國獻獅子,詔世南為之賦,命編之東觀,辭多不載。後高
祖崩,有詔山陵製度,準漢長陵故事,務從隆厚。程限既促,功役勞弊。世南上
封事諫曰:
臣聞古之聖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顯,珍寶具物,以厚其親。然
審而言之,高墳厚壟,珍物畢備,此適所以為親之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遠慮,
安於菲薄,以為長久萬代之計,割其常情以定耳。昔漢成帝造延、昌二陵,製度
甚厚,功費甚多。諫議大夫劉向上書,其言深切,皆合事理。其略曰:“孝文居
霸陵,淒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斮陳漆其間,豈
可動哉?’張釋之進曰:‘使其中有可欲,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雖
無石槨,又何戚焉!’夫死者無終極,而國家有廢興,釋之所言,為無窮計也。
孝文寤焉,遂以薄葬。”又漢氏之法,人君在位,三分天下貢賦,以一分入山陵。
武帝曆年長久,比葬,陵中不複容物,霍光暗於大體,奢侈過度。其後至更始之
敗,赤眉賊入長安,破茂陵取物,猶不能儘。無故聚斂百姓,為盜之用,甚無謂
也。魏文帝於首陽東為壽陵,作終製,其略曰:“昔堯葬壽陵,因山為體,無封
樹,無立寢殿園邑,為棺槨足以藏骨,為衣衾足以朽肉。吾營此不食之地,欲使
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無
有不發之墓,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儘,乃不重痛哉!若違詔妄有變改,吾
為戮屍於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將不福汝。以為永製,藏之
宗廟。”魏文帝此製,可謂達於事矣。向使陛下德止如秦、漢之君,臣則緘口而
已,不敢有言。伏見聖德高遠,堯、舜猶所不逮,而俯與秦、漢之君同為奢泰,
舍堯、舜、殷、周之節儉,此臣所以尤戚也。今為丘壟如此,其內雖不藏珍寶,
亦無益也。萬代之後,但見高墳大墓,豈謂無金玉耶?臣之愚計,以為漢文霸陵,
既因山勢,雖不起墳,自然高顯。今之所卜,地勢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
通》所陳周製,為三仞之墳,其方中製度,事事減少。事竟之日,刻石於陵側,
明丘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須,皆以瓦木,合於禮文,一不得用金銀銅鐵。使
萬代子孫,並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廟,豈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已依
霸陵,今為墳壟,又以長陵為法,恐非所宜。伏願深覽古今,為長久之慮,臣之
赤心,唯願萬歲之後,神道常安,陛下孝名,揚於無窮耳。
書奏不報。世南又上疏曰:“漢家即位之初,便營陵墓,近者十餘歲,遠者
五十年方始成就。今以數月之間而造數十年之事,其於人力,亦已勞矣。又漢家
大郡五十萬戶,即目人眾未及往時,而功役與之一等,此臣所以致疑也。”時公
卿又上奏請遵遺詔,務從節儉,因下其事付所司詳議,於是製度頗有減省焉。
太宗後頗好獵,世南上疏諫曰:“臣聞秋獮冬狩,蓋惟恒典;射隼從禽,備
乎前誥。伏惟陛下因聽覽之餘辰,順天道以殺伐,將欲躬摧班掌,親禦皮軒,窮
猛獸之窟穴,儘逸材於林藪。夷凶剪暴,以衛黎元;收革擢羽,用充軍器;舉旗
效獲,式遵前古。然黃屋之尊,金輿之貴,八方之所仰德,萬國之所係心,清道
而行,猶戒銜橛,斯蓋重慎防微,為社稷也。是以馬卿直諫於前,張昭變色於後,
臣誠微淺,敢忘斯義?且天弧星畢,所殪已多,頒禽賜獲,皇恩亦薄。伏願時息
獵車,且韜長戟,不拒芻蕘之請,降納涓澮之流,袒裼徒摶,任之群下,則貽範
百王,永光萬代。”其有犯無隱,多此類也。太宗以是益親禮之。嘗稱世南有五
絕: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學,四曰文辭,五曰書翰。十二年,又表請致
仕,優製許之,仍授銀青光祿大夫、弘文館學士,祿賜防閣,並同京官職事。尋
卒,年八十一。太宗舉哀於彆次,哭之甚慟。賜東園秘器,陪葬昭陵,贈禮部尚
書,諡曰文懿。手敕魏王泰曰:“虞世南於我,猶一體也。拾遺補闕,無日暫忘,
實當代名臣,人倫準的。吾有小失,必犯顏而諫之。今其雲亡,石渠、東觀之中,
無複人矣,痛惜豈可言耶!”未幾,太宗為詩一篇,追述往古興亡之道,既而歎
曰:“鐘子期死,伯牙不複鼓琴。朕之此詩,將何以示?”令起居郎褚遂良詣其
靈帳讀訖焚之,冀世南神識感悟。後數歲,太宗夜夢見之,有若平生。翌日,下
製曰:“禮部尚書、永興文懿公虞世南,德行淳備,文為辭宗,夙夜儘心,誌在
忠益。奄從物化,倏移歲序,昨因夜夢,忽睹其人,兼進讜言,有如平生之日。
追懷遺美,良增悲歎。宜資冥助,申朕思舊之情,可於其家為設五百僧齋,並為
造天尊像一區。”又敕圖其形於淩煙閣。有集三十卷,令褚亮為之序。世南子昶,
官至工部侍郎。
李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人,隋內史令、安平公德林子也。為童兒時多疾
病,祖母趙氏故以百藥為名。七歲解屬文。父友齊中書舍人陸乂、馬元熙嘗造德
林宴集,有讀徐陵文者,雲“既取成周之禾,將刈琅邪之稻”,並不知其事。百
藥時侍立,進曰:“《傳》稱‘鄅人藉稻’。杜預《注》雲‘鄅國在琅邪開
陽’。”乂等大驚異之。開皇初,授東宮通事舍人,遷太子舍人,兼東宮學士。
或嫉其才而毀之者,乃謝病免去。十九年,追赴仁壽宮,令襲父爵。左仆射楊素、
吏部尚書牛弘雅愛其才,奏授禮部員外郎,皇太子勇又召為東宮學士。詔令修五
禮,定律令,撰陰陽書。台內奏議文表,多百藥所撰。時煬帝出鎮揚州,嘗召之,
百藥辭疾不赴,煬帝大怒,及即位,出為桂州司馬。為沈法興所得,署為掾。其
後,罷州置郡,因解職還鄉裡。大業五年,授魯郡臨泗府步兵校尉。九年,充戍
會稽。尋授建安郡丞,行達烏程,屬江都難作,複會沈法興為李子通所破,子通
又命為中書侍郎、國子祭酒。及杜伏威攻滅子通,又以百藥為行台考功郎中。或
有譖之者,伏威囚之,百藥著《省躬賦》以致其情,伏威亦知其無罪,乃令複職。
伏威既據有江南,高祖遣使招撫,百藥勸伏威入朝,伏威從之,遣其行台仆射輔
公祏與百藥留守,遂詣京師。及渡江至曆陽,狐疑中悔,將害百藥,乃飲以石灰
酒,因大泄痢,而宿病皆除。伏威知百藥不死,乃作書與公祏令殺百藥,賴伏威
養子王雄誕保護獲免。公祏反,又授百藥吏部侍郎。有譖百藥於高祖,雲百藥初
說杜伏威入朝,又與輔公祏同反。高祖大怒。及公祏平,得伏威與公祏令殺百藥
書,高祖意稍解,遂配流涇州。
太宗重其才名,貞觀元年,召拜中書舍人,賜爵安平縣男。受詔修定《五禮》
及律令,撰《齊書》。二年,除禮部侍郎。朝廷議將封建諸侯,百藥上《封建論》
曰:
臣聞經國庇民,王者之常製;尊主安上,人情之本方。思闡治定之規,以弘
長世之業者,萬古不易,百慮同歸。然命曆有賒促之殊,邦家有理亂之異,遐觀
載籍,論之詳矣。鹹雲周過其數,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於郡國。可以監夏殷
之長久,遵黃唐之並建,維城盤石,深根固本,雖王綱弛廢,枝乾相持,故使逆
節不生,宗祀不絕。秦氏背師古之訓,棄先王之道,踐華恃險,罷侯置守,子弟
無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憂,故一夫號澤,七廟隳祀。臣以為自古皇王,君臨
宇內,莫不受命上玄,飛名帝錄,締構遇興王之運,殷憂屬啟聖之期。雖魏武攜
養之資,漢高徒役之賤,非止意有覬覦,推之亦不能去也。若其獄訟不歸,菁華
已竭,雖帝堯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齊七政,非止情存揖讓,守之亦不可固焉。
以放勳、重華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後,是知祚之長短,必在天時,政或盛衰,有
關人事。隆周卜代三十,卜年七百,雖淪胥之道斯極,而文、武之器猶存,斯則
龜鼎之祚,已懸定於杳冥也。至使南征不返,東遷避逼,禋祀如線,郊畿不守,
此乃淩夷之漸,有累於封建焉。暴秦運短閏餘,數鐘百六。受命之主,德異禹、
湯;繼世之君,才非啟、誦。借使李斯、王綰之輩,盛開四履,將閭、子嬰之徒,
俱啟千乘,豈能逆帝子之勃興,抗龍顏之基命者也!然則得失成敗,各有由焉。
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亡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
天下五服之內,儘封諸侯;王畿千乘之間,俱為采地。是以結繩之化,行虞、夏
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既紊,斷可知焉。鍥船求劍,未見其可;
膠柱成文,彌所多惑。徒知問鼎請隧,有懼霸王之師;白馬素車,無複藩籬之援。
不悟望夷之釁,未甚羿、浞之災;高貴之殃,寧異申、繒之酷!乃欽明昏亂,自
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且數世之後,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仇
敵。家殊俗,國異政,強淩弱,眾暴寡,疆場彼此,乾戈日尋。狐駘之役,女子
儘髽;崤陵之師,隻輪不返。斯蓋略舉一隅,其餘不可勝數。陸士衡方規規然雲:
“嗣王委其九鼎,凶族據其大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亂。”何斯言之謬也!而設
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吏之才,膺共治之寄,刺郡分竹,何代無人?至使地或
呈祥,天不愛寶,民稱父母,政比神明。曹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
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豈容委以侯伯,則同其安危;任之
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封君列國,藉慶門資,忘其先業之艱難,輕
其自然之崇貴,莫不世增淫虐,代益驕侈。自離宮彆館,切漢淩雲,或刑人力而
將儘,或召諸侯而共樂。陳靈則君臣悖禮,共侮徵舒;衛宣則父子聚麀,終誅壽、
朔。乃雲為己思治,豈若是乎?內外群官,選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鏡以
鑒之,年勞優其階品,考績明其黜陟。進取事切,砥礪情深,或俸祿不入私門,
妻子不之官舍。頒條之貴,食不舉火;剖符之重,衣唯補葛。南郡太守,敝布裹
身;萊蕪縣長,凝塵生甑。專雲為利圖物,何其爽歟!總而言之,爵非世及,用
賢之路斯廣;民無定主,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智所辨,安可惑哉!至如滅國弑
君,亂常乾紀,春秋二百年間,略無寧歲。次睢鹹秩,遂用玉帛之名;魯道有蕩,
每等衣裳之會。縱使西漢哀、平之際,東洛桓、靈之時,下吏淫暴,必不至此。
為政之理,可一言以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