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趙涓(子博宣盧南史附)劉太真李紓邵說於邵崔元翰
於公異呂渭(子溫恭儉讓)鄭雲逵李益李賀
徐浩,字季海,越州人。父嶠,官至洛州刺史。浩少舉明經,工草隸,以文
學為張說所器重,調授魯山主簿。說薦為麗正殿校理,三遷右拾遺,仍為校理。
幽州節度使張守珪奏在幕府,改監察禦史。丁父憂,服除,授京兆司錄,以母憂
去職。數年,調授河南司錄,曆河陽令,以善政稱。拜太子司議郎,遷金部員外
郎,曆憲部郎中。安祿山反,出為襄陽太守、本郡防禦使,賜以金紫之服。肅宗
即位,召拜中書舍人,時天下事殷,詔令多出於浩。浩屬詞贍給,又工楷隸,肅
宗悅其能,加兼尚書左丞。玄宗傳位誥冊,皆浩為之,參兩宮文翰,寵遇罕與為
比。除國子祭酒,坐事貶廬州長史。代宗征拜中書舍人、集賢殿學士,尋遷工部
侍郎、嶺南節度觀察使、兼禦史大夫,又為吏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坐以妾弟冒
選,托侍郎薛邕注授京尉,為禦史大夫李棲筠所彈,坐貶明州彆駕。
德宗即位,征拜彭王傅。建中三年,以疾卒,年八十,贈太子少師。初,浩
以文雅稱;及授廣州,典選部,多積貨財,又嬖其妾侯莫陳氏,頗乾政事,為時
論所貶。
趙涓,冀州人也。幼有文學。天寶初,舉進士,補郾城尉,累授監察禦史、
右司員外郎。河南副元帥王縉奏充判官,授檢校兵部郎中、兼侍禦史,遷給事中、
太常少卿,出為衢州刺史。
永泰初,涓為監察禦史。時禁中失火,燒屋室數十間,火發處與東宮稍近,
代宗深疑之,涓為巡使,俾令即訊。涓周曆土需囿,按據跡狀,乃上直中官遺火
所致也,推鞫明審,頗儘事情。既奏,代宗稱賞焉。德宗時在東宮,常感涓之究
理詳細,及刺衢州,年考既深,又與觀察使韓滉不相得,滉奏免涓官,德宗見其
名,謂宰臣曰:“豈非永泰初禦史趙涓乎?”對曰:“然。”即拜尚書左丞。無
何,知吏部選,扈從梁州。興元元年卒,贈戶部尚書。
子博宣,登進士第,文章俊拔,性率多酒。陳許節度使曲環辟為從事,賓筵
之間多所忽略,環不能容。朝廷方討淮、蔡,環誣奏博宣受吳少誠賂為反間,又
妄說國家休咎,扇惑軍情。時博宣權知舞陽縣事,詔令環決杖四十,流於康州,
人皆以為枉。
先是,侍禦史盧南史坐事貶信州員外司馬,至郡,準例得廳吏一人,每月請
紙筆錢,前後五年,計錢一千貫。南史以官閒冗,放吏歸,納其紙筆錢六十餘千。
刺史姚驥劾奏南史,以為贓,又劾南史買鉛燒黃丹。德宗遣監察禦史鄭楚相、刑
部員外郎裴澥、大理評事陳正儀充三司使,同往按鞫。將行,並召於延英,謂之
曰:“卿等必須詳審,無令漏罪銜冤。”三人將退,裴澥獨留,奏曰:“臣按姚
驥奏狀,稱南史取廳吏紙筆錢計贓六十餘貫,雖於公法有違,量事且非巨蠹。”
上曰:“此事亦未為甚,未知燒鉛何如?”澥曰:“燒鉛為丹,格令不禁。準天
寶十三載敕,鉛、銅、錫不許私家買賣貨易,蓋防私鑄錢,本亦不言燒鉛為丹。
南史違敕買鉛,不得無罪。伏以陛下自登寶位,及天寶、大曆以來,未曾降三司
使至江南;今忽錄此小事,令三司使往,非唯損耗州縣,亦恐遠處聞之,各懷憂
懼。臣聞開元中張九齡為五嶺按察使,有錄事參軍告齡非法,朝廷止令大理評事
往按。大曆中,鄂嶽觀察使吳仲孺與轉運使判官劉長卿紛競,仲孺奏長卿犯贓二
十萬貫,時止差監察禦史苗伾就推。今姚驥所奏事狀無多,臣堪任此行,即請
獨往,恐不須三司並行為使。”德宗忻然曰:“卿言是矣。”乃複召楚相、正儀
與澥俱坐,謂之曰:“朕懵於理道,處事未精,適見裴澥所奏,深協事宜,亦不
用三人總去,但行首一人行可也,卿等使宣付宰臣改敕。”德宗不務大體,以察
為明,皆此類也。而博宣、南史坐誣枉擯逐,賴裴澥悟主,南史不至深罪,後得
召還。
劉太真,宣州人。涉學,善屬文,少師事詞人蕭穎士。天寶末,舉進士。大
曆中,為淮南節度使陳少遊掌書記,征拜起居郎。累曆台閣,自中書舍人轉工部、
刑部二侍郎。性怯懦詭隨。及轉禮部侍郎,掌貢舉,宰執姻族,方鎮子弟,先收
擢之。又常敘少遊勳績,擬之桓、文,大招物論。貞元五年,貶信州刺史,到州
尋卒。
太真尤長於詩句,每出一篇,人皆諷誦。德宗文思俊拔,每有禦製,即命朝
臣畢和。貞元四年九月,賜宴曲江亭,帝為詩,序曰:
朕在位僅將十載,實賴忠賢左右,克致小康。是以擇三令節,錫茲宴賞,俾
大夫、卿士得同歡洽也。夫共其戚者同其休,有其初者貴其終,谘爾群僚,頒朕
不暇,樂而能節,職思其憂,鹹若時則,庶乎理矣。因重陽之會,聊示所懷。早
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時此萬樞暇,適與佳節並。曲池絜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氣澄,台殿秋光清。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永懷無荒誡,良士同斯情。
因詔曰:“卿等重陽會宴,朕想歡洽,欣慰良多,情發於中,因製詩序。今
賜卿等一本,可中書門下簡定文詞士三五十人應製,同用‘清’字,明日內於延
英門進來。”宰臣李泌等雖奉詔簡擇,難於取舍,由是百僚皆和。上自考其詩,
以太真及李紓等四人為上等,鮑防、於邵等四人為次等,張濛、殷亮等二十三人
為下等;而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詩,不加考第。
初,朱泚、懷光之亂,關輔薦饑,貞元三年以後,仍歲豐稔,人始複生人之
樂。德宗詔曰:“比者卿士內外,朝夕公務,今方隅無事,蒸民小康,其正月晦
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節日,宜任文武百僚擇勝地追賞。每節宰相、常參官
共賜錢五百貫文、翰林學士一百貫文,左右神威、神策等十軍各賜五百貫。金吾
英武、威遠及諸衛將軍共賜二百貫,客省奏事共賜一百貫,委度支每節前五日支
付,永為常製。”
李紓,字仲舒,禮部侍郎希言之子。少有文學。天寶末,拜秘書省校書郎。
大曆初,吏部侍郎李季卿薦為左補闕,累遷司封員外郎、知製誥,改中書舍人。
尋自虢州刺史征拜禮部侍郎。德宗居奉天,擇為同州刺史,尋棄州詣梁州行在,
拜兵部侍郎。反正,兼知選事。李懷光誅,河東節度及諸軍會河中,詔往宣勞節
度,使還,敷奏合旨,拜禮部侍郎。
紓通達,善詼諧,好接後進,厚自奉養,鮮華輿馬,以放達蘊藉稱。雖為大
官,而佚遊佐宴,不嘗自忘。嘗議享武成王不當視文宣廟,奏雲:“準開元十九
年敕,置齊太公廟,以張良配,太常卿及少卿、丞充三獻官。又按《開元禮》祝
文雲‘皇帝遣某官昭告於齊太公、漢留侯’。至上元年,敕追贈太公為武成王,
享祭之典,一同文宣王,有司因差太尉充獻官,兼禦署祝板。伏以太公即周之太
師,張良即漢之少傅,聖朝列於祀典,已極褒崇;今屈禮於至尊,施敬於臣佐,
理或過當,神何敢歆。伏以文宣垂教,百代宗師,五常三綱,非其訓不明,有國
有家,非其製不立,故孟軻稱‘生人已來,一人而已’。由是正素王之位,加先
聖之名,樂用宮懸,獻差太尉,尊師崇道,雅合政經。且太公述作止於《六韜》,
勳業形於一代,豈宜擬諸盛德,均其殊禮!其祝文請不進署,‘敢昭告’請改為
‘敬祭於’,‘其昭告’請改為‘致祭於留侯’,其獻官請準舊式,差太常卿已
下充。”詔百僚進議。文武官上言,互有異同。詔曰:“帝德廣運,乃武乃文,
文化武功,皇王之二柄,祀禮教敬,國章孔明。自今宜上將軍以下充獻官,餘依
紓所奏。”紓又奏詔為《興元紀功述》及郊廟樂章,諸所論著甚眾。卒於官,年
六十二。貞元八年,贈禮部尚書。
邵說,相州安陽人。舉進士,為史思明判官,曆事思明、朝義,常掌兵事。
朝義之敗,說降於軍前,郭子儀愛其才,留於幕下。累授長安令、秘書少監,遷
吏部侍郎、太子詹事,以才乾稱。談者或以宰相許之,金吾將軍裴儆謂諫議大夫
柳載曰:“以鄙夫所度,說得禍不久矣。且說與史思明父子定君臣之分,居劇官,
掌兵柄,亡軀犯順,前後百戰,於賊庭掠名家子女以為婢仆者數十人,剽盜寶貨,
不知紀極。力屈然後降,朝廷宥以不死。獲齒班序,無厚顏,而又遑遑求財,崇
飾第宅,附托貴幸,以求大用,不知愧懼,而有得色,其能久乎!”建中三年,
嚴郢得罪,說與郢厚善,勸朱泚抗疏申其冤,說為草其奏,上知之,貶說歸州刺
史,竟卒於貶所。
於邵,字相門,其先家於代,今為京兆萬年人。曾祖筠,戶部尚書。邵天寶
末進士登科,書判超絕,授崇文館校書郎。累曆使府,入為起居郎,再遷比部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