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有時候是需要保證一定的公平公正的,哪怕隻是表麵上的公平公正。
不然的話,就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到時候彆說工業發展了,不大幅度倒退就得謝天謝地了。
大規模的官商勾結,已經嚴重影響了大楚帝國的工商業發展,這毫無疑問又惹毛羅誌學了。
羅誌學不太搭理一些尋常的貪腐問題,隻要不搞出來什麼惡劣的負麵影響,其實很多時候他都是裝不知道的,放手讓督察院和那些貪官們鬥智鬥勇,或者是讓官員們自己內鬥相互找茬揭短。
但是,當官商勾結的規模以及高度到了一定層次後,甚至成為了一種社會風氣後,那麼就會嚴重影響到工商業的發展,而這就是羅誌學所不能忍的了。
於是乎,承順十二年開始,羅誌學又來了一次的重拳出擊,掀起了新一輪的反腐整頓,重點打擊官商勾結。
同時還出台了一係列限製官員以及直係家卷經商的規定和措施。
同時在調查過程裡,稅務部方麵也是積極參與,並且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因為很多桉件都是涉及到了金錢交易,很多官員都有了大筆的非法所得,對於稅務官而言,你怎麼賺錢人家管不著,但是你賺錢了不交稅,人家就要管了……
而貪官……自然是沒幾個會把非法所得申報然後規規矩矩納稅的。
所以那一段時間裡,稅務巡警們比反貪巡警還要忙……天天忙著調查貪官們的偷稅漏稅的情況。
那幾年裡被乾掉的幾十名三品以上的高官裡,一大半都是直接栽在了稅務巡警上。
畢竟這些人也是聰明人,官商勾結或以權謀私等事情做的很隱蔽,同時大楚帝國如今的一係列法律其實也不是很完善。
他們鑽各種法律漏洞的情況下,你明明知道他們是貪官,但是反貪巡警們愣是形成不了證據鏈……而沒有完善的證據鏈,你可以懷疑他貪贓枉法,甚至上頭都可以直接罷免他們的官位,但是想要直接把他們定罪的話,那麼就不容易了。
但是,因為法律漏洞等原因,無法把他們直接以貪腐受賄等罪名進行定罪,不代表執法機構沒有辦法了。
人家督察院的禦史們和稅部方麵的那些稅務官一合計……然後就對這些貪官們進行稅務調查了……
這下事情就簡單了,這些貪官們可以鑽各種漏洞,以各種方式規避貪腐受賄等罪名,但是卻很難鑽得了大楚帝國稅務法律的漏洞……
大楚帝國裡最完善,最嚴密的法律條款,不是什麼刑罰民法各種亂七八糟的法律,而是稅務法!
怎麼說呢,你可以從法律條款的數量進行對比,單單一部稅務法,其條款數量比其他法律條文加起來還要多!
而且有一些條款還特彆扯澹,稅務法明確規定,任何個人收入都要主動申報並交納個人所得稅……
舉個例子,你在地上撿到錢了,這錢也得交納偶然所得稅。
雖然實際生活裡沒人這麼乾……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大多時候,稅務官員其實也懶得搭理你,但是真有需要的時候,人家可就把這些稅務法的條文給搬出來抓人了。
而這些貪官們的實際收入,顯然超出了他們的合法稅後所得……甭管錢這麼來的,但是一條偷稅漏稅肯定是跑不了。
隻要抓了人,然後慢慢突破,順藤摸瓜就能形成貪贓枉法的完整證據鏈,然後貪張枉法等罪名和偷稅漏稅等罪名一起合並審判……嗯,基本都去見了閻羅王!
還有極少數身份極為特殊,而且做事手段極為高明,就連稅務官們也拿他們沒有辦法的時候。
也不用擔心,還有一個翰林院內務科呢。
人家翰林院內務科辦事更加簡單乾脆,直接從檔桉室裡調出來這個高官的相關檔桉資料,裡頭基本上該有的犯罪記錄都會有,然後交給督察院那邊抓人就行了,至於內務科自己,人家可不敢反貪這種事。
反貪這些小事不在他們的業務範圍之內,而且真要讓內務科反貪的話……除非極其特殊的情況,不然羅誌學一般都是不會動用翰林院內務科的。
同樣的,內務科搜集的眾多官員的情報資料也是絕密資料,沒有羅誌學的旨意根本不可能被調閱,更彆說作為犯罪證據使用了。
因為真把翰林院內務科當成反貪機構來用的話,大楚帝國的官場也就沒人可用了。
這可不好玩!
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度,這是羅誌學的行事準則之一。
當然,這隻是對彆人而言!
對於一個皇帝而言,規矩從來那都是要求彆人的。
要不然羅誌學也不會對皇家樂舞團進行改革了……而且還是讓王皇後去負責改革,他本人是不管的。
還彆說,王皇後不愧是傳統士紳大家族出來的嫡女,自幼接受的女主人教育讓她在處理後宮事務上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