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朝上。
雖說昨日是廷鞠,但是第二天按例的早朝,卻依舊照常進行。
天子禦文華殿,群臣分文武而立。
刑部尚書金濂遞上一份奏本,道:“啟稟陛下,經昨日廷鞠,使團一案塵埃落定,三司經合議後,以此案性質惡劣,案情清楚,不宜適用秋後之例,擬於七日之後問斬,請陛下禦覽。”
雖然說,使團一案從頭到尾都是錦衣衛的活,但是事實上,錦衣衛負責巡察緝捕,但卻沒有處決官員的權力。
所以到最後,這個奏本還得讓三司來上。
其實,也沒有什麼要合議的,天子在庭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擇日處斬,意思就是彆拖太久,早點弄死。
所以,刑部這邊,征求了一下大理寺和都察院的意見之後,就決定快刀斬亂麻。
反正,這件案子是廷鞠定下的,也不存在什麼大理寺複核的情況,因為就算核了,也沒有人能推翻天子的金口玉言。
不過,流程還是要走的。
按例,所有的死刑犯,都要由法司上奏,天子勾決,才能行刑。
金濂的這個奏本,雖在意料之中,但是仍在殿中引起了一陣議論。
不過,議論歸議論,卻沒有人站出來提出異議。
眼瞧著天子看完了奏本,手裡已提起了朱筆。
底下終於有人還是按捺不住了。
都督同知朱謙上前出言道。
“陛下,臣有本奏。”
“使團此行雖有大罪,但非十惡之罪,故臣以為,三人不可同判。”
“大明律中,有八議之例,張軏曾率軍征討思任發,大獲全勝,於國有功,且張軏本官從一品都督同知,宜用議功,議貴之例,酌以輕判,請陛下明鑒。”
朱祁鈺手裡的朱筆頓了頓,抬頭望向一臉忐忑的朱謙,心中卻有些玩味。
這個朱謙,他是知道的。
早年間承襲父職,為中都留守左衛指揮僉事,入軍伍之後,跟著陽武侯薛祿參與北征,因功擢升衛指揮使。
其後輾轉邊境各處,屢有功勳,一步步走到都督同知的位置上,與此同時,他和英國公府甚是親厚,獨子朱永娶的就是張輗的女兒,兩個人是正經的親家。
土木之役時,他本在宣府鎮守,為了保障京師的安全,在不影響邊境布防的情況下,於謙轉調了一批得力將領回京,其中就有他。
作為極被看好的中堅力量之一,英國公府那邊,一直將他當做寶貝來看。
原本,英國公府是寄希望於,他能夠接替楊洪成為宣府總兵,然後繼續立下戰功,博得一個爵位,正式踏入勳貴的行列的。
但是機緣巧合,他被調回了京師,也先又被攔在了紫荊關外,於是,他也就隻能暫時待在五軍都督府。
可即便如此,在英國公府數次冒險在朝堂上博弈之時,都沒有讓他出麵,因為怕他被折進去。
如今,朱謙都被迫站出來了,看來英國公府這邊,真的是沒招了。
不過,也怪不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