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隻有我正常!
貴族老爺們生氣,格蘭場就很急。
格蘭場很急,下麵的底層人員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對蒙斯特·夏來說,意外地不算一件壞事。
格蘭場最底層的巡警分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慘,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靈頓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為上城區、中城區、下城區、貧民區四個區。
這四區並非是正兒八經的規劃,而是人們口中的習慣稱呼。
對於很多人來說,不知靈頓正兒八經有幾區,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貧四個區。
巡邏的區域,當然有所劃分。
最好的巡邏區域是中城區。
比起上城區,中城區“天高皇帝遠”,不必每天戰戰兢兢,生怕不小心衝撞了什麼大人物。
有錢又沒那麼有錢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區治安最好(在開膛手出現之前),極少出現違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們,在沒有危險的時候,他們本身就是危險。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麼衝撞了他們,最後下場淒涼。
上城區巡邏,壓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為零。
當然,也有往上爬的機會,所以也會有巡警願意去。
而下城區到貧民區,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願意的工作區域了。
傷亡率高,幫派橫行,窮人榨不出油水,幫派成員凶神惡煞,各種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沒。
表麵上,巡警的巡邏區域囊括整個靈頓。
實際上,貧民區的晚上,夜巡隻會在下城區和貧民區之間的區域稍微晃一晃。
絕對不會真正深入到貧民區。
下城區人的死活還有人管,貧民區人的死亡,真的是從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貧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蘭場是治安總部,在上城區。
在真正劃分的靈頓行政區,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隸屬於白教堂區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邏區域,是下城區和貧民區交接的某塊區域——白教堂區有一半屬於下城區,一半可以算到貧民區。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點。
即使從正常的兩人加到三人一塊巡邏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隨著開膛手傑克的橫空出世,貴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區定然要加強防備。
就連蒙斯特也被調動到上城區進行夜巡。
對下城區的夜巡們來說,能到上城區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隻是這蒙斯特也很倒黴。
昨夜在上城區巡邏之時,有輛馬車失控,他去攔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過去。
也不知道後續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經接近傍晚了,夏閻真打算先遵從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蘭場報道。
因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來的,放在印記印記空間中的黑暗之囚也沒自動穿上。
夏閻真起床後,穿上了巡警的製服。
一套深藍色的製服,腰間有腰帶,但不是佩在褲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來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長靴,褲子塞在靴子裡,不怕積水,方便行動。
還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彆是有點像安全帽,但後麵要長一些,軟皮革堪堪到背部的頭盔,下擺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裡麵是金屬,外麵包裹著一層橡膠。
看似柔軟,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絕對不好受。
另外,還有一個哨子,遇到危急情況,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聲,也算是靈頓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這任務世界,又存在什麼樣的力量。”夏閻真穿戴完畢,走出了家門。
他的家在下城區。
行走前往上城區是不可能的。
靈頓的交通工具,以船、車、馬為主。
馬多指馬車,乃是有錢人出行必備。
船不用過多解釋,靈頓有一條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時候走水路比走陸路更方便。
車則是火車。
靈頓的第一列火車出現在五十年前,當時的上流人士紛紛以坐上火車為榮。
現在,他們早就厭棄了那種有著“哐哐哐”不斷聲響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回歸了馬車。
如今的火車一為貨運,二為客運,價格降低下來。
下城區的普通平民偶爾站一次,還是沒問題的。
夏閻真沒有虧待自己,直接買了價格高昂(對他這個身份來說)的坐票,一路晃著來到上城區。
進入到上城區的範圍後,明顯可以感覺到不同。
街道寬闊,整潔,平整,馬車行駛在上麵都不會有多少顛簸。
道路兩邊有著排水渠,哪怕靈頓多雨,也很少積水。
房子更是不用說,各種大房子還有高樓。
路上所見樓房,最高的有十層。
河流也是清澈,彆說和下城區,貧民區相比了,就算是比起中城區來,也是兩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