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隱秘戰線執行任務履曆,並且即將晉升至警隊憲委級的張德標,他的個人能力和經驗等方麵皆儘毋庸置疑。
敢打敢拚的同時,他更是心思細膩如同發絲那般。
否則的話,他也不可能圓滿完成臥虎任務,順利回歸警隊內部任職。
按照自家副署長剛剛所介紹的案情信息,眼下霍兆堂的家人並沒有直接向警隊報案。
這樣一來,他們重案組在展開行動的時候,無疑就會存在很多方麵的顧慮因素。
其中最明顯的一點,那就是他們在調查霍兆堂下落的時候,是否能夠全力發揮自己的手段。
倘若可以直接找到霍兆堂被囚禁的位置,那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立刻組建突擊隊,將霍兆堂營救出來便可。
可是眼下,他們甚至就連懷疑目標都沒有。
沒有正常的報案程序,他們也就無法去向霍兆堂的家人了解線索情況。
總不可能,憑空想象去大海撈針吧!
一旦打草驚蛇,導致霍兆堂被綁匪撕票,最終顯然也會牽連到他們的身上。
更何況,就算他們能夠鎖定可疑目標,他們也需要確定霍兆堂的具體位置。
在這個過程當中,審訊工作肯定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在沒有正常報案記錄的前提之下,無論他們的一切行動出於哪種目標,最終都將被視為不被警隊認可的私人做法。
哪怕警隊條例中明確記載了不允許刑訊逼供,可實際上下麵的弟兄們,並不會完全被這條警例所束縛。
隻要不涉及到無辜普通的港島民眾,上麵負責內部審查的長官們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如果下麵弟兄們的行動,在警隊內部連相關記錄和指令都不存在。
那麼警隊的監察部門,又怎麼可能會去為他們找理由來開脫呢?
張德標對眼下這種綁架案看的很透徹,這幾乎就是自家副署長的個人行為而已。
縱然還談不上公器私用的地步,但這顯然不符合警隊的正常程序。
歸根結底,這次綁架案的重點。
其實就在於司徒傑這位東九龍總區的副署長,是否願意對此次行動承擔責任。
倘若行動一切順利,那麼最終結果自然是皆大歡喜。
一旦行動當中出現任何意外,導致警隊高層對此次案件進行問責。
那麼在警隊內部沒有任何記錄的情況之下,司徒傑完全可以推他們這些做事的人來背黑鍋。
至於說,一哥也很關注這次綁架案?張德標對此很是嗤之以鼻。
如果這當真是自家大佬的意思,哪裡還用得著他們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出動?
恐怕綁架案被自家大佬得知的第一時間,TUI就已經提供了相關案情線索。
隨後,就算不是T組的弟兄們親力親為,最起碼也是警隊大館組建的Hit&n展開行動。
張德標又不是剛剛加入警隊的菜鳥了,他怎麼可能看不到這次綁架案背後的隱患呢?
即便司徒傑貴為警隊總警司,而他隻是半隻腳踏入了警隊憲委級之內。
但如果司徒傑想要以勢壓人,他還當真不會畏懼對方分毫半點。
畢竟他張德標的大佬,可是警隊最高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