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你們不用這麼擔心,反正可以借助‘特殊手段’往返這裡和倫敦公寓。”林義龍說道,“倫敦畢竟比威爾士的市麵大得多,女兒們沒準在大都市的生活中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摯愛也說不定。”
“不要,現在年輕男人要麼特彆淺薄,要麼特彆隱忍。”譚雅評論道,“按照媽媽的標準,又得長時間接觸尋找閃光點,我連厭惡都來不及,更不會主動接近了。”
譚雅和娜塔莎和她們父母一樣,十分內斂——或者說,因為剛開始的時候,接觸的就是難度大程度精深的領域——或者說,她們有承繼自林義龍那種孤芳自賞的傲氣。
這未必是好事。
“你們媽媽可是相處了很長時間才找到爸爸身上的閃光點的。”林義龍笑道。
“爸爸的剛開始閃光點不就是‘鈔能力’麼?”不像凱蒂,納迪亞和薇拉把和林義龍交往的全過程向女兒交代的很清楚,“隻不過後來,無論是媽媽亦或是薇拉姨姨發現了爸爸身上更多可以一起生活的理由。不過,因為爸爸在我們身後,‘鈔能力’這樣就不能充當吸引我們注意力的閃光點了,至於後麵是不是隱藏起來的閃光點我們也沒那個耐心知道。”
“我不得不承認,你說得沒錯。”林義龍答道,“這就是作為父母能提供給你們的選擇權——某種你父母一直都想擁有的自由,你們想不想應用這份選擇權完全取決於你們自己。”
談話持續了大半個小時,他們就到了卡迪夫市中心。
停好車,譚雅拉著娜塔莎的手去逛商店,林義龍一旁跟著作陪。
“說實在的,威登哪裡都好,就是商標太顯眼,跟土豪一樣,窮顯擺;‘古奇‘的樣式雖然低調,但樣式和花紋像是你們爺爺奶奶那個輩分的,土氣;巴黎家又太過鮮豔,花裡胡哨.......”林義龍一家店接著一家店吐槽,“女士類的話,雖然我不是什麼專家,但我挺喜歡‘沙奈爾’或者‘赫爾墨斯’的風格,如果成衣風格實在沒有你們喜歡的,我們還可以去弄點訂製款。”
“爸爸的觀點真的是太直了。”娜塔莎吐槽道,“難怪媽媽她們從來不想讓爸爸跟她們一起逛街。”
“我不想欺騙自己愛人自己的觀感。”林義龍答道,“觀點總是直來直去的。”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爸爸到了30歲還沒有女友的原因了。”娜塔莎回答道,“如果我是爸爸那個時候的女友,我也受不了爸爸直接跟我直接說實話的策略。哪怕為了取悅愛人,騙騙她們也可以的呀。”
“我今天就從女兒騙起。”林義龍笑道,“想買什麼就去買吧,我來用俏皮話恭維稱讚你們。”
然而,姐妹倆沒給林義龍“花言巧語”誆騙她們的練習機會,進入了音像店,買了幾張黑膠唱片,就在購物中心逛來逛去的,試試這個試試那個,可什麼都沒有買。
“我們到底來購物中心乾什麼?”林義龍問道,“怎麼什麼都沒買。”
“爸爸真的太笨了。”譚雅說道,“估計,也就隻有媽媽和作為女兒的我們才能受得了爸爸。”(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