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結婚了?
請柬上是寫著他的名字,但不是在新郎的那一欄。
他懶得去記新郎的名字,管他是曲荊風還是陳藍玉,反正不是他。
她結婚為什麼要請他?
示威?不至於。
讓他對她死心?他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過要對她死纏爛打。
大概,隻是出於對他的尊重,覺得這件事應該讓他知道吧。
婚禮日期是他拿到請柬的後一天。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家裡,怎麼躺到床上的,腦袋轟隆,胸口發悶,渾身無力,隻有疼痛是劇烈的。
他夢見她穿著白色婚紗,紗幔幾近垂地,在教堂舉行時下流行的西式婚禮。整個世界都是模糊的,清晰的隻有她的臉,她的眉眼。
她在笑,笑得很開心,她自己選的夫婿,能不開心嗎?
(二十一)
她辦的是中式婚禮,婚禮在她家舉行。雖然沒有明說,但賓客都知道男方算上門女婿。
他由引宴人安排了座位,目光穿越人群看向她。
她極有可能在找他,找到他之後就一直盯著他看,不然難以解釋,為什麼他看她的一瞬間,她便對他報以溫柔一笑。
就好像,她嫁給他似的。就好像,他是她的新郎。
他也對她微笑,笑裡有他對她的祝福。她幸福就好,不一定非得嫁給他。
之後他看著她拜堂,禮畢,敬酒,直至——入洞房。
他低頭吃了點東西,沒想到她的婚宴這麼難吃,一點味道都沒有,或者,什麼食物都是一個味道。
一個管家模樣的人來找他,他什麼都沒問,跟著管事走。
這府裡找他的,要麼是羅小姐,要麼是羅小姐的爹羅帥。
他站在她的閨房門口。
“愣著乾什麼,快進來啊。”她坐在裝飾一新的婚床前衝他招手。
他心裡想著,這不太好吧?一隻腳已經跨過門檻,一步一步,走到她身邊,坐在她身側。
她笑著問他,“看我結婚,難受了吧?”
他這才看清她穿紅服、畫婚妝的樣子。
她又逗他,“說你愛我,我就逃婚,跟你走。”
他靜靜地看著她,緊抿著雙唇不說話。他怕有些短句衝出他的嘴,比如,我愛你,跟我走。
她大概看不得他受苦的樣子,“你彆這樣,實話告訴你吧,我是假結婚。”
假的?
他知道這種事情她乾得出來,她也有能力脅迫她爹。
換他是她爹,有這個一樣如花似玉,又很會撒嬌的女兒,她隻要在他臉上“啵啵”幾下,隻要不是殺人放火的、搶劫民男這等大事,她乾什麼他都會同意,何況隻是結個婚而已。
他問,“為什麼要假結婚?”
“現在還不能告訴你。”她伸出雙手拉住他的,“我心裡從來都隻有你一人。”
她說著情不自禁地抬頭去吻他。
直到管家領人端了飯菜進來,她才放開他。
她拉他坐到桌前,她忙了大半天,也餓了。
他們一起吃婚宴。
沒想到她家的婚宴這麼好吃,菜品是這樣的精致,魚蝦是這樣的鮮美……
誰說不是呢?她家請得起漓城最好的廚子,用得起漓城最好的食材。
吃過飯,他們又坐著喝了一陣蓋碗茶,說了好多話。
兩天之後,他就要離開了。
她說,“我不方便送你,到了那邊,給我來信。”
(二十二)
七月裡,他一路輾轉,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
八月初,他以第三名的綜合成績考上了夢想中的學校。
他有了收信地址,第一時間給她寫信,她的回信很快寄來。她說她一切平安,目前已經著手畢業論文。
他的學製是兩年半。期間他們一直保持通信,說的不過是學習和生活中的一些瑣事。他知道她畢業了,從事翻譯工作。
他有寒暑假,但不回漓城。一是沒有充足的旅費,二是沒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在戰火間奔走。他始終忙於課業主生計。
軍校畢業的前半年,因為學校安排的演練,他有一次途經漓城的機會。
他算了算時間,他趕到她家去見她,兩人最多能呆一刻鐘。
就算隻看她也一眼值得。
他在做見麵決定時給她打了一個電話,她說,你在火車站等我。
他都不用問,他看得出來,她在站台上等了很久。
她脫了學生的稚氣,眉眼和身段,都有了少婦的感覺?她不是假結婚嗎?假戲真做?還是那男的欺負她了?
她欺負那男的可以,那男的欺負她不行。如是後者,他一定要為她出了這口惡氣。
從他出站,她就一直盯著他看,還是那樣肆無忌憚啊!
他變帥了嗎?
“第一次見你穿軍裝,袁柛,你說你,怎麼這麼好看呢!”
她說著,雙臂環住他的左手,很親昵地靠在他的肩臂上,“走,到車上說話吧。”
她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圈他的手……唉,她為什麼不親他呢?
大概是因為,她還沒離婚,漓城又這麼小,在外麵還是要注意些影響。
到了車上,一個仆婦打扮的人手裡抱著一個孩子,那個孩子見她上車,喊了一聲“毛毛”,便向她撲來。
毛毛?媽媽?
她有孩子了!
那孩子眼瞅著不到兩歲,一眼看過去,倒是跟她有幾分相像。
他多嘴問一句,“你生的?”
她又鄙視他了,“不是我生的,難不成是你生的?”
(二十三)
一想到她跟那個長相幾乎沒有辨識度的上門夫婿生了孩子,他心裡就堵得慌。
他可生氣了。這兩年,好幾個同學的妹妹想跟他交往,家世容貌都不錯,他為她守身如玉,她倒好,跟假丈夫生孩子了!
偏偏那孩子還是個自來熟,一直衝他舉著肉肉的小巴掌,意思是,要他抱抱?
抱就抱吧,再怎麼堵心,那也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他能不喜歡嗎?
那孩子不老實。
鑽到他懷裡以後,雙腳在他腿上使勁地蹬著,雙手也沒閒著,抓他手,薅他臉……果然是她兒子。
他們呆了大約一個小時,期間孩子太鬨,感覺都沒能好好說話。
火車鳴笛。
他要走了。
她遞給他一隻大包裹,裡麵裝著吃穿用度,又把他送到進站口,他走到她即將看不見他的地方,回頭看了她一眼,她一直目送他。
他不得不轉身離開。
他一走就是四年。
期間他有信來,因為他的地址不固定,工種也發生了變化,沒法接收她的信件。
他一路向北,為了理想和信仰,過著驚心動魄的生活。
四年後,他終於等到一個回漓城看她的機會。
那是一個周末,他先去帥府找她,管家說她去了江邊,不用他請求,主動安排車送他過去。
她事先接了電話,走到路口等他,把他迎下車來,兩人一同往小樓走,一邊走一邊轉頭打量對方。
她先開口說話,“袁柛,你穿中山裝的樣子好英俊,無人可比的那種。”
這話他沒法反駁,他穿這身衣服時,特意找了一麵全身鏡,還真的——挺不錯。
她看著,又成熟了些。
她穿略收腰身的高領長旗袍,整個人看起來清瘦窈窕,像個教書先生。
他問起她現在的職業,聽聞她在男校授課,心想不知又要迷倒多少情竇初開少年或是血氣方剛的青年……唉,他乾嘛老想這些。
(二十四)
一進門,便有個小男孩朝他們跑過來。
她把孩子抱起來,轉手就遞給了他,“你來抱。”
那孩子一張又軟又嫩又濕的嘴,對著他的脖子就是一通亂啃,又癢又酥又舒服。果真是,母子倆如出一轍的作派。
等她上樓為他準備茶水和點心,他輕聲問那孩子,“你爸爸呢?”
“沒有爸爸。”嬌脆的童聲落在耳側。
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麼,把孩子高高地舉起,仔細看孩子的臉。
四五歲的孩子,五官慢慢長開了。
他又驚又喜,抱著孩子上樓,逮著她就問,“我的?”
她用一種看笨蛋的眼神看他。
所以這一切,都是她的計謀。
先是用安全期騙過他,知道計謀得逞,立刻實施下一步計劃,結婚是假,名正言順地生下孩子是真。
這次見麵,她已經離婚了。
這麼世俗的橋段,這般拙劣的計策……他看不出來,是因為他根本想不到她會這樣做。
她有什麼理由這樣做呢?
千方百計地,要一個他的孩子。千方百計地,為他生一個孩子。
她就那麼愛他嗎?
她對孩子說,“續兒,他就是爸爸呀!”
她的語氣好溫柔,她從來沒有這樣溫柔地對待過他。
續兒繼續纏他,小嘴在他的臉上親親,哼哼,時不時喚一聲“爸爸”,他隻覺心都要融化了。
一個意想不到的孩子,一個美不勝收的孩子,一個妙不可言的孩子。
他左手托著他的小屁股,右手輕輕撫著他的背,他第一天當父親,幸福又緊張,自然又生疏。
他柔聲對他表白,“小續,記住爸爸的聲音,記住爸爸的味道,記住爸爸永遠愛你。”
一個屬於相聚的下午,一家人團聚。
那天夜裡,他們第二次在一起。
因為中間隔了六年的漫長相思,他們更加熟稔,熱情,纏綿。他們的身體,從未屬於彆人。他們忠於自己,忠於彼此。
第二天一早,他就得走。
他不讓她和孩子送。他們站在花樹下告彆。
他對她說,“我們結婚吧,你等我回來。”
“一言為定,不許反悔。”
他走出去一小段,臨上綠漆汽車之前,突然轉過身對她說,“羅綺,我愛你。”
她的聲量比他大多了,“袁柛,我更愛你!”
(二十五)
之後,羅綺徹底失去袁柛的消息。
他不再有信來。她雖然有不好的預感,卻又心存僥幸,他大概去執行一些秘密任務了吧?
直到兩年之後,有人給她寄了一隻包裹。
信上簡短地說明了他的死訊。
他死於一場暗殺,一槍斃命,倒是沒受什麼苦。
他已經走了很久,他的生命結束在上次見麵兩個月之後。
他的遺物很少,就三張她與他的照片,還有這些年她寫給他的信。他這個人不愛寫日記,他的心思都寫在臉上。
她從來都是一眼看穿他,不是因為她有多聰明,而是他這個人簡單。
他那麼愛她,卻總是彆彆扭扭的,從不肯說出口。
因為漓城已經沒有羅綺要等的人,1934年秋天,29歲的羅綺帶著7歲的兒子,踏上了異國求學的旅程。
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他的痕跡了。
認識他的人,用不了多久,就會忘記他。
但她不會。
袁柛,生於1904年4月22日,逝於1932年6月8日。
他是一個有誌青年。
他是她至死不渝的戀人,他是她孩子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