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藏驅口這個案子,有些不好應付啊……”李顯沉吟道。
當街擾民,不值一提;聚眾生事,隻是猜測,並無實據;打傷公差,雖然有些理虧,但是賠點銀子應該也不難揭過。
隻有窩藏驅口這個檻,有些難辦。
米曼娘畢竟就在天海閣,見者甚眾,現在就算藏也沒地方可藏了。
官差隻要按正常程序進來搜查,必然是個人贓俱獲的結局。
“要不……”孫掌櫃猶豫著說道:“把米曼娘交給達魯花赤?這女子出現的莫名其妙,我總覺得應該是有人想讓甄公子惹上這場禍害。”
李顯看向甄鑫。
是誰讓挖了個大坑,讓米曼娘出現在甄鑫麵前,他隱隱已有猜測。把米曼娘推出去,是解決這個案子最直接且有效的方法。而且可以不知情為借口,到時最多認個罰了事。
可是李顯心裡隱隱地希望,甄鑫會拒絕這個建議。
甄鑫沉吟片刻,問道:“如果,對方還想要小沁呢?”
“那當然不行!小沁又不是驅口。”孫掌櫃斷然應道。
“可是,米曼娘也不是驅口啊……”
“她怎麼就不是驅口了?”
“你還不明白嗎,是不是驅口,不過是那牙人一句話的事。”
的確如此。
李顯微微地點了點頭,“那,該怎麼應付?”
“訴狀之中,並沒有提及小沁,我覺得並不是因為對方想放棄索要小沁,而是目前有所顧忌。那麼,咱們就要先分析,他們到底在顧忌什麼?如此,便能尋到此案的突破口。”
孫掌櫃皺眉沉思。
李顯嘴角勾出一絲微笑,甄鑫果然沒讓自己失望。
雖然此子談不上有情有義,但起碼不會隨意放棄身邊的夥伴。哪怕隻是一個毫無用處的女子。
“這且暫時不提,對於本朝律法,你們是否熟悉?”甄鑫說道。
在島上十年,被曾夫子逼著看了不少的書,可是對於元朝的律法體係卻從未涉及。打官司,若不了解律法,那隻能直接投降了。
“本朝,沒有律法。”孫掌櫃坦然說道。
“啊?”甄鑫差點驚掉下巴,“沒有律法,那,那怎麼來判案?”
孫掌櫃沉吟道:“鐵木真稱汗之後,製定《大劄撒》以管理草原各部族。此部律令,依據草原傳統習俗彙編而成,條令偏重於軍事管理。”
“蒙古自草原南下,占得漢地之後,又製定‘條畫五章’來管理漢地。但是,這五章不過是簡單的分條規劃,遠遠未到律法的標準。”
“蒙古入主中原之後,麵對比草原複雜百倍的民事管理,便直接沿用金國時的《泰和律義》作為斷案依據。”
這拿來主義用的挺溜……甄鑫默默地吐了個槽。那些蒙古人,打仗是可以,讓他們製定一個成體係的法律,的確有些為難他們了。
“泰和律,沿自唐律,與《宋刑統》一脈相承。確實對於漢地的管理非常實用。”李顯補充道。
那為什麼不直接用“宋刑統”,是瞧不起咱泱泱大宋嗎?
“當今皇帝承繼大統之位後,於至元八年定國號為大元,隨後禁止再使用‘泰和律’。”